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职业理念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

第三章教师职业道德

第四章文化素养

第五章教师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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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综合素质

第一章职业理念

1.教育观是人们对教育所持有的看法,它既受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制约,又受人们对教育要素不同观点的影响。

2.教育指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主要指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学校教育的工作,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促使其朝着期望方向变化的活动。

3.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4.素质教育观是把教育活动目的指向“素质”——人的全面素质的教育观。

5.素质教育是连贯的、全方位的、全过程的教育活动。素质教育不是对特定阶段、特定学校提出的要求,而是对各级各类学校提出的要求。

6.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德育为先,五育并举;新课程改革;学校管理、课外教育活动、班主任工作。

7.新课改的教学观

(1)教学从“教育者为中心”转向“学习者为中心”;

(2)教学从“教会学生知识”转向“教会学生学习”;

(3)教学从“重结论轻过程”转向“重结论的同时更重过程”;

(4)教学从“关注学科”转向“关注人”。

8.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区别

应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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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

教育对象

主要面向少数学生,忽视大多数学生

面向所有学生

教育目的

偏重知识传授,忽视德育、体育、美育、心理教育和生产劳动教育

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心理教育和生产劳动教育全面进行

能力培养

只重视技能训练,忽视能力培养

重视各种能力的培养

教学方法

以死记硬背和机械重复训练为方法,使学生课业负担过重

启发式、探究式教

学,使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学生评价

筛选性评价,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主要标准甚至唯一标准

发展性评价,评价方式多元,评价主体多元

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较难,过于偏重学科体系,忽视综合性及应用性内容,不同程度存在着脱离学生生活实际,忽视实践等问题

降低教学内容的深度和难度,弱化学科体系,重视综合,教学内容结合学生经验、联系实际

教育着眼点

局限于学校

注重发展性,终身教育,终身学习

9.素质教育要求面向所有学生进行教育,应试教育主要面向少数学生,忽视大多数学生。

10.自主学习是以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通过学生独立地分析、探索、实践、质疑、创造等方法来实现学习目标,即主动地自觉自愿地学习,而不是被动地或不情愿地学习。

11.合作学习是指学生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

12.研究性学习是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学习为基础,从学生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以个人或小组合作的方式,在教师组织、参与和指导下进行的学习活动。

13.素质教育评价方式上的改革体现在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过程、评价方式的变化。改革单一评价主体的现状,加强自评、互评。不仅关注学业成绩,还关注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心理素质、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和积极的情感体验等。有机地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给予多次评价机会;鼓励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行为中。将量化评价方法与质性评价方法相结合;丰富评价和考试的方法,追求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14.实施素质教育的方法:发挥教师的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开展实践活动。

15.终身教育,是指人们在一生中都应当和需要受到各种教育培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贯穿人生始终的一种教育形态,具有时间的延展性;二是包容了所有现存的教育形态在内的教育过程。

16.终身教育的概念由法国人保罗•朗格朗在1956年正式提出。

17.终身教育的代表作有:朗格朗的《终身教育导论》、埃德加•富尔的《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舒瓦茨的《终身教育——21世纪的教育改革》等。

18.学生观是指教育者对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性质、地位、特征和具体实践活动的基本看法与认识。

19.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体力和智力得到全面而充分发展,在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都有均衡的发展。

20.我国古代的“六艺”,即射、御、礼、乐、书、数,是对人全面发展的一种诠释。

21.全面发展的学生观是指:要把学生当作具有独立意义的主体;把学生看作是发展的人;关注学生的个性与差异。

22.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

23.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是认识的主体、时间的主体和发展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

24.学生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独立的主体,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具有学习的自主需求和动力,拥有享受相关需求的权利。

25.学生的发展是指学生在遗传、环境和学校教育以及自我内部矛盾运动的相互作用下,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所发生的质、量、结构方面的变化的过程及结果。

26.学生身心发展具有以下规律: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个体差异性。

27.身心发展的顺序性: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量变到质变的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

28.身心发展的阶段性:个体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总体特征及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这就是身心发展的阶段性。

29.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一方面是指身心发展的同一方面的发展速度,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是不平衡的;另一方面是身心发展的不同方面的发展速度不平衡。

30.身心发展的互补性:既指机体某一方面的机能受损甚至缺失后,可通过其他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部分补偿;同时也存在于心理机能与生理机能之间。

31.身心发展的个体差异性:首先表现为男女性别的差异;其次表现在身心的所有构成方面;还受到环境及主体在发展过程中的努力程度和自我意识的水平、自我选择的方向的影响。

32.把学生看作是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学生,倡导对学生进行形成性评价。

33.学生处于人生发展的特定阶段,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和可塑性,教师应当挖掘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34.人的全面发展不等于各个方面的平均化发展,而是要求每个受教育者作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个体,各个方面都能够获得应有的发展,同时也要承认人的各个方面发展水平具有一定差异性。“子游能养而或失于敬,子夏能直义而或少温润之色,各因其材之高下与其所失而告之,故不同也。”

37.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体现。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以人为本,是我们党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是历史发展的主体、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根本力量的基本原理提出来的。

38.“以人为本”思想贯彻在教育活动中,就是“以学生为本”。首先,坚持以人为本,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其次,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出发点;最后,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

39.教育公正,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就是所有的学生都能够获得同样的教育机

35.因材施教是指教师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别差异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发展。

36.因材施教出自《论语•为政》“子游问孝”、“子夏问孝”朱熹集注引宋程颐曰:会,包括入学机会均等、教育过程中机会均等、教育结果均等。

40.促进男性和女性的共同发展,就是要做到不要因性别而形成一种性别学生发展的优势和另一性别学生发展的劣势。

41.注意到民族差异,做到不同民族的学生共同发展,特别要注意少数民族学生的发展。

42.正确地对待可能由于地域造成的学生发展差异,不能因学生所处地域的差异而歧视一些学生,要促进来自不同地域的学生共同发展。

43.不因学生家庭的种种差异,以及这种差异给学生发展带来的困难,而歧视学生。

44.要注意正确地对待学生身心发展的差异,要给予身心发展状况不同的学生以同样的关注,以促进学生的共同发展。

45.师生关系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态度等。

46.师生关系的功能:教育功能;激励功能;社会功能。

47.良好的师生关系对师生双方都会产生重要的激励作用。对于学生而言,能使学校生活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对于教师而言,能使教师感受到教育教学过程的愉快和自身从事工作的价值。

48.对于学生而言,学校、班级是其逐渐实现其社会化的主要场所。

49.师生关系可以分为专制型、民主型和放任型。

50.新课程理念倡导的师生关系应当为民主型师生关系模式。民主型师生关系模式的特征是开放、平等和互助。

51.传统师生关系在教学上是授受关系;人格上相互平等;道德上相互促进。

52.新型师生关系是指尊师爱生、民主平等、教学相长、心理相容的关系。

53.教学相长出自《礼记•学记》:“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意为教和学两方面互相影响和促进,都得到提高。

54.构建师生关系的途径: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了解学生;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

55.尊重学生是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学生的个体差异,始终相信学生。

56.教师公正对待学生,要求教师:一方面,教师不能因为个人感情的好恶、私人关系、学生成绩的优劣等偏袒或是轻视学生;另一方面,教师不能因为学生的性别、美丑、性格特征、身体条件、家庭出身等的不同而偏袒或轻视学生。

57.教师严格要求学生,要做到:严而有理;严而有度;严而有恒;严而有方。

58.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59.教师劳动的特点:复杂性;创造性;示范性;劳动时间的延续性和劳动空间的广延性;长期性;系统性。

60.传统教师角色:传道者的角色;授业解惑者的角色;示范者的角色;管理者的角色;朋友的角色。

61.教师的示范作用体现为:教师的言行是学生学习和模仿的榜样。

62.现代教师角色新的特点: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学生发展的促进者;从课程的忠实执行者转变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从“教书匠”转变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

63.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发现和探究的能力,以及实践动手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做事、学会做人。

64.新课改确立了国家、地方和学校的三级课程管理体制,建立了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三级课程体系。

65.教师要变过去习惯的“教教材”为“用教材教”,创造性地使用国家课程教材,积极进行国家课程地方化、校本化的实践探索。

66.倡导教师要成为“研究者”,鼓励教师在真实的教育情境中研究教育,开展“行动研究”,在研究状态下工作,为了课程和教学改进的行动而研究,在行动中研究。

67.教师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基础、教师专业品质、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与能力等。

68.教师作为一种专业人员,必须拥有教育思想、教育情感和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

69.教师的专业发展过程,可以分为教师职前、入职和职后专业发展阶段。

70.教师职前专业教育,是指培养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特别的专业素养的教育。

71.教师职前专业实践的方式包括参观学校活动、教育现场观察和教育实习等。

72.教师的入职专业发展,可包括三个方面:岗位专业的学习、团队活动的参加和岗位经验的积累。

73.教师职后专业发展可以用“终身”发展来表达,教师应坚持终身教育理念,职后发展阶段要持续到教师退休之时。

74.教师专业发展中的终身学习至少包括三个方面,即正规专业教育、非正规专业教育和校本专业发展。

75.正规的专业教育,是指在专门的教师教育机构中进行的、全日制的、系统的教育,并且专业教育的结果是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

76.教师在专业发展中应不断地学习和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

77.教育反思,就是教育者把自己已有的教育实践作为思考的对象,对已有的教育实践成败原因进行探求,从而获得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方法的过程。

78.教育研究是指教师将自己在教育实践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作为研究课题,并运用相关教育理论开展系统的研究,从而寻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

1.教育政策区别于教育法律法规,是政策的一个分支,是政党和国家为完成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所确定的关于教育工作的策略、方针和行动准则。

2.教育法律关系,是指由教育法律所规范的教育关系。

3.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中主体未能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教育法律的规定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根本大法,是教育的“宪法”。

5.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6.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7.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9.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10.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11.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1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13.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14.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15.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16.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17.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18.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19.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0.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21.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22.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3.受教育者应当履行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24.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25.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

26.《义务教育法》是教育单行法,依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

27.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8.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9.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30.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31.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2.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33.《教育法》明确了主体义务相关四大方面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和民事责任。

法律责任

具体规定

行政处分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

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

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

治安管理处罚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民事责任

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

刑事责任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挪用、克扣教育经费,构成犯罪的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构成犯罪的

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构成犯罪的

3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35.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3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

3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38.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3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4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41.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4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43.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44.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45.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46.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47.《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48.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49.《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50.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

51.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2.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53.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

54.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55.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

56.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予以保障。57.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

58.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59.《教师法》对教师培养、教师职业活动和教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规范,是集合了教师的行业管理和教师的权益保护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专门法律。

60.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61.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62.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63.教师享有的六大权利分别是: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指导评价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

64.教师应履行的六大义务:遵纪守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思想教育;爱护尊重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的水平。

65.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66.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67.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68.《义务教育法》明确了义务教育施教主体未履行本法所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种。

法律责任

具体规定

限期改正

行政处分

未履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

限期改正

通报批评

行政处分

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的;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通报批评

给以处分

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

限期改正

给予处分

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批评教育

限期改正

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接受教育

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

69.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

70.非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71.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72.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73.《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74.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75.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76.《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据宪法制定,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出发,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法律规范,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部门。

77.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78.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79.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80.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8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82.《教师法》法律主体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具体规定

行政处分

或行政处罚

侮辱、殴打教师

责令改正

行政处分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

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

行政处分

或解聘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

教师申诉起诉

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做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出处理

8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84.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85.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86.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87.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88.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89.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90.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91.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92.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9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是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可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94.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95.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96.未成年人已经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职业教育,为其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97.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98.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99.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00.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101.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102.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3.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04.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职责,或者虐待、歧视未成年人,或者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0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0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107.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

108.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109.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110.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包括: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111.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1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11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114.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115.对于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品行不良,影响恶劣,不适宜在学校工作的教职员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予以解聘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6.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提供条件。

117.“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注射毒品;

(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118.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119.工读学校毕业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同普通学校毕业的学生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120.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121.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122.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123.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24.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125.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126.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12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依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属于“教育规章”。

128.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129.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130.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13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相关法律主体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具体规定

予以训诫,严加管教

父母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

训诫,立即改正

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

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出版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出版物的

治安处罚

制作、复制宣扬淫秽内容的出版物,向未成年人出租、出售、传播宣扬淫秽内容的出版物的

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

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或者利用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方式提供上述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及其信息的

处以罚款;情节严重,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影剧院、录像厅等各类演播场所,

放映或者演出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节目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播放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治安处罚

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13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情况: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133.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134.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5)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35.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136.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137.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138.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139.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0.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1.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142.2010年7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发布。

143.《规划纲要》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层面的教育政策文件,是21世纪第2个十年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它规定了我国这一时期教育发展的总体方向、战略任务和各个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144.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145.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146.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147.坚持德育为先;坚持能力为重;坚持全面发展。

148.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149.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150.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151.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152.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153.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

154.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高中办出特色。

155.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156.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157.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做出贡献。

158.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发展。

159.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

160.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161.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162.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

163.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

164.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165.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

166.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

167.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168.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169.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170.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171.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72.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

173.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174.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

175.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

176.制定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

177.2010-2012年,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178.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

179.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180.教师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教师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可称之为教师的公民权利;二是身为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可称之为教师的职业权利,这两部分权利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181.教师的公民权利是指教师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相关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政治权利、宗教信仰权、平等权,人身权、人格权、文化教育权、经济权以及监督权等。

182.教师的教育教学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183.教育教学权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

184.教育教学权包含三层涵义:教师教育教学活动不可剥夺;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必须在国家、社会、学校许可的范围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教育的基本规律;教师有权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教学改革和实验。

185.教师的学术研究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186.教师的学术研究权是教师作为教育教学专业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187.学术研究权包含三层涵义:教师有权进行任何专业的科学研究;教师得在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行使学术研究权;教师有权在学术研究中和学术活动中发表个人的观点和意见,有学术争鸣的自由。

188.教师的指导评价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189.指导评价权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地位相对应的一项特定权利。

190.教师的指导评价权包含三层涵义:教师在不违反法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前提下,有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教师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和生活表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的指导评价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涉。

191.教师的报酬待遇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192.教师的报酬待遇权是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社会经济权利在教师职业范围内的具体体现。

193.教师的报酬待遇权有三层涵义:教师的报酬必须按时发放,不得拖欠教师的报酬,不得克扣或变相克扣教师的工资;教师有权要求足额支付工资报酬,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津贴、奖金及其他津贴在内的所有工资收入;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待遇,包括医疗、住房、退休方面的待遇和优惠政策,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194.教师的参与管理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195.教师的参与管理权是公民民主权利在教师特定职业下的具体化。

196.教师的参与管理权有三层涵义:宪法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教师的参与管理权是公民此项权利在教师职业岗位上的具体化;教师应正确行使批评、建议权,不得歪曲事实、进行人身攻击;教师有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其他方式参与学校管理,民主讨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197.教师的进修培训权是指教师可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198.教师的进修培训权是教师职业权利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项。

199.教师的进修培训权有三层涵义:教师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教师进修培训权的行使必须在完成本人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应保证教师进修培训的权利。

200.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

201.教师作为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法律纳税的义务。

202.教师的遵纪守法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03.教师的遵纪守法义务要求教师做到: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情操、言行、衣着上严格要求自己,成为学生的表率。

204.教师的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05.教师的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坚持教育教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任意改变教学计划、不得无故缺勤、旷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按照聘任合同的约定,履行本人的教育教学职责,完成聘任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206.教师的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义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207.教师的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义务要求教师: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情况,自觉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突出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有目的有组织地带领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培养学生的情感,体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要求,陶冶学生的情操,扩展学生的视野。

208.教师的爱护尊重学生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项可称“尊重学生人格”。

209.教师的爱护尊重学生义务要求教师: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应公平对待学生,不能歧视个别学生;把学生看作发展、成长的人,不以关心、爱护学生为借口,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不能关注学生的智力和学业成绩,忽视学生德育和体质的发展。

210.教师的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211.教师履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义务的范围限于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在这个范围内对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制止的义务,超出该范围不属于教师的法定义务。

212.教师的提高业务水平义务: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13.学生是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具有参与法律法规活动的能力。

214.学生具有公民资格,并具有法律所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15.学生的权利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指国家宪法和法律授予所有公民的权利;二是指教育法律、法规授予尚处于学生阶段的公民的权利。

216.学生的参加教育教学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简称“参加教育教学权”。

217.学生的参加教育教学权是学生的基本权利。

218.学生的参加教育教学权:一方面是,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课堂教学、讲座、课堂讨论、观摩、实验、见习、实习、测验和考试等活动;另一方面是,学生有平等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的权利。

219.学生的获得经济资助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220.奖学金是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报考国家重点保证的、特殊的、条件艰苦的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经济资助制度。

221.贷学金是指为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而设立的经济资助制度。

222.助学金,又称为勤工俭学金,是指为使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参加劳动获得报酬,自主完成学业的经济资助制度。

223.学生的获得学业评价权: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224.学生的获得学业评价权规定学生一方面有权获得公正评价,另一方面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后就应该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225.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是指学生有权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获得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的一视同仁的客观评价。

226.学生的申诉起诉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227.当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教师的侵犯时,或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时,学生有权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无理阻挠。有关部门应积极受理,并按规定及时予以答复。

第三章教师职业道德

1.教师职业道德——“师德”,是对教师所要求的道德,是教育生活领域中的道德,也称为“教育道德”。

2.教师职业道德既反映社会道德的要求,同时又是针对教师职业活动领域各种关系提出的规范要求。

3.教师职业道德认识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认识。

4.教师职业道德情感,是教师在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认识时的情感体验。

5.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师行为上的体现。

6.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职业素质的灵魂。

7.2008年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8.“爱”与“责任”是贯穿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和灵魂。

9.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核心表述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简称“三爱、两人、一终身”。

10.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11.爱岗敬业: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12.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3.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14.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15.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16.“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17.“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18.“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

19.“教书育人”是教师天职和道德核心。

20.“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为人师表是区别于其它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

21.“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22.2009年8月12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规定》是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3.《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体现了两方面的精神:一是中小学班主任在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全面健康成长方面,发挥着特殊的作用,是学校中重要的具有专门性的工作岗位。二是中小学班主任在班级中承担着特别的教育职责和组织管理任务。

24.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

25.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26.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27.班主任要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8.班主任应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29.班主任应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30.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31.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32.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33.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主要涉及:教师思想行为规范、教师教学行为规范、教师人际行为规范、教师仪表行为规范、教师语言行为规范。

34.教师思想行为规范: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无私的精神,乐于奉献;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依法行教,不从事有偿家教,时刻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

35.教师教学行为规范:端正教学态度,严肃对待教学工作,熟悉教材,认真备课,组织好课堂教学;注意活跃课堂气氛,创造轻松的学习条件,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引发思考;课下要认真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用心编制练习题,帮助学生改正学习上的错误,包括态度、方法等。

36.教师人际行为规范:对待学生要永远保持爱心和耐心,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要与学生家长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同事要保持协同、向上的合作关系;对管理者要尊重和理解,服从安排,积极配合。

37.教师仪表行为规范:以学生的欣赏水平为前提;与自己的性格特点相得益彰;符合自己的年龄特点;要与课堂教学的情调相适应。

38.教师言语行为规范:使用普通话;用语规范;语义明确,表达清楚;语句完整,有连贯性。

39.教师在教育活动中需要处理的几大关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教师与同事的关系;教师与领导的关系。

40.师生关系是教师各类人际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

41.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家长建立联系。

42.教师要树立服务意识,尊重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

43.教师和家长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不存在尊卑之分。

44.教师要教育学生尊重自己的父母,特别是那些社会地位和文化水平不高的父母。

45.教师对于同处于教育教学活动的同事,在地位上应当是平等的,并给予必要的尊重。

46.教师与教育管理者的关系,实质上是组织中承担不同任务的人们之间的关系。

47.教师应当尊重教育管理者根据自己的管理职责所开展的教育管理活动。

48.教师应当在自己的职业行为上支持学校教育管理者对于学校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文化素养

1.1929年5月,在云南省元谋县发现的古人类化石被命名为“元谋人”,距今约170万年,是已知的我国境内最早的人类。

2.约公元前21世纪,禹的儿子启在禹死后,破坏了民主选举部落联盟首领的惯例,自己继承了父亲的位置,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启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

3.商代的文字主要是刻记在甲骨、铜器及其它器物上,其中以刻记在甲骨上为最多,刻记在甲骨上的文字称为“甲骨文”。

4.商鞅变法发生于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其内容主要是: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奖励军功,按功授爵;建立县制;奖励耕织,禁止弃农经商。秦国经过这次地主阶级的政治改革,废除了旧制度,封建经济得到发展,秦国逐渐成为七国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5.“百家争鸣”是我国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形成中国的传统文化体系。

6.秦王嬴政于公元前221年灭六国,实现统一,建立秦朝。

7.公元前213年,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后将四百六十多名方士和儒生挖大坑活埋,史称“焚书坑儒”。

8.汉武帝时期,接受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主张,只提倡儒家学说,禁止其他各家思想的传播,实行了思想的统一;宣扬天子代表天统治人民,神化了皇帝;在长安兴办太学,用儒学培养贵族子弟,使儒家思想成为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

9.为了加强同西域各国的往来,汉武帝于公元前138年和公元前119年派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开辟了通往西域的“丝绸之路”。

10.208年,曹操率20多万大军南下,与孙权、刘备5万联军在赤壁决战。孙刘联军用火攻曹,曹军大败退守北方。这一战役史称“赤壁之战”。赤壁之战为三国鼎立局面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11.隋文帝和隋炀帝统治时期,改革官制,在中央设三省六部,创立科举制,废除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开始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

12.604年,隋炀帝命人开凿了大运河。大运河沟通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是当时世界上的巨大工程之一。

13.从627年至649年,是李世民统治的贞观年代。在此期间,君臣励精图治,政治清明,社会安定,开创了唐代繁荣昌盛的局面,因而被誉为“贞观之治”。

14.唐朝时,高僧鉴真不畏艰险,东渡日本,讲授佛学理论,传播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促进了日本佛学、医学、建筑和雕塑水平的提高,受到中日人民和佛学界的尊敬,为中日两国人民的交流做出了贡献。

15.唐玄宗统治前朝,平息了统治集团内部动乱,稳定了政局;任用姚崇、宋璟为相;重视地方官员人选。在唐玄宗的治理下,社会政治比较安定,生产继续发展,唐朝进入全盛期,史称“开元盛世”。

16.960年,后周大将赵匡胤在东京(河南开封)东北的陈桥驿发动兵变,黄袍加身,取代后周,建立宋朝,定都东京,史称北宋。

17.宋神宗即位后,锐意改革,任用王安石主持变法。主要措施可分为三类:财政经济方面,主要实施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军政方面,主要实施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设置军器监;教育方面,编纂和颁行《三经新义》,改革科举,整顿学校。王安石变法,在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方面收到了显著成效。

18.马可•波罗是13世纪来自意大利的世界著名的旅行家和商人。他在中国游历了17年,曾访问当时中国的许多古城,到过西南部的云南和东南地区。回到威尼斯之后,写下著名的《马可•波罗游记》。

19.从1405年到1433年,郑和先后七次航海,到过亚非30多个国家和地区,最远到达非洲东海岸和红海沿岸地区。

20.明中期海防松弛,中国沿海地区经常遭受倭寇的袭击和骚扰。为保护沿海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戚继光受命抗倭。至1565年,东南沿海的倭寇基本肃清,保证了边疆的稳定。

21.文字狱是指封建社会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一种冤狱。皇帝和其周围的人故意从作者的诗文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严重者会因此引来杀身之祸,甚至所有家人和亲戚都受到牵连,遭满门抄斩乃至株连九族的重罪。文字狱历朝皆有,但以清朝最多。

22.1838年12月,道光帝任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赴广州查禁鸦片。林则徐到达广州后,共收缴英国鸦片2万余箱、美国烟贩鸦片1500余箱。1839年6月3日至25日,林则徐主持在虎门海滩销毁收缴的鸦片,使禁烟运动达到最高潮。

23.1840年6月,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8月英军到达南京江面,清政府被迫签订了《南京条约》。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是中国遭受西方资本主义奴役的开始,也是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始。

24.1851年1月11日,洪秀全率众约两万人在广西桂平金田村起义,建号太平天国。1864年6月,洪秀全病逝,7月天京陷落,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太平天国运动是一次反帝反封建的农民运动,它沉重地打击了中外反动势力,其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表达了几千年来农民的理想追求,《资政新篇》是近代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社会改革方案。

25.19世纪60年代,清朝统治阶级内部一部分人士,认识到先进的西方武器和科学技术对清朝统治的作用,掀起以“自强”、“求富”为口号,以巩固清朝统治为目的的洋务运动。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等是参与和提倡洋务运动的代表人物。

26.1898年光绪皇帝接受维新派的变法主张,于6月11日颁布“定国是”诏,宣布变法维新,推行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教各个方面的新政。以慈禧太后为首操纵着清廷军政实权的满清守旧派,坚决反对变法维新,于9月21日发动宫廷政变,幽禁光绪帝,杀害谭嗣同等变法六君子,废除大部分新政。变法新政只实行了103天就宣告结束,史称“百日维新”。

27.1894年11月,孙中山在美国檀香山创立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1905年,中国同盟会在东京正式成立,这是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同盟会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革命纲领。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次年2月12日清帝退位,宣告清王朝专制统治结束。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28.1919年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中国提出收回山东主权、废除“二十一条”不平等条约等正当要求。但会议置之不理,还做出将德国在山东的特权转让给日本的决定。消息传来,举国愤怒。5月4日,北京3000多学生汇集天安门前,高呼“外争国权,内惩国贼”、“誓死力争,还我青岛”等口号,并且要求惩办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学生游行队伍行至曹宅,痛打了章宗祥,并火烧曹宅,引发“火烧赵家楼”事件。随后,军警给予镇压,并逮捕了学生代表32人。学生的游行活动受到广泛关注,各界人士给予支持,通过上海的罢工、罢市、罢课运动,全国22个省150多个城市都有不同程度的响应,将五四运动推向高潮。6月28日,中国代表没有在和约上签字。五四运动是一次伟大的反帝爱国运动,是中国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转折点。

29.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在上海法租界召开,出席大会的各地代表共13人,他们代表着全国50多名党员。30日晚,由于法租界的密探突然闯入,引起大家警觉,于是,大会的最后一天(31日)迁移到浙江嘉兴南湖一艘游船上举行。

30.由于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领导,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于1934年10月开始长征。1936年10月,红一、二、四方面军三大主力会师,标志着历时两年的红军长征胜利结束。

31.1931年9月18日晚,盘踞在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突然向驻守在沈阳北大营的中国军队发动进攻,之后中国东北全部沦陷,史称“九一八”事变。

32.1937年7月7日夜,日军称丢失一名士兵,要求进入北平西南的宛平县城搜查。中国守军拒绝了这要求。日军向城内的中国守军进攻,史称“七七”事变,拉开了日军全面侵华战争的序幕。

33.1949年10月1日下午,开国大典举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

34.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根本政治制度,还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部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35.“大跃进”运动是指1958年为盲目追求经济建设高指标而开展的运动。由于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不足,对经济发展规律和中国经济基本情况了解不够,在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提出之后,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运动。运动中,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

36.“文化大革命”在国家政治制度上、法制上造成了极大的混乱和破坏,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建国以后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开始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

37.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于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端正了党的指导思想,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把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根本转变,因而成为开辟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创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时期的伟大起点。

38.1984年12月,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宣布,中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1987年4月,中葡双方在北京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主权。

39.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首次提出“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40.埃及位于非洲东部尼罗河下游,是世界上最早的奴隶制国家。约公元前7500年,埃及进入新石器时代,农业开始出现。公元前4500年前后,埃及进入了铜石并用时代,公元前4000年左右,埃及完成了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转变,私有制开始产生。公元前3100年左右,美尼斯初步统一埃及,逐步建立起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

41.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也叫两河文明或两河流域文明,指在两河流域间的新月沃土——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发展起来的文明,是西亚最早的文明,而苏美尔人则是这一文明的伟大创建者。

42.《汉谟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约公元前1792—前1750年在位)颁布的法律汇编,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完整保存下来的成文法典。

43.到公元前766年时,希腊规定每隔4年在奥林匹亚举行一次竞技大会,也就是运动会。这就是最初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最早的竞赛项目只是200码(大约182米)短跑,最受观众欢迎的是驾着马车赛跑的项目。

44.玛雅文明是拉丁美洲古代印第安人文明,美洲古代印第安文明的杰出代表,以印第安玛雅人而得名。约形成于公元前2500年,主要分布在墨西哥南部、危地马拉、巴西、伯利兹以及洪都拉斯和萨尔瓦多西部地区。玛雅文明在物质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有很大成就。

45.在葡萄牙王室的支持下,1487年,迪亚士抵达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十年后,另一位葡萄牙航海家达•伽马沿着迪亚士开辟的航路,继续前行,终于到达了印度。在西班牙王室的资助下,1492年,哥伦布率领三艘帆船抵达美洲。1519-1522年,西班牙支持的另一位航海家麦哲伦率领的船队沿着哥伦布开辟的航路,绕过了美洲南端的海峡,横渡太平洋,完成了环球航行。

46.文艺复兴首先表现在文学艺术领域。但丁、彼特拉克、薄伽丘被誉为“文学三杰”,拉斐尔、米开朗琪罗和达•芬奇被誉为“美术三杰”。

47.在14、15世纪,在农奴制解体过程中,英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通过暴力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强占农民份地及公有地,剥夺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限制或取消原有的共同耕地权和畜牧权,把强占的土地圈占起来,变成私有的大牧场、大农场。这就是英国历史上的“圈地运动”。

48.启蒙运动是一场发生在17、18世纪欧洲的反封建、反教会的资产阶级思想文化解放运动,它为资产阶级革命作了思想准备和舆论宣传,是继文艺复兴运动之后欧洲近代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17世纪,英国出现了早期启蒙思想。18世纪中叶,在封建专制的天主教国家法国,日益崛起的新兴资产阶级对封建专制统治和天主教会展开了激烈斗争,涌现出了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一大批启蒙思想家,启蒙运动进入高潮。

49.工业革命也称产业革命,是指从以手工业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手工场过渡到采用机器生产的资本主义工厂的过程。

50.1776年7月4日,由资产阶级民主派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正式发布,正式宣告了北美13个殖民地脱离英国,成为独立的美利坚合众国。1789年1月,华盛顿当选美国第一任总统。同年4月,华盛顿在纽约宣誓就职,组成联邦政府。

51.1799年11月,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在法国建立执政府,自任第一执政。拿破仑上台后,同俄国人讲和,与奥地利人缔结《吕内维尔条约》,与英国也达成了和平协议。1813年10月,法军在“莱比锡会战”中被击溃。第二年4月,拿破仑宣布退位,被流放到意大利海岸附近的厄尔巴岛上。

52.1848年革命发生于欧洲,是欧洲平民与自由主义学者对抗君权独裁的武装革命。首先发起地点为意大利的西西里岛。而波及的国家几乎涵盖全欧洲,仅俄国、西班牙及北欧少数国家未受影响。所有革命行动均以失败收场,但这次革命却间接导致德国及意大利统一运动。这次革命是欧洲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

53.1847年11月,共产主义者同盟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大会委托马克思和恩格斯为同盟起草纲领。1848年2月,大会纲领《共产党宣言》发表,《共产党宣言》第一次较为完整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阐明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诞生。

54.明治维新使日本改变了封建落后状况,走上了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日本迅速崛起的同时,逐步废除了不平等条约,收回国家主权,摆脱了民族危机,很快成为亚洲强国。明治维新后,随着经济军事实力的增长,日本竭力推行军国主义,开始对亚洲邻国进行侵略扩张,成为新兴的帝国主义国家。

55.第一国际即国际工人协会。1864年建立的国际工人联合组织。马克思是创始人之一和实际上的领袖。它的任务是在国际范围内组织各国工人阶级的力量,在工人运动的各种不同表现形式之间建立联系并把它们联合起来,保卫工人阶级的利益,为工人阶级的解放而斗争。

56.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年8月—1918年11月)是同盟国集团和协约国集团之间为重新瓜分殖民地和势力范围、争夺世界霸权而进行的世界规模的战争。

57.1917年2月,俄国人民在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下,推翻了沙皇专制统治。起义的工人和士兵成立了工兵代表苏维埃。1917年11月7日,俄国首都彼得格勒的工人和士兵首先举行武装起义。第二天,大会通过了《和平法令》和《土地法令》,组成了以列宁为主席的第一届苏维埃政府——人民委员会,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宣告诞生。

58.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各参战国召开巴黎和会。会上诸国与德国签订议和条约——《凡尔赛和约》,向德国强加了数额巨大的割地赔款及限制军备条款。和约的主要目的是惩罚和削弱德国。

59.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是由圣雄甘地领导的,印度人民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一场影响深远的运动。

60.1933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后,立即以“新政”救治经济危机,罗斯福总统的“新政”先从整顿金融入手。

61.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交战双方是以美国、苏联、中国、英国、法国等国组成的反法西斯同盟与以德国、日本、意大利等国组成的法西斯国家轴心国集团。1945年,苏军攻占柏林,德国投降。日本政府在8月15日投降,然后在1945年9月2日于美国海军战列舰密苏里号上签署降伏文书,象征第二次世界大战正式结束。

62.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这一天被定为联合国日。1946年1月,联合国正式开始工作,总部设在纽约。

63.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简称北约组织或北约,是美国与西欧、北美主要发达国家为实现防卫协作而建立的一个国际军事集团组织,这是资本主义阵营在军事上实现战略同盟的标志,是马歇尔计划的发展,使美国得以控制欧洲的防务体系,是美国称霸世界的标志。

64.欧盟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是由欧洲共同体(又称欧洲共同市场)发展而来的,1991年12月,欧洲共同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盟正式诞生。2012年,欧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65.1957年10月4日苏联发射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1961年4月12日第一位航天员加加林进入太空;1960年4月美国发射第一颗气象卫星“泰罗斯”;

1961年5月25日,美国肯尼迪总统向全世界宣布实施宏伟的载人登月计划——“阿波罗”载人登月计划。

66.冷战是指美国和苏联及他们的盟友在1945年至1990年间在政治和外交上的对抗、冲突和竞争。东欧剧变,指从20世纪

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东欧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个事件最先在波兰出现,以苏联解体告终,一般被认为标志着冷战的结束。

67.“9•11事件”,指的是美国东部时间2001年9月11日上午(北京时间9月11日晚上)恐怖分子劫持的4架民航客机撞击美国纽约世界贸易中心和华盛顿五角大楼的历史事件。

68.古人把东、北、西、南四方每一方的七宿想象为四种动物形象,叫做四象。

69.我国古代把夜晚分成五个时段,用鼓打更报时,所以叫做五更、五鼓,或称五夜。

70.古人根据太阳一年内的位置变化以及所引起的地面气候的演变次序,把一年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的天数分成二十四段,分列在十二个月中,以反映四季、气温、物候等情况,这就是二十四节气。每月分为两段阴首叫“节气”,月中叫“中气”。为了便于记忆,人们编出了歌谣:“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71.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干和十二支依次相配。组成六十个基本单位,古人以此作为年、月、日、时的序号,叫“干支纪法”。

72.先秦代表思想流派并对后世影响较大的有: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墨子为代表的墨家,在当时影响也很大,与儒家并称为“显学”。儒家说“爱人”,墨家说“兼爱”。思想看似相近,但有差别。儒家“爱人”是“有差等”的,墨家“兼爱”是“无差等”的。

73.六经指儒家奉为经典的六部先秦著述,即:《诗经》、《尚书》、《仪礼》、《乐经》、《周易》、《春秋》。六经亦称六艺。不过“六艺”另外一种含义是指六种基本能力,即礼、乐、射、御、书、数。

74.宋明理学(亦称道学),起于宋,是宋以后影响中国社会数百年的儒家学术思想。宋明理学的核心概念是“理”。“理”是一种理论抽象,其概念内涵复杂。理学家的思考,有探索意味。

75.五岳是指五大名山的总称,即东岳泰山、西岳华山、中岳嵩山、北岳恒山、南岳衡山。

76.佛教四大名山:山西五台山、浙江普陀山、安徽九华山、四川峨嵋山。

77.古代以山南、水北为阳,以山北、水南为阴。

78.四大发明:造纸术、指南针、火药、印刷术。

79.《九章算术》:中国古代最早的数学专著,成书于东汉初年。

80.《黄帝内经》:春秋战国时即成书,是我国第一部医学著作。

81.“书圣”:王羲之,东晋书法家,兼善隶、草、楷、行各体。

82.文房四宝:笔、墨、纸、砚。

83.武术是我国特有的重要的文化遗产之一。

84.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85.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

86.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

87.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

88.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

89.春节是我国传统习俗中最隆重的节日。迎龙舞龙为取悦龙神保佑,风调雨顺;舞狮源于震慑糟蹋庄稼、残害人畜之怪兽的传说。随着社会的发展,接神、敬天等活动已逐渐淘汰,燃鞭炮、贴春联、挂年画、耍龙灯、舞狮子、拜年贺喜等习俗至今仍广为流行。

90.清明习俗有扫墓、踏青、荡秋千、放风筝、插柳戴花等。历代文人都有以清明为题材入诗的。

91.端午节又称端阳、重午、重五。端午原是月初午日的仪式,因“五”与“午”同音,农历五月初五遂成端午节。一般认为,该节与纪念屈原有关。屈原忠而被黜,投水自尽,于是人们以吃粽子、赛龙舟等来悼念他。端午习俗有喝雄黄酒、挂香袋、吃粽子、插花和菖蒲、斗百草、驱“五毒”等。

92.中秋节又称团圆节。农历八月在秋季之中,八月十五又在八月之中,故称中秋。秋高气爽,明月当空,故有赏月与祭月之俗。

93.《易经》将“九”定为阳数,两九相重,故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重阳时节,秋高气爽,风清月洁,故有登高望远、赏菊赋诗、喝菊花酒、插茱萸等习俗。

94.十朝古都:西安;九朝古都:洛阳;六朝古都:南京。

95.宋代瓷器生产,以汝窑、官窑、哥窑、钧窑、定窑产品最为有名,后人统称为“宋代五大名窑”。

96.张仲景,所著《伤寒杂病论》为中医史上第一部“理、法、方、药齐备的论著”,后人称之为“中医方书的鼻祖”。

97.祖冲之,主要贡献在数学、天文历法和机械三方面。祖冲之计算出圆周率值在3.1415926-3.1415927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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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贾思勰,北朝北魏人,杰出的农学家,代表著作为《齐民要术》,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农学著作。

99.沈括,北宋科学家、改革家。晚年以平生见闻,在镇江梦溪园撰写了笔记体巨著《梦溪笔谈》,精通天文、数学、物理学、化学、地质学,气象学、地理学、农学和医学。

100.秦九韶,南宋人,数学家,与李冶、杨辉、朱世杰并称宋元数学四大家,精研星象、音律、算术、诗词、弓剑、营造之学,其代表著作《数书九章》。

101.李时珍,明代人,药学家,所著《本草纲目》为一部世界上伟大的药典。

102.梁思成,建筑学家,梁启超长子。他代表中国参加了联合国大厦的设计,为东北大学和清华大学创办了建筑系,长期从事教育事业和中国建筑史的研究工作。

103.钱学森,人类航天科技的重要开创者和主要奠基人之一,在多个学科领域取得卓著成就。他早年留学美国,在近代力学奠基人卡门指导下从事火箭研究工作。1955年回国后开创中国力学、航天事业,为中国的航空航天事业等领域做出了杰出贡献。

104.华罗庚,世界著名数学家,中国解析数论、矩阵几何学、典型群、自安函数论等多方面研究的创始人和开拓者。在国际上以华氏命名的数学科研成果就有“华氏定理”、“怀依-华不等式”、“华氏不等式”、“普劳威尔-嘉当-华定理”、“华氏算子”、“华-王方法”等。他为中国数学的发展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

105.袁隆平,农学家、杂交水稻育种专家,

1995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被同行们誉为“杂交水稻之父”。

106.毕达哥拉斯,古希腊数学家、哲学家。毕达哥拉斯通过推导总结出毕达哥拉斯定理(勾股定理)和黄金分割等相关规律。

107.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最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和教育家之一,是柏拉图的学生。他在天文学、物理学、数学、教育学等诸多方面都有杰出的贡献。

108.欧几里得,古希腊数学家,被称为“几何之父”,最著名的著作是《几何原本》。

109.尼古拉•哥白尼,波兰天文学家,日心说的创立者,近代天文学的奠基人。他提出了日心说,并经过长年的观察和计算完成他的伟大著作《天球运行论》。哥白尼的“日心说”沉重地打击了教会的宇宙观,为新的宇宙观发展提供了依据。

110.艾萨克•牛顿,英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和自然哲学家,其研究领域包括了物理学、数学、天文学、神学、自然哲学和炼金术。牛顿的主要贡献有:创建了微积分,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和发展了经典力学,设计并实际制造了第一架反射式望远镜等。他被誉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最有影响力的科学家。为了纪念牛顿在经典力学方面的杰出成就,“牛顿”后来成为衡量力的大小的物理单位。

111.瓦特(1736-1819)是英国著名的发明家,是工业革命时期的重要人物。后人为了纪念他,将国际单位制中功率和辐射通量的计量单位称为瓦特,常用符号“W”表示。蒸汽机的发明及应用,就是人类第一次科技革命的标志。

112.达尔文,英国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他的代表著作是《物种起源》,他提出了生物进化论学说。

113.爱迪生,美国电学家和发明家,一生共有约两千项创造发明,为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114.爱因斯坦,德裔美国(拥有瑞士国籍)物理学家、思想家及哲学家,被认为是20世纪最具代表性的物理学大师。他是现代物理学的开创者和奠基人,相对论——“质能关系”的提出者,“决定论量子力学诠释”的捍卫者。

115.笛卡尔,法国数学家,解析几何的创始人,主要著作《几何学》等。

116.杨振宁(1992—),中国物理学家,提出规范场理论,主要著作《对弱相互作用中宇称守恒的质疑》。

117.邓稼先,中国物理学家,中国原子弹之父。

118.李政道(1926—),中国物理学家,发现弱作用中“宇称不守恒”,主要著作《粒子物理和场论引论》。

119.史蒂芬•霍金(1942—),英国物理学家,身残志坚的科学奇才,主要著作《时间简史》。

120.拉瓦锡,法国化学家,用实验证明了化学反应中的质量守恒定律,主要著作《化学概要》等。

121.门捷列夫,俄国化学家,元素周期律的发现者,主要著作《化学原理》。

122.玛丽•居里,法国化学家和物理学家,发现镭和钋两种天然放射性元素,一生两度获诺贝尔奖(第一次获得诺贝尔物理奖,第二次获得诺贝尔化学奖)。

123.巴甫洛夫,俄国生物学家,获诺贝尔生理学奖,创立“条件反射学说”,提出了“两个信号系统”学说,主要著作《消化腺机能讲义》、《大脑两半球机能讲义》等。

124.柏拉图,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他和其老师苏格拉底、学生亚里士多德并称为古希腊三大哲学家。

125.但丁,意大利诗人。《神曲》是但丁在放逐期间写的一部长诗,是他呕心沥血、历经十四年之久的忧愤之作,是诗人的代表作。

126.彼特拉克被称为“人文主义之父”,代表作《歌集》。薄伽丘以反对腐败的罗马教廷、反禁欲主义为主题,创作了《十日谈》。

127.但丁、彼特拉克和薄伽丘被称为意大利人文主义“三杰”。

128.莎士比亚,一生创作了37部剧本、2首长诗、154首十四行诗。主要作品有《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等。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瑟罗》、《李尔王》、《麦克白》;四大喜剧:《仲夏夜之梦》、《皆大欢喜》、《第十二夜》、《威尼斯商人》,被马克思称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

129.米盖尔•台•塞万提斯,是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现实主义小说家,其著名代表作《堂吉诃德》。

130.启蒙文学是18世纪启蒙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启蒙文学猛烈抨击社会制度,积极宣传革命理想,宣传自由、平等、博爱和“天赋人权”的思想,带有鲜明的哲理性和政治倾向性,在启迪人们的革命意识、推进资产阶级革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31.伏尔泰,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旗手,被誉为“法兰西思想之王”。

132.让•雅克•卢梭,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文学家。代表作有《新爱洛伊丝》、《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及《忏悔录》等。133.约翰•沃尔夫冈•歌德,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国伟大诗人、作家和思想家。代表作有《少年维特之烦恼》、《浮士德》。

134.雨果,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主将和领袖。其主要作品有《海上劳工》、《笑面人》、《九三年》、《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等。

135.亚历山大•大仲马,法国浪漫主义作家,自学成才,以小说和剧作著称于世。《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是大仲马的代表作品。

136.亚历山大•小仲马,法国著名小说家,大仲马的儿子。小仲马的作品大都以妇女、婚姻、家庭为题材,真实地反映了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其代表作《茶花女》通过妓女玛格丽特同阿尔芒斯的爱情悲剧,揭露了虚伪的社会道德和门第观念。其他主要作品有《私生子》、《金钱问题》、《放荡的父亲》、《半上流社会》、《阿尔丰斯先生》、《福朗西雍》等。

137.普希金,俄国浪漫主义文学的重要代表,俄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被誉为“俄国文学之父”、“俄国诗歌的太阳”。其主要作品有诗歌《致恰阿达耶夫》、《致西伯利亚的囚徒》、《茨冈人》等。

138.福楼拜,19世纪中叶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是19世纪法国一位承前启后的作家。其主要代表作《包法利夫人》描写了一个在贵族资产阶级社会的腐蚀和逼迫下堕落毁灭的妇女爱玛的形象。

139.司汤达,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之一,自称是“人类心灵的观察家”。创作了长篇小说《红与黑》。

140.巴尔扎克,法国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伟大代表。他创作的《人间喜剧》、《高老头》、《欧也妮•葛朗台》等作品,深刻地揭露了金钱的罪恶,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141.狄更斯,英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一生创作了14部长篇小说和许多中短篇小说。他的作品广泛而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英国资本主义社会,描写了维多利亚时代的精神。重要作品有《大卫•科波菲尔》、《艰难时世》、《双城记》、《荒凉山庄》等。《大卫•科波菲尔》是自传体小说。

142.契诃夫,他以擅长剧作短篇小说著称。其主要作品有《小公务员之死》、《变色龙》、《脖子上的安娜》、《套中人》、《樱桃园》等。

143.托尔斯泰,俄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在俄国文坛活动了近60年,创作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其代表作有《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等。

144.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最杰出的代表,是一位享誉世界的美国作家。其主要作品《竞选州长》和《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等。

145.马克西姆•高尔基,俄国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被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列宁称之为“无产阶级艺术的最杰出代表”。1913年,高尔基接受列宁的建议,回到了俄国,先后出版了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长篇小说《母亲》是高尔基最重要的作品。

146.雷马克,德国著名作家,他1929年发表的早期小说《西线无战事》是有世界影响的优秀的反战小说。

147.西奥多•德莱塞,20世纪美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作品真实地描绘美国生活和小资产阶级的迷茫,揭露资产阶级道德的虚伪和资产阶级民主自由的欺骗性。其代表作《嘉利妹妹》、《珍妮姑娘》、“欲望三部曲”(《金融家》、《巨人》、《斯多葛》)、《美国的悲剧》等。

148.海明威,现代美国著名作家,对现当代美国和世界文学产生过重要的影响。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中篇小说《老人与海》等。

149.中国古代最早的诗歌总集,共305篇,分为《风》、《雅》、《颂》三类。风有十五国风,有诗160篇。《风》、《雅》、《颂》各反映不同社会阶层人们的生活,因而也表达了不同人们的心灵世界与思想感情。

150.屈原创作了《离骚》、《九歌》、《九章》、《天问》,其影响最大的作品是《离骚》。

151.乐府诗收集比较完备的是宋人郭茂情所编《乐府诗集》。其中名篇有《木兰诗》、《孔雀东南飞》、《短歌行》、《蒿里行》。

152.“初唐四杰”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

153.王维,盛唐时期杰出诗人,他的山水田园诗歌,写出了大自然特有色彩、音响和气息。他的山水田园诗歌代表作品有《山居秋暝》、《终南山》等。

154.李白,被认为是屈原之后我国最为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独立不露、飘逸洒脱”的气质,因而他被称为“诗仙”。他脍炙人口的诗篇《蜀道难》、《将进酒》、《月下独酌》,都是人们熟悉的篇目。

155.杜甫,人们说“他用史一样的笔触”来写诗。他把目光投向民生,关心普通人的命运与国家的关系。他的作品被誉为“诗史”。他脍炙人口的诗篇有《兵车行》、《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和“三吏”、“三别”(《新安吏》、《潼关吏》、《石壕吏》、《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等。

156.白居易,其诗风有杜甫的特点,即关注民生。他的作品中,人们熟悉的篇目有《长恨歌》、《琵琶行》等。

157.李商隐,为晚唐诗人代表,与杜牧并称“小李杜”,与温庭筠并称“温李”。他关心社会现实,情感丰富,因而他的作品有沉郁的,有缠绵朦胧的。人们所熟悉的他的诗作有《夜雨寄北》、《锦瑟》、《无题》。

158.柳永,北宋词人,词风温婉缠绵,他是婉约派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代表作有《雨霖铃》等。

159.苏轼,北宋文学家、书画家,与父苏洵、弟苏辙合称三苏。他的词作有:《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念奴娇•赤壁怀古》。

160.李清照,南宋女词人,其词作或清丽或凄婉,因而称为婉约词派代表。人们所熟悉的她的词作篇目有:《醉花阴•薄雾浓云愁永昼》、《声声慢•寻寻觅觅》等。

161.辛弃疾,南宋词人,其词具有豪放的特征,他的词极力抒写恢复国家统一豪情,也表达壮志难酬的郁愤之情。他的代表词作:《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菩萨蛮•书江西造口壁》、《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

162.元曲代表作家有关汉卿、马致远、张养浩、睢景臣等。关汉卿有《四块玉•别情》,马致远有《天净沙•秋思》,张养浩有《山坡羊•潼关怀古》,睢景臣有《哨遍•高祖还乡》。

163.王实甫,代表作有《崔莺莺待月西厢记》(即《西厢记》)、《四丞相高会丽春堂》、《吕蒙正风雪破窑记》。

164.关汉卿,代表作品有《感天动地窦娥冤》、《赵盼儿风月救红尘》、《望江亭中秋切浍旦》、《关大王独赴单刀会》。

165.唐宋“八大家”: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和曾巩。

166.韩愈,唐代著名文学家,古文运动的倡导者,著有《韩昌黎集》四十卷等,代表作有《师说》、《进学解》等,其文以思想取胜。

167.柳宗元,与韩愈共同倡导唐代古文运动,并称为“韩柳”。其著名的《永州八记》 (《始得西山宴游记》、《钴鉧潭记》、《钴鉧潭西小丘记》、《小石潭记》、《袁家渴记》、《石渠记》、《石涧记》、《小石城山记》),为文清丽明亮,画面优美,更具文学欣赏性。

168.司马迁,汉代史学家、文学家,创作了《史记》。《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约三千年的历史。《史记》既开创了中国纪传体史学,又开创了中国传记文学,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169.明代长篇小说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为“明代四大奇书”。

170.罗贯中,元末明初人,《三国演义》是其文学主要成就。《三国演义》是一部开先河的作品,它是我国第一部长篇章回小说,也是第一部历史演义小说。作家以开阔的视野,描绘了宏大的历史战争场面;以细腻的笔触,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

171.施耐庵,元末明初人。代表作品是《水浒传》,小说描写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但这不是一部历史演义小说,而是塑造了以宋江为首的108位英雄传奇人物。

172.吴承恩,明代人,他所创作的《西游记》是神话小说或神魔小说。小说取材唐代玄奘赴天竺取经史实,但是将这个历史事实同神话形象结合在一起,塑造出了孙悟空、沙和尚、猪八戒这样的亦人亦神的形象,演绎出了神奇的故事,给了读者无穷的想象空间。

173.曹雪芹,清代小说家,代表作是《红楼梦》。作者通过贾家这个大家族的盛衰,揭示了那个时代的社会本来面目,帮助人们认识社会。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间的缠绵情愫,也是要揭示只有在青年人身上才有的那种感情和追求,因而这种情感对青年读者往往会产生深刻的感染力。这是一部被认为成就最高的中国古典小说。

174.郭沫若,新诗兴起时的重要诗人。他的重要作品有《凤凰涅槃》、《地球,我的母亲》、《天狗》、《炉中煤》。1921年,他的《女神》出版,奠定了他在中国新诗史上的地位。

175.徐志摩,一生有四本诗集:《志摩的诗》(1925)、《翡冷翠的一夜》(1931)、《猛虎集》(1931)、《云游》(1932)。他的诗风轻盈,代表作有《再别康桥》给人以清风拂面的感觉。

176.鲁迅,1918年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狂人日记》。这是新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此后他出版了两本重要的小说集《呐喊》和《彷徨》。

177.茅盾,原名沈德鸿,字雁冰,在小说创作方面成果丰硕。长篇小说代表作是《子夜》。他的短篇小说也颇有影响,如《林家铺子》、《春蚕》等。

178.巴金,原名李尧棠。巴金是一位多产的作家,他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曾深远地影响过一代青年。

179.朱自清,现代文学史上重要的散文作家。其散文面向人生,意味深厚,如散文《背影》,也有水光秀色的散文,如《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

180.冰心,原名谢婉莹,作为现代文学史上的女作家,其散文充满童心。代表作有《寄小读者》。

181.田汉,被认为是20世纪20年代戏剧成就最高的作家。他的代表作品有《名优之死》、《南归》。《名优之死》反映了那个时代艺人的悲惨遭遇。《南归》则写浪迹天涯的流浪者。抗战以后他对中国传统戏剧进行改造,改编或创作了《新雁门关》、《新儿女英雄传》、《江汉渔歌》、《风云儿女》、《武则天》、《武松》等。

182.曹禺,原名万家宝,他对中国话剧的发展做出了特别的贡献。他创作的《雷雨》、《日出》、《北京人》,成为中国现代话剧的经典作品。

183.顾恺之,擅画人像、佛像、禽兽、山水等,有“才绝、画绝、痴绝”之称,与陆探微、张僧繇并称“画界三杰”。其绘画的传世摹本有《女史箴图》卷、《洛神赋图》卷、《列女仁智图》卷等几种,以《洛神赋图》数量最多。

184.元四家(黄公望、王蒙、倪瓒、吴镇);赵孟頫代表作《秋郊饮马图》。元代画家黄公望的《富春山居图》是中国十大传世名画之一。

185.郑燮,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人。有“狂”、“怪”之誉,为“扬州八怪”(罗聘、李方膺、李鱓、金农、黄慎、郑燮、高翔和汪士慎)之一。书画皆善,画中以兰竹之作最负盛名。其作品有《兰竹荆石图》轴等。

186.齐白石,原名纯芝,后名璜,字渭清,又字兰亭,号濒生,别号白石山人、寄园、寄萍、寄萍堂主人、老萍、萍翁、寄幻仙奴等。20世纪中国画艺术大师,20世纪十大书法家、画家之一,世界文化名人。代表作品有《虾》、《蟹》、《牡丹》、《牵牛花》、《蛙声十里出山泉》等。

187.张大千,法号大千,四川内江人。代表作有《振衣千仞冈》、《来人吴中三隐》、《石涛山水》、《梅清山水》、《巨然茂林叠嶂图》等。

188.徐悲鸿,现代画家、美术教育家。代表作品有《八骏图》、《愚公移山》等。

189.达•芬奇、米开朗基罗、拉斐尔被称为意大利“文艺复兴三杰”。

190.罗丹,法国雕塑家。代表作主要有:《思想者》、《地狱之门》、《青铜时代》、《创世纪》、《巴尔扎克》等。

191.毕加索,西班牙人,自幼有非凡的艺术才能。他一生中画法和风格几经变化,分为这样几个时期:“蓝色时期”、“玫瑰红时期”、“黑人时期”。代表作《亚维农少女》、《卡思维勒像》、《瓶子、玻璃杯和小提琴》、《格尔尼卡》、《梦》。

192.张芝是东汉著名的草书大家,被后人称为“草书之祖”。

193.“书圣”王羲之,代表作《兰亭序》、《黄庭经》。

194.初唐三大家: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盛唐:颜真卿,“颜体”,代表作《多宝塔碑》、《颜氏家庙碑》、《祭侄文稿》。中晚唐:柳公权,“柳体”,代表作《神策军碑》、《玄秘塔碑》、《冯宿碑》、《李晟碑》;张旭和怀素和尚被誉为“草圣”。

195.宋四家: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

196.楷书四大家:赵孟頫与唐朝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

197.秦始皇陵兵马俑,是迄今为止出土的世界上最大的艺术宝库,被誉为世界上“第八大奇迹”。

198.四大石窟:敦煌莫高窟、云冈石窟、龙门石窟、麦积山石窟。

199.宋代“五大名窑”:汝窑、官窑、哥窑、钧窑、定窑。

200.伯牙,古代传说人物,生于春秋战国时代,相传琴曲《水仙操》、《高山流水》是他的作品。

201.师旷,春秋时代晋国音乐家,相传《阳春》、《白雪》、《玄默》是他的作品。

202.弗朗兹•李斯特,被人们誉为“钢琴之王”。李斯特的作品充分挖掘了钢琴的音响功能,对键盘音乐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主要作品有《但丁神曲》、《浮士德》、《匈牙利狂想曲》等。

第五章教师基本能力

1.电子邮件:和传统邮政和电话通讯方式一样,但是通过网络传递邮件具有即时性,不需要邮递人员传递,不需要漫长的邮递时间。

2.BBS:电子公告系统,是一种许多人参与的网络论坛系统,没有时间和空间限制的讨论。

3.腾讯QQ、MSN、ICQ:即时通讯软件,可以即时发送和接受信息,进行语音视频面对面聊天,打破了人们之间进行即时信息交流的空间限制。

4.Blog:可以记录下个人的经历、感受、认识等,可以让人们分享相关的信息。

5.微博:信息分享、传播和获取的平台,它以简短的文字更新信息,实现信息分享,速度更快、更便捷。

6.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或本质。例如,“商品”这个概念的内涵就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例如,“商品”这个概念的外延指具有商品这个概念内涵的,在市场上出售的所有商品。

7.限制是通过增加内涵,缩小外延,从属概念得到其种概念的逻辑方法,所以必须在有种属关系的概念之间进行。如:“亚洲”不能限制为“东南亚”,因为两者不是种属关系。单独概念没有种概念,不能限制。如“螳螂”不能限制为“捕食的螳螂”。

8.充分条件假言命题的逻辑性质:只有在“前件真且后件假”的情况下该命题为假,其他情况下都为真。必要条件假言命题的逻辑性质:只有在“前件假且后件真”的情况下该命题为假,其他情况下都为真。

9.概括是通过减少内涵,扩大外延,从种概念得到其属概念的逻辑方法。概括也必须在具有种属关系的概念间进行。如“草”能概括为“植物”,不能概括为“草原”。因为“草”和“植物”是种属关系,而“草”和“草原”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10.联言命题的逻辑性质:当一个联言命题的全部肢命题都为真时,这个联言命题为真;当它的肢命题至少有一个为假时,这个联言命题为假。

11.概念间的关系

概念的相容关系

全同关系

全同关系又称同一关系,是两个概念外延完全重合的关系

如“等边三角形”与“等角三角形”、“《呐喊》的作者”与“鲁迅”等

真包含

(于)关系

真包含关系是指两个概念外延部分重合的关系。a、b两个概念,如果a概念的部分外延与b概念的全部外延相重合,那么a、b两个概念具有真包含关系。也称种属关系,读作a真包含b或b真包含于a

如“学生”与“中学生”、“电

影”与“数码电影”等

交叉关系

交叉关系也是指两个概念的外延部分重合的关系。a、b两个概念,如果a概念只有部分外延与b概念的外延相重合,而b概念也只有一部分外延与a概念的外延相重合,那么a、b两个概念间的关系就是交叉关系

如“党员”与“教师”、“医生”与“博士”等

概念的不相容关系

矛盾关系

具有全异关系的两个概念

a和b,同时包含于它们的属概念c当中,如果a与b的外延之和等于c的全部外延,那么a与b具有矛盾关系

如“男人”

与“女人”

对立关系

具有全异关系的两个概念a和b,同时包含于它们的属概念c当中,如果a与b的外延之和小于c的全部外延,那么a与b具有对立关系

如“老人”

与“小孩”

不相容并列关系

具有全异关系的三个或三个以上概念a、b、c等,同时包含于它们的属概念A当中,如果a、b、c等的外延之和小于等于A的全部外延,那么a、b、c等具有不相容并列关系

如“水稻”、“小麦”和“玉米”等都包含在“谷类作物”概念之中,“水稻”、“小麦”、“玉米”三者之间是不相容并列关系

12.相容选言命题的逻辑性质:一个相容选言命题要为真,至少有一肢命题为真;只有在所有的肢命题都为假时,这个相容选言命题才为假。不相容选言命题的逻辑性质:一个不相容选言命题要为真,必须有且只能有一个肢命题为真;有几个为真或者全真、全假的情况下,这个不相容选言命题都是假的。

13.负命题的逻辑性质:负命题与其原命题是矛盾关系,即当原命题为真时其负命题为假,当原命题为假时其负命题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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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三段论推理就是借助一个共同概念把两个直接推理联结起来,从而得出结论的演绎推理。如:所有优秀的教师都是有爱心的教师,王老师是一名优秀教师,所以,王老师是有爱心的教师。

15.联言命题推理的规则:由一个联言推理为真可以推出每一个肢命题为真;各个肢命题都为真,整个联言命题也就为真。

16.选言命题推理的规则:对于相容选言命题推理,肯定一部分选言肢,不能否定或肯定其他选言肢;否定一个选言肢以外的其他选言肢,可以肯定未被否定的那个选言肢。对于不相容选言命题推理,肯定一个选言肢,可以否定其他选言肢;否定一个选言肢以外的选言肢,可以肯定未被否定的这个选言肢。

17.假言命题推理的规则:对于充分条件假言命题推理,肯定前件就肯定后件,否定后件就否定前件;对于必要条件假言命题推理,否定前件就否定后件,肯定后件就肯定前件。

18.归纳推理按照其推理的前提中是否考查了一类事物的全部,可以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又分为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和科学归纳推理。

19.完全归纳推理,是以某一类对象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为前提,因而推断出该类对象的全体都具有(或不具有)这种属性的推理。

20.不完全归纳推理,是以某一类对象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因而推出该类对象的全体具有或不具有这种性质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根据前提中是否考察了事物对象与其属性间的内在联系,可以分为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和科学归纳推理。

21.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容易出现的逻辑错误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第二,轻率概括的逻辑错误。

22.科学归纳推理是归纳推理中最为重要的推理方法,这种推理的关键是要分析事物之间的因果必然联系。研究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主要有以下五种方法:一是求同法。二是求异法。三是求同求异并用法。四是共变法。五是剩余法。

23.运用归纳推理,必须占有材料,使用观察、实验和调查等收集经验材料的方法。在观察、实验和调查中获得的材料,需要运用比较、归类、分析和综合以及抽象和概括等整理经验材料的方法,进行加工整理,才能形成正确的结论。

24.类比推理是从两个或两类对象的某些属性相同出发,从而引申出它们在另一属性上也相同的结论。类比推理从前提到结论的推导方向,是由特殊到特殊。类比推理要注意:第一,类比对象之间的相同点越多,其结论的可靠性程度也就越大。第二,已知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之间的相关程度越高,类比结论的可靠性越大;相关程度越低可靠性越小。第三,不能将A对象所具有的某种偶然性拿来跟B对象类比,由此推断B对象也具有这种偶然性。

25.鉴别一个论证的结构关键有两个步骤:第一步,识别论点,要弄清楚论者的意图是什么,他要读者接受什么样的观点。第二步,识别论据,即找出在论证过程中有哪些理由在支持论者的观点。

26.反驳论题,是确定对方论题的虚假性。根据反驳时使用的方法不同,可分为直接反驳和间接反驳。直接反驳,是指用一个或几个真实命题直接推出某个论题虚假的方法。间接反驳,指不直接指出对方论题的错误,而是先论证与被反驳的论题相矛盾或相对立的论题为真,然后确定被反驳的论题为假。

27.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都必须与其自身保持同一。即每一概念、命题和其他思维形式,都必须保持一贯性和确定性。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其中“A”表示任一概念、命题和其他思维形式。

28.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对立的命题不能同真,必有一假。矛盾律的公式是:A不是非A,或者说,A不能既是A又是非A。其中“A”表示任一命题,“非A”表示对“A”的否定。

29.排中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不能同假,必有一真。排中律的公式是:A或者非A。

30.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内容是:在思维论证过程中,论题的成立必须有充足理由,即论据真实,并且从论据能推出论题。充足理由律的公式是:A真,因为B真并且能由B推出A。在这里,“A”、“B”分别表示任一命题,“A”代表其真实性需要加以推断的命题,即论题,“B”是用来推断“A”真的命题,即论据。

31.中国古代教育名言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孔子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孔子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朱熹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欧阳修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于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汉乐府•长歌行》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苏轼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李苦禅

立志宜思真品格,读书须尽苦功夫——阮元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陈寿

《三国志》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唐诗三百首序》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苏轼

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蒲松龄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三国志》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陶渊明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朱熹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庄子

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诸葛亮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礼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