论纸本传播与宋代墓志书写新变

文/张亚静

内容摘要 宋代被称为刻本时代,抄本、刻本数量和种类爆炸性增长,促使知识积累和信息流通加快,改变着人们的认知和行为。就墓志而言,宋代撰写、传播环境的变化促使其更向史传文学靠近,以塑造个性化人物、强调实录精神、借用“互见”手法等为特点。因为流通性的增加,墓志以“言天下之公”为书写原则,与各级文本互动,撰者为墓主回护的“曲笔”也重塑着历史书写。纸本让墓志能脱离石碑以附录形式出现在文人别集和家集中,为作品解读构建阐释系统,但因文体功能限制呈现角度,使用时必须审慎辩证。

关键词墓志 载体 纸本 史传化 公共化

谈及墓志写作,吴讷认为“古今作者,惟昌黎最高” [1],而徐师曾以叙事是否夹杂议论为标准区分出正、变二体。一般认为墓志体制、内容较固定,后世对其体例印象大都是志、铭各有体,但章学诚提出早期墓志志、铭乃一体:

誌古作志,亦见《檀弓》,古人一字一言,皆可称铭称誌,文多文少,亦无定格,誌亦铭也,铭亦誌也。铭则取其可名,誌则取其可识,如是而已。……前后皆一例者,古人不过取其易于诵识,无他义也。[2]

他认为这种文体形态是为了便于记诵,也与早期碑文借助口头传播的路径相配适,因此选择经典的“诗经体”书写更利于口耳相传,汉代部分墓记、墓铭(墓志前身)的文体形态或可印证章学诚的论断。

中古被称为写本或抄本时代,纸的应用为墓志文体志、铭分野提供了物质基础。口传适合简单的内容且辐射范围有限,纸让碑志的传播突破了空间、时间限制,抄本可以更准确地传播复杂的文本,而且比金石、竹简等载体更经济易得、方便运输。 纸张变碑志“看——记——(默写)——读” 的传播模式为“抄/拓——读”,使其以拓本或抄本的实体形式流传。印刷技术的发展为墓志书写和传播带来新的挑战和可能。

一 史传化:

宋代墓志书写对载体新变的回应

宋代被称为刻本时代,但不代表刻本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而是说明一种更先进的技术能让纸和文字、信息的流转更快。北宋初期文集流传以抄本为主,文集雕印从北宋中期开始,南宋中期刻本书的比重还是低于抄本。到了赵希弁、陈振孙的时代,刻本书才占据上风。[3]宋代的造纸技术和造纸手工业有了很大的改进和发展,纸的产量多、质量好、纸幅增大。有了更多...好的纸张,印刷术才有充分发挥的基础和余地,抄本、刻本也会更易得,整体上读本的数量大幅增长。

宋代是雕版印刷术发展的黄金时代。雕版印刷术出现于8世纪,但用于书籍刊印在10世纪中叶以后,北宋国子监刊书兴盛以后,书籍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加。宋太宗时官方开始雕版印刷类书、小说、文章总集以及御制文等。宋真宗时官府雕印范围扩大,逐步进入繁荣阶段。宋仁宗、宋英宗两朝,民间私家印版逐渐兴起,一般多刊印实用书籍、古今别集,以及便宜便携的中小字经书和公共性臣僚文章。民间雕印的发展,促成活字印刷术的发明。宋仁宗时汴京已开设书籍铺印卖文集,宋神宗、宋哲宗时,官私雕印又进一步发展。北宋汴梁的官私雕印最后虽毁于兵火,但雕印在南宋全面发展,从中央到地方,从官府到私家家坊都有从业人员,雕版印刷的技术得到了长足发展和广泛传播,明清亦有难望其项背之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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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版印刷术的发展和风行让文本的生产、消费和传播环境产生了极大变化。众所周知,传播的路径会随着技术更迭不断丰富、叠加,但主导权会流向更实用、更经济、更有效率的技术。单就碑志写作、传播而言,汉代时主要采用石质载体,在中古偏好抄本或拓本,而印刷术发展起来之后就会流向刻本,所以宋代墓志的传播流转是一个多渠道复合通路,墓志完成撰写后先有手稿,后有拓本、抄本和刻本,石本与纸本叠加传播,这也决定其传播路径不是以坟墓为中心向周边辐射,而是点、线、面交汇的立体传播。 多元、快速的传播途径不仅会增加传播距离和效率,也让墓志的生产、消费能及时反馈,文本能和现有文献互动。

宋代墓志载体、传播方式的变化也影响着作者的意识和观念。“周礼卿大夫卒,太史于葬前赐谥,祖奠之日,读诔。” [5]诔是墓志和行状的文体来源之一,祖奠之日参加奠仪之人也会阅读、吟唱挽歌、祭文、哀辞等,有研究者认为在祖奠之日大宾会当众宣读早已拟定和刻好的墓志或墓碑文字,主要目的乃是追怀。[6]中唐以前的碑志属于哀悼和伤逝文学,此时墓志与挽歌等文字的部分功用相近,面向的是丧家当下的情感需求,毕竟死者为大,谀墓亦可理解。因此流行的“蔡邕体”“庾信体”墓志的特点是全而美,呈现出“一个完美的人去世了”,以求激起参加奠仪有情感连接的读者共鸣。随着葬礼结束,墓志入圹,其传播范围亦十分有限。但当纸本可以大范围流传时,墓志书写时的期待读者不仅有丧家、亲戚等周遭之人,还包括更大地理范围和更长时间维度上的人,要以墓志求不朽就必须形象鲜明,千人一面的墓志会如水滴入海,了无踪迹。中古墓志文体变革在韩愈手中大刀阔斧地开始,他融入史传笔法,以事件塑造个性化人物,读者主要共享异质化的事件而不是同质化的情感。“史传化”志文呈现出“一个特点鲜明的人去世了”,力求读者记住墓主的个性和形象,所以韩、欧的写作不求全但求个性。 由哀悼文学到史传文学,墓志志文“史传化”亦可视之为对载体变化的一种回应。

韩愈以史笔为墓志破局,然而塑造特点鲜明、真实可信墓主形象需遵从的原则和书写策略还需要探索。韩愈引入史传思维却并未解决核心的“实录”问题,欧阳修则承袭韩愈之路继续深化,确定了新的范式。欧阳修生前自编《居士集》五十卷,包含七十一首墓志,十一首神道碑,十四首墓表,这近百篇碑志占《居士集》近五分之二,这些文本的选择十分审慎,代表了他的倾向和理念。[7]欧阳修援引史传原则、笔法入墓志,一般认为他的贡献包含从理论上不断提升其“彰善良而著无穷”的意义,实践中以“实录”精神记录墓主生平,以“简而有法”的史笔行文,但欧阳修借“史笔”的另一个关键点是移植史书的“互见”手法,对于重大事件,他在墓志中通过“互见”构建了一个完整的解释系统。[8]关于此题,李贞慧提及欧阳修内集中涉及吕、范之争和庆历党议的墓志超过三十篇,他书写的眼界不局限于单篇的言语和评价是否得当,而是如何在各方的声音中做出中肯的叙述,甚至是在官方历史有所扭曲下让亡者的声音不被覆盖,因为惩恶扬善的写作期待,所以尽可能留存碑志的道德理想和价值判断。这都是一个历史学家下笔剪裁时必须面对的问题。[9]范仲淹的神道碑即是欧阳修在重重约束之中,以“史笔入墓志”的力作,若干书写概念及做法启发了后来深陷党争之中的宋代士人。

欧阳修墓志内部“互见”,也与当代文献互见,将碑志写作置于当代整体文献系统中,考虑墓主实际、结合当代书写是欧阳修的重要做法之一。欧阳修在重大政治事件的处理中根据自己的表达意图书写,重出或不书,而非仅仅客观记录,与自己的创作、与他人创作、与当代文献互文,形成了一个丰富的诠释系统。[10]欧阳修能实现这种架构也须依赖于印刷术的发展,以墓志载体而言,石本是自成体系,所以在一碑中力求全而尽。但纸本打破了这种壁垒,文集为单篇墓志提供了充足的阐释空间,以众多碑志、相关书启及序跋集合成一个丰富的阐释系统,完全摆脱了石碑形制有限、传播范围有限的不足之处。

在如何让“史传化”的原则为大众所接受的问题上,欧阳修在理论提升、创作实践两方面都全力推进。如果只论志文“史传化”的表征,徐铉作于建隆三年(962)的《唐故奉化军节度判官通判吉州军州事朝议大夫检校尚书主客郎中骁骑尉赐紫金鱼袋赵君墓志铭》叙事一官一事,散体行文,详略得当,条理清晰,写赵宣辅平定越人计划叛乱一事已与后来墓志的写法无异。然而“史传化”更深层的宗旨在于抵抗流俗,恰如其分评价死者。徐铉作为贰臣,在写作前朝人物或事件时万分小心,比如李煜墓志被评“婉微有体”[11],入宋之后的墓志在述及当朝时笔调不免“颂圣”,所以“史传化”的内核尚待完善。比较欧阳修与他人同时为一个墓主所做的碑志就会发现他的原则和坚持,如尹仲宣、尹洙父子的墓志皆由欧阳修撰写,他叙事详略得当,笔调克制冷静,而蔡襄、韩琦分撰的墓表褒扬笔调就比较明显。

欧阳修执掌文坛牛耳,曾巩、王安石、范祖禹等人的墓志写作踵步其后,“史传化”墓志最终成为主流。墓志毕竟属于私史,其影响范围小于国史,首先面对的读者也是家属、亲友,所以受墓主身份、家属与作者权力关系、润笔、文体功能等因素影响,一般作者设定的形象大都会放大墓主优点,对于争议性人或事也会以不书或曲笔来处理,实录原则难以坚持,一事多面的多重叙事由此出现。

二 公共化:

“互见”构建的多重叙事及其异化

石刻传播有其独特的价值和功能,部分功能则借纸本之利实现。口头传播受限于时间和空间,且容易产生讹误或直接失传。抄本的传播比较耗时耗力,效率也不高。石刻传播则具有广传性、传真性、便捷性、可复性等特点,使得文字可以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阻碍“传布四方”。[12]王兆鹏提到石刻所具有的广传性、传真性、便捷性、可复性等特点大都要依托拓本实现,在宋代,随着雕印技术的发展,石刻传播上述特性被放大实现。“宋人不仅欲借石刻传其文于后世,更有着明确的当代传播目的。”宋代石刻形制受传播影响有了相应变化,“许多制碑者在刻碑时往往同时刻制两碑,内容相同而大小各异,即一大字碑,一小字碑,且小字碑常做小横石,刻好之后,拓本可以装成卷轴”。[13]小字碑就是石刻在宋代为加强传播、扩大影响力而产生的,是石本与纸本之间的介质。

在宋代,墓志传播在史传化通俗的基础上通过“互见”与大量文本(石本与纸本,私史与国史等)互动实现公共化,扩大了传播和影响范围。以石本为中心的时代,石碑因限于一地,其言说对象面向周边呈辐射状,传达着有限读者都能共情的情感。纸本让墓志摆脱只能埋在地下等待时机再被挖掘、流转的局限,其传播地上、地下交互,传达着情感、形象、事件和认知,加之读者众多、传播迅速等特点,易于全面开花。在此前提之下,要让读者对一篇作品感兴趣、有共鸣,就必须讨论公共话题,如此有共同经验的人越多,文章才能更好传播以求“不朽”。“言天下之公”[14]出自《唐宋文醇》对欧阳修《薛简肃公墓志铭》的评价,欧阳修的碑志写作整体上也符合“言公事”的论断。他有比韩愈复杂许多的政治和人生阅历,历史学家的自觉会让他写作时超越个人的感情和立场,从“言天下之公”的角度来叙述事件、评定人物。[15]

把公共领域的事件和公德变成碑志写作重点之后,墓志对于公共话题的讨论让其摆脱家乘之文的局限,逐渐走向公共文体。刻本传播只是提供了一种物质可能,在墓志中议论什么、如何议论、如何形成共识都是“磨炼”而出的,欧阳修以强大的影响力让自己的理论与创作慢慢成为共识而被遵守。之后的墓志书写中重点介绍墓主历官、政绩,挖掘典型事迹,突出高尚德行,对私人生活、感情不做赘述都是志文公共化的表现。宋代碑志这种记载公共事件及细节的做法固然是表现墓主或作者理念、意图的途径,但也容易授人以柄,成为政治斗争中的武器和靶子。北宋中后期党争越来越激烈,碑志的写作和流传都受到了影响,不做甚至毁碑的情况皆有。[16]

碑志公共化的另一个结果就是不同碑志有关某人某事的多重叙事掺杂在一起,也重塑着历史书写。王启玮认为北宋仁宗朝的奏邸狱案本是不同的政治理念交锋的结果,时人就如何定性、书写此事一直在博弈,最终定论也在多种文本的交织中产生。苏舜钦所在的范仲淹一方在案发时处于下风,但最后在舆论、政治上取得了话语权。欧阳修在苏舜钦墓志中定性的党争模式为庆历士人所共享,经过各朝实录、会要、《续资治通鉴长编》、文人笔记,为《宋史》所吸收,成为此事在公共历史叙事领域的定音。[17]王拱辰在奏邸狱案中的所作所为让士论对他非议很大,所以他的碑志书写就需要去面对、解决此事。王拱辰的行状和墓志写作于元丰年间,舆论此时偏向变革派,形成了强大的“前置声音”,如何在王拱辰碑志中对抗庆历士大夫的叙事模式、消解他们的声音成为刘挚和安焘面对的问题。不论当时奏邸狱案事实如何,书写重点就在于面对现状如何在碑志中合理化此事,塑造一个新的“王拱辰”。刘挚简单叙述为“苏舜钦子美监进奏院,鬻故牍得缗钱数千,夜召朋友宴集,客或为《傲歌》,有‘醉卧北极遣帝扶,周公孔子驱为奴'云者。公弹劾之,遂坐黜。” [18]他将此事大事化小,特意提及苏舜钦得罪的两点原因,并节选《傲歌》中诋毁圣贤之句以证明弹劾有理有据。刘挚还将此事置于王拱辰“敢言”的链条中,前有谏言夏竦之事,以一句“石介作《庆历圣德诗》所颂一事也”为其背书,后有谏言中书、枢密院职责不明,李良臣不应为相,重罚滕宗谅等事,而且其他事件的笔墨都多于奏邸狱事件,呈现中力求大事化小。欧阳修等人则在碑志中着力于党争书写而很少提及《傲歌》或其内容,在王拱辰弹劾事件的书写中也总是先滕宗谅后苏舜钦,营造出王拱辰刻意攻击的态势。刘挚的叙事中穿插了许多其他事件间隔这两件案子并颠倒顺序,呈现出王拱辰极为敢言、尽职的形象。安焘则借用了刘挚这种“重塑敢言形象”的方略但采用了新计策:

苏舜钦监进奏院,因祠神燕集,而客有恃才傲物,被酒肄言物论所不平者,为御史击之,又指舜钦为易故犊以得缗钱,请属吏如法,公亦奏云“燕会小过,不足治,其如放言狂率,诋玩先圣,实为害教,宜薄惩之。”朝廷竟峻其责,皆坐贬去。其后议者,既以公为排沮善良,岂公论也哉![19]

安焘降低了王拱辰在弹劾事件中的地位,以“公亦奏云”把他从主导者变成跟随者,且说明其意见是“宜薄惩之”,后用“竟”字突出惩处结果并非王拱辰所期待,最后发议论认为舆论对他不公平,这和欧阳修笔下台谏“一网打尽”的得意之态完全不同。安焘在墓志中把王拱辰一生中的“污点事件”处理好后,以此事为中心结构了王氏尽职敢言的系列事件,早年有郭后葬礼请罢御楼观灯之事,近有谏言夏竦不应为枢密使和弹劾滕宗谅之事,加之晚年反对新法,这种出于公心的“唱反调”行为一以贯之,也与当时的政治风气相吻合,安焘想以此证明王拱辰在奏邸狱案中并非出于私心而“排沮善良”。

纵观墓志中王拱辰的弹劾史,安焘为了塑造他刚直的形象,写他在弹劾一事上从来态度坚决,即使在仁宗面前也一步不让,因此他对苏舜钦等人心存怜悯是否属实也值得商榷。安焘这么写让敢谏的形象逻辑通顺,但不妥协的行为模式前后矛盾。《宋史》记载弹劾夏竦事件中王拱辰有“前引裾,乃纳其说”之举,在滕宗谅事件中有“未听,家居求贬”之行,仁宗批评其“轻去以沽名”。[20]王拱辰墓志将此事塑造为臣敢谏、君善纳,可史书视之为沽名钓誉。再者《宋史》记载他在李章、任颛贪污死商珍珠事件中“悉入珠掖庭”,行状中在四川断案懂得变通,出使他国应对、辞令俱佳,所以王拱辰并非直臣或孤臣,相反,他很懂得相机行事。《宋史》评价他“有过人者”“英发之才、勇于见得”但“一时趋向未能尽适于正”,晚年反对新法又是“为国老成”,整体上比较矛盾。人是一个复杂的集合,也在不停变化,墓志的功能需求与这种复杂性冲突,塑造典型人物的书写策略也与复杂性相悖,因此墓志只能视之为一个人物一生特定角度的呈现。

墓志为死者讳的“曲笔”和特定的呈现角度可能会遮蔽许多细节和事实,因此对公共事件的记载就在多重变奏中产生了讹变。特别是“史传化”求真的特质慢慢让位于记功等现实需求,有的撰者甚至颠倒黑白,试观孙觌绍兴二十七年(1157)为万俟卨所写的墓志:

公好善恶恶,出于天性。时方多故,武夫怙乱,骄蹇不奉法。澧州名贼伍俊者,杀其酋归,诏授秀州兵马钤辖,迁延不赴,贪暴为闾里患。公语荆南帅曰:“俊不就官,变生肘腋,不可悔已。可辟置麾下,徐观其所为,乃可制也。”帅曰:“诺。”表其事于朝,改授副总管,俊喜而受命。未几,谋据城以叛,捕下狱,遂除之。又言:“诸大将起于行伍,知利不知义,畏死不畏法;高官大职,子女玉帛,已极其富贵之欲,盍示以逗留之罚、败亡之诛、不用命之戮,使知惧?”刘光世建请舒、蕲等五州为一司,选置将吏,宿兵其中,为藩篱之卫。公言:“光世欲以五州为根,将斥旁近地自广,以袭唐季藩镇僭悖之逆。”岳飞议弃两淮地,专守大江以南。公言:“飞提重兵十余万,无横草之劳,但言弃两淮以动朝廷,此不臣之渐。” [21]

这段选文涵盖了万俟卨在高宗收兵权中的作为及其与岳飞的冲突。墓志在开始先定性墓主“好善恶恶”,将其所作所为合理化为出于公心和天性,且说明当时的情况是“时方多故,武夫怙乱,骄蹇不奉法”,然后以伍俊之事凸显其远见,而后再加重论述刘光世的谋反之心、岳飞主张“弃两淮,守江南”,武将的骄矜和不顾大局跃然纸上,美化万俟卨的目的也水到渠成,收兵权也变得极其合理。《宋史》本传记载万俟卨与岳飞刚开始的冲突就是私怨,与“好善恶恶”也毫无关系。他与秦桧揣摩高宗想收兵权的心思,与张俊等合谋排挤岳飞,铸造“莫须有”案,对与岳飞有旧或同情岳飞之人赶尽杀绝,但墓志中对上述事情一语不涉。万俟卨与秦桧是和谈之后才决裂的,但墓志铭从一开始就塑造了两人针尖对麦芒的立场,且写到被排挤出走面辞皇帝时自陈“臣无他肠,孤立一意事陛下而已。天日在上,忠邪自见,庶几异时复望清光,犹有以藉口”。[22]墓志中通过设置一系列对比的靶子凸显万俟卨,他摇身一变成直臣和忠臣,但略知史实就知晓并非如此。 墓志文体本身有“记功”的功能需求,所以“实录”在一般撰者笔下很难实现,作者在撰写时会用各种“曲笔”来塑造墓主。有关公共事件的“曲笔”流转到正史中,让后人也难辨真假:

盖宋人之家传、表志、行状以及言行录、笔谈、遗事之类,流传于世者甚多,皆子弟门生所以标榜其父师者,自必扬其善而讳其恶,遇有功处辄迁就以分其美,有罪则隐约其词以避之。宋时修国史者即据以立传,元人修史又不暇参互考证,而悉仍其旧,毋怪乎是非失当也。[23]

墓志中的“曲笔”某种程度上可视之为“谀墓”的一种变体,笔法从明夸转暗写,它需要作者在全文中辗转腾挪,特别是通过更多、更好、更细的履历来包装墓主,宋代的传状碑志的篇幅都呈现出增加的趋势。中唐以前的墓志大都不足千字,到了宋代,千字碑文屡见不鲜。[24]首先是因为厚葬之风使得高墓大碑司空见惯,[25]载体变大,加之纸本流行,墓志篇幅也不断增加。再者,长篇墓志也利于曲笔的建构和发挥。前人认为神道碑和墓志铭的区别在于一丰一约,神道碑是对墓志铭内容的扩写,从功能性上讲一为记功颂美,一为防陵谷之变。假如某些宋代长篇墓志仪式后被长埋于地下,留有纸本在地上传播,若干年后同墓主的神道碑石质载体消失,文字仍可流传于纸本。从某些方面而言墓志和神道碑的差别趋近于无。

三 考镜生平:

墓志纸本化所构建的阐释系统

纸的出现让墓志的体例和流传都产生了变化,刻本更让墓志不再仅是一种以墓主为中心、读者阅读接受的文本样式,而是以纸为载体延伸出多种用途,成为文本多元阐释的一环。

以石质载体为中心,墓志碑阴或有刻字,一般包括墓主的家族谱系、坟地的坟墓分布、墓地信息等,如叶适《题钱夫人碑阴》载家族谱系,赵复《亡考内志碣阴》记坟地、坟墓分布。石本墓志兼有纪念性和仪式性的作用,又因传播范围限制,所以碑阴文字以实用为主,多为补阙和致意。以纸本看,部分墓志前后或有题跋,一为家属请名人题跋以传播父祖声名,二是题跋者出于对墓主或其事迹感兴趣从而考证、议论,甚至补记墓志所不载事迹,如欧阳修《<宋宗慤母夫人墓志>跋》是考证,李纲《跋张嵇仲枢密遗稿二》为议论,杨时《书李从政墓志》、刘克庄《跋王辅道所作<河东方漕墓志>》乃补阙。除此之外,大家书丹的墓志拓本被视为艺术品,读者也会积极题跋。

在宋代,墓志也会作为附录被收入文集从而延伸出新功用。墓志详细记载了墓主生平,家人弟子在整理逝者文集时大都会附录墓志,意在补阙以知本末或纪名以不朽,徐铉集就是如此:“因以丞相赵郡文贞公、邓帅陇西公所作墓志、挽咏等列于左次,用垂茂实。” [26]虽用意在“用垂茂实”,但读者可通过墓志深入了解作者生平来“知人论世”,墓志中的经历可以和作品互为注解:

余少读龟山先生集,见周宪之墓志,知公孤立于宣和中,独祐陵知之甚深。公以御史触忤权贵,屡蹈祸机。诘王黼,拒梁师成,极论童贯、蔡攸之罪,至往来使不测之敌,伏节不屈。建炎元、二间为刑部、吏部尚书,高宗欲柄用之而不及,刚毅之气可畏而仰。

兹读公诗,词翰俱高,尤使人起敬。公讳见诗注,宪之其字也,建之浦城人。尝为贯所诬,谪黄州三年,日以诗酒自适,无漂泊流寓之叹。卷中多黄州诗,意其正在谪居中,盖宣和末年也。又称公以文学名于世,余暇留心翰墨,得欧阳率更笔法,至是尤可信矣。[27]

楼钥少时阅读杨时文集读到了周武仲墓志,对其为人行事十分佩服。后来阅读周武仲诗作,发现他谪居黄州时的诗作毫无漂泊低沉之感,与其刚直的个性一致,也更能佐证楼钥对其“词翰俱高,尤使人起敬”的判断。宋人文集会附录墓志和其他传状碑志材料,对于读者这是“知人论世”的基础材料,借此可以更精确地“以意逆志”。但墓志毕竟要为死者讳,所以对于贬谪之类的经历不会大肆渲染,周武仲墓志如此,苏辙所书《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对苏轼的黄州之贬也是一句带过。 墓志写贬谪大多篇幅短小,且着力于墓主独善其身或文有所成,这与书大节、写公事的文体规范相矛盾,但贬谪一般会促成创作勃发,因而这种矛盾值得结合作品深入挖掘。

文集附录以人物为中心纂集传记材料,亦方便读者对读。传状碑志由于撰者的关系和时间一般比较靠近逝者,能提供更细致的信息,同时也可以和其他史传文体对读来发掘更多信息。以徐铉为例,《南唐书》本传只记载了南唐覆灭时他出使北宋的经历,《宋史》本传略述其历官、两次贬谪,但详述出使北宋的经历。徐铉的行状对其生平相关事件记载详细,尤其是在南唐仕途中的起落,因为其贰臣的身份,行状作者让徐铉在南唐的仕途呈现出陷于政治斗争的样态,笔触重点放在被贬、被诬、谏言未被采纳等事上,而对使宋一事进行了简化处理。入宋之后强调帝王重视但他比较“出世”,对于因道安案而贬谪之事则一句“及左迁邠歧”[28]轻松带过。众所周知,徐铉在南唐颇受重视,行状对其贰臣的身份未能很好地消化,所以叙事呈现一种明显的割裂,南唐时期是“陷于政治苦恼的徐铉”,入宋是“足不出户淡然的徐铉”。徐铉墓志由李昉所撰,李昉首先要解决贰臣身份可能造成的叙事窘境,他以宋太祖一句“忠于所事者乎?汝当事我如事李氏” [29]解决了徐铉两朝为臣面对的道德困境,将“忠”的概念进行了延伸和转移,在此主线下对南唐仕途只突出徐铉文名和为官“居中守正”。李昉详细铺述徐铉使宋之事,以之为关节连结前后,对前因后果及各方反应都做了呈现,特别强调宋太祖对徐铉的态度,把徐铉的人生逻辑和全文的逻辑都理顺了,“忠心的徐铉”诞生。所以在描绘入宋后的生活时与行状完全相反,着重强调徐铉与众臣相处和善,“无有虚日,相得甚欢”[30]。 以行状观之,徐铉显得多少有点辜负圣朝之情,对前朝经历叙述又不够真实,而李昉所撰墓志以“忠”为线,比较符合当时的政治需要和言说环境。

徐铉身为贰臣却享有忠臣之名是相当难得之事:

铉当太祖之际,奋其区区之忠,以身请觐,寄首领于斧钺之下,觊幸万一,以延国主朝夕之命。[31]

李昉对徐铉使宋之事的书写称得上完美的盖棺定论,他的说法之后为《南唐书》《宋史》等正史承袭。虽然李昉在墓志中试图弥合徐铉的贰臣生活,但这种巨大的转变在人生经历中无法被消弭,因为传状碑志对比中呈现出的这种转变及其复杂性可为徐铉作品注解。马兴祥、徐利华的《徐铉的奉和应制诗及其入宋后的心态变化》认为他从南唐到北宋的应制诗经历了从“君臣欢乐,文物盛明”到“皇恩浩荡”的主题转变,表现出对赵宋天子的敬畏以及对新朝的态度,同时也表现出他对“贰臣”身份标签的警觉以及为摆脱标签做出的努力。[32]

宋人重视结集,除别集外,家集亦相当繁盛,家集中亦收录家族成员墓志:

因感其事,取五代祖而下及诸宗属所为文章,编为六十卷。仍以墓志、行状及授官告辞冠于首篇。[33]

从韩琦本人墓志及《录附<鼓城府君墓志石本>序》《录载<五代祖庶子并其二弟墓志>序》等材料可知,韩琦在寻找祖先坟墓上用力颇多,并将相关墓志都收入家集。韩家家集中收录的墓志不仅厘清家族源流和祖先事迹,且展示子孙孝悌之心。游彪认为“宋代以高官韩琦为代表的家族成员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他们共同的祖先,并将祖先陵墓建立起来,这些外在的形式成为了他们重要的精神家园”[34]。参考《录附<鼓城府君墓志石本>序》可知家集中的墓志和石本墓志能相互印证,都在建构家族史。 将墓志集合在家集中能建构出完整的谱系,也可为作品建构一个巨大的阐释系统。

游彪曾就韩琦父亲韩国华的墓志、神道碑、《宋史》本传对读、考证,他认为尹洙和富弼在重构韩国华生平的过程中体现出对时代价值观的趋从。韩琦给富弼的信中表明他希望将父亲塑造为有宋贤臣,为实现此写作目标,尹、富二人对标当时理想士大夫的标准对韩氏事迹进行了剪裁。[35]具体包含忠君、孝亲、能干廉洁、耿直大度等特质,这都是在呼应时代的要求。一个写“贤臣”的命题作文该如何写,细观原文可以发现尹洙的墓志笔法是史书式的,十分冷静客观,富弼的神道碑行文结构接近《宋史》本传但是笔法相当“传奇化”。以韩国华出使高丽之事为例:

公至,其王治畏虏,无报复意。公为陈中国威略,动以祸福,乃承诏,然迁延师期。公曰:“兵不即发,不如勿奉诏;出不及虏境,不若勿发兵。”口语激切,又继以书,至十返。治惮公坚正,知大国不可欺,乃命其大相韩光、元辅赵杭,兵二万五千以侵虏,且俾光等率将校诣公。公犹留馆,须其兵出境乃复命。[36]

公驰舸至其国,其王负固,不时奉诏。公坐馆舍,遗王书,责以慢命。且称:“朝廷威德之盛,诸僭伪悉已擒灭,遂欲北取故疆以雪晋耻,而委王以方面者,其意不已重乎?王惟我中国是赖,可以得志,诸部虽暂勤而众,实王长世之利也。今若不勉,天子怒,一日大兵东出,先诛不用命者,如决海灌爝火,王其无悔!”王大恐,奔走率职。明日,遣太相韩光、元辅赵抗领兵数万,度江以侵契丹,且令光等率诸将诣馆门听令。公待以陪臣礼,为指画方略,衔勒而慰遣之。师期未集,公又累与王书,奖激砻砺,使不得少懈。复问曰:“深入攻之邪?姑挑战也?”王报曰:“已深入矣。”公得其肝胆,遂复命。[37]

尹洙的笔调重心在墓主身上,动作、话语也集中在他身上,但富弼的碑文中几方都有发言,各方动作皆有呈现,行文气势盛、有画面感、情感充沛,通过众人的语言和动作塑造烘托出一个有胆识的外交家。尹洙以政事为中心塑造了一个能吏,而富弼除了塑造“有宋贤臣”的形象外,更将他在仕途上的成功连结到一个伟大且源远流长的家族传统中。这些记载和宋代新兴士人构建家族史的大趋势一致,也是在以墓志书写建构家族调性,韩家其他人的墓志的书写亦是如此,韩琦墓志记他与契丹交涉,韩琦第五子粹彦、长孙治的墓志中都有选充北朝正旦国信使的记载,使对方有“吾见韩氏三世于此矣”[38]的感叹。

关于韩国华后半生仕途不顺之因,游彪考证后认为其在复核司法案件时出现大纰漏而自断前程,但墓志和神道碑俱一字不提,而是归因到性格耿直和权臣打压,这种记载有悖历史真实。[39]管琴认为行状只能提供一种包含同情心和先验性的典型判断,这种判断可以与对人性的复杂认知并行,所以对于不能明确判定的事例可以两存其说,[40]墓志同理。 一般人进入正史体系十分困难,因而文集中的传状碑志是了解作者、解读作品的一条途径,然而因为墓志塑造人物多选特殊事件和特定角度,所以这些材料在引用为作品注解时需十分审慎辩证地对待。

结 语

墓志的志文史传化是宋代墓志的重要表征,肇于韩愈,在宋代成为主流,在后世金石学中被认为是碑志正流。这种写法塑造出个性化的人物,实录的原则、简而有法的笔法、“互见”的运用让墓志内外都更贴近史传。为墓志书写、传播、解读都创造出新的可能,这些变化可视之为对载体从石到纸的一种回应。

宋代墓志以“言天下之公”为写作标准,加之与各级文本的互动,公共化趋势不可避免,但出于现实需求,部分撰者未能坚持“实录”的标准,开始以“曲笔”为墓主重塑形象,不同碑志的多重叙事掺杂在一起也在影响着历史书写,甚至产生讹变。文人编别集、家集时会经常将传状碑志作为附录加入,这为读者“知人论世”提供了基础材料,也重新构建了一个文本阐释场域,但墓志作为一种特定角度人生经历的呈现,在取用时必须审慎。

胡可先提及宋代才出现仅写于纸本而不刻石的墓志铭,这种无实体的墓志铭是中古之后墓志载体的重要变化之一。[41]章学诚曾谈及有人假装他人子孙求碑志,将所作收入别集,以期不朽。[42]他视之为东施效颦,但从刻石以求不朽到托书以求不朽可以看出关于墓志“不朽”观念形成的新共识——纸本墓志亦不朽。 从技术革新到社会共识形成,这是两种载体交锋的结果,亦可称之为技术的胜利,但从物质载体到观念转变中仍有许多层面的东西值得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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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吴讷著,于北山点校《文章辨体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3页。

[2] (清)章学诚:《章学诚遗书》卷八《墓铭辨例》,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75-76 页。

[3] 王重民:《中国目录学史论丛》,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0页。

[4] 宿白:《唐宋时期的雕版印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0年版,第20-163页。

[5] (宋)王闢之撰,吕友仁点校《渑水燕谈录》,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3页。

[6] 薛理勇:《丧葬习俗》,上海文化出版社2011年版,第34页。

[7] 叶梦得 :“欧阳文忠公晚年取平生所为文,自编次今所谓《居士集》者,往往一篇阅至数十过,有累日去取未决者。”(马端临撰,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点校《文献通考》第10册,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6407页。)

[8] “将纪传体史书的‘互见’概念,运用于集部散文,对于欧阳修而言,正是他克服单篇散文篇幅、私家作史及政治斗争的重重限制,得以‘文集入史传’,并结合当代文献,形构其历史网络,参与当代历史诠释的主要方法。”(李贞慧:《历史叙事与宋代散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86页。)

[9] 李贞慧:《历史叙事与宋代散文研究》,第50页。

[10] 关于此点,请参看李贞慧《历史叙事与宋代散文研究》第三、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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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第10册,第6374页。

[12] 王兆鹏:《宋文学书面传播方式初探》,《文学评论》1993年第2期。

[13] 王星:《宋代石刻的多元透视与文学个例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6、25-26页。

[14] 洪本健编《欧阳修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962页。

[15] 李贞慧:《历史叙事与宋代散文研究》,48页。

[16] 具体分析可参看刘成国《北宋党争与碑志初探》,《文学评论》2008年第3期。

[17] 王启玮:《被惩戒的“醉歌”——诗学与政治交错中的奏邸狱》,《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

[18] (宋)刘挚:《王开府行状》,载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77册,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10页。

[19] 洛阳地区文物工作队:《北宋王拱辰墓及墓志》,《中原文物》1985年第4期。

[20] (元)脱脱等撰,中华书局编辑部点校《宋史》第30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0360页。

[21] (宋)孙觌:《宋故特进观文殿大学士河南郡开国公致仕赠少师万俟公墓志铭》),载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161册,第44页。

[22] (宋)孙觌:《宋故特进观文殿大学士河南郡开国公致仕赠少师万俟公墓志铭》),载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161册,第45页。

[23] (清)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00-501页。

[24] 刘成国:《北宋党争与碑志初探》,《文学评论》2008年第3期。

[25] “宋代是一个习尚厚葬的社会,以帝王的丧事最为突出,贵族、大臣、民众纷纷相仿,民间亦是屡见记载。”(徐吉军:《中国丧葬史》,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版,第440-441页。)

[26] (宋)晏殊:《<徐公文集>后序》,载曾枣庄主编《宋代序跋全编》第4册,齐鲁书社2015年版,第2699页。

[27] (宋)楼钥:《跋周尚书武仲诗轴》,载曾枣庄主编《宋代序跋全编》第7册,第4531页。

[28] (宋)徐铉著,李振中校注《徐铉集校注》第4册,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1333页。

[29] (宋)徐铉著,李振中校注《徐铉集校注》第4册,第1336页。

[30] (宋)徐铉著,李振中校注《徐铉集校注》第4册,第1336页。

[31] (宋)苏辙:《徐铉墓表》,载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96册,第279页。

[32] 马兴祥、徐利华:《徐铉的奉和应制诗及其入宋后的心态变化》,《扬州大学学报》2017年第6期。

[33] (宋)韩琦:《<韩氏家集>序》,载曾枣庄主编《宋代序跋全编》第1册,第197页。

[34] 游彪:《家族史的建构:宋朝士人阶层追寻的精神家园——以相州韩琦家族为例》,《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35] 游彪:《形象塑造:宋代士大夫的历史书写——以韩国华的碑铭和传记为例》,《史学史研究》2014年第4期。

[36] (宋)尹洙:《故太中大夫右谏议大夫上柱国南阳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赠太傅韩公墓志铭》,载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28册,第103页。

[37] (宋)富弼:《大宋故太中大夫行右谏议大夫上柱国南阳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魏国公韩公神道碑铭并序》,载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29册,第48-49页。

[38] 郑栋辉:《<全宋文>所收碑志文补遗六篇》,《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6年第5期。

[39] 游彪:《形象塑造: 宋代士大夫的历史书写——以韩国华的碑铭和传记为例》,《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40] 管琴:《行状文本书写与历史真实的显隐——以朱熹<张浚行状>为例》,《文艺研究》2019年第12期。

[41] 胡可先:《中古墓志铭的文体形态与书写规则》,《浙江大学学报》2019年第3期。

[42] “碑志必出子孙之所求,而人之子孙未尝求之也BN ,则虚为碑志以入集,似乎子孙之求之,自谓庶几韩、欧也。”([清]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中册,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499页。)

- 全 文 完 -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原文发表于《励耘学刊》2021年第2辑

作者介绍

张亚静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宋代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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