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 :基本信息

书名:《绝版的抒情》

主编:孔见 王雁翎

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中国新锐作家散文精选。共收录散文31篇。作者以“70后”“80后”为主,近年来频频摘得“鲁迅文学奖”“冰心散文奖”“老舍散文奖”等重量级文学奖项,堪称中国散文的中坚。他们的名字常见于《人民文学》《青年文学》《散文》《天涯》等文学刊物,留恋乡土、风物、人情,关怀现实、生活、底层,触及灵肉、哲思、人生。

主编简介:

孔见:1960年12月生于海南岛,现为海南省作家协会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天涯杂志社社长,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主要从事随笔、小说、诗歌创作和哲学研究,作品有随笔集《卑微者的生存智慧》《我们的不幸谁来承担》,诗集《水的滋味》, 评论集《韩少功评传》,以及小说集《河豚》等,并有多篇论文发表。

王雁翎:《天涯》杂志主编。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海南省作家协会理事。资深文学编辑,所编作品曾两次获得“鲁迅文学奖”。1996年与韩少功、蒋子丹一起参与《天涯》杂志改版,供职至今。主要从事散文随笔及文学评论写作,著有散文集《不能朗读的秘密》等。

书摘正文:

目录

绝版的抒情

002 1991年的乡间小镇/李晓君

展开全文

013 土城乡鼓舞/雷平阳

022 遗失的河滩/梦天岚

031 有一些忧伤,有一些浪漫/杨献平

043 绝版的抒情/江 子

047 我们在稻谷上睡了一个冬天/帕蒂古丽

054 留在书上的划痕/安 歌

檐上的月亮

058 小旅馆/沈 念

063 城西之书/文 河

076 时间段落/江少宾

089 坝上/袁 瑛

100 旧时/黛 安

113 大地公民/张羊羊

123 低处的光阴/王 选

138 檐上的月亮/阿微木依萝

无人看见的生活

152 无人看见的城市生活/傅 菲

160 100%/阿贝尔

173 紧,再握紧一点儿/朱子青

178 合租手记/塞 壬

190 史三原/第广龙

199 从毡房到出租屋/丁 燕

218 老努尔旦/小 七

迷恋午后的光

236 停顿/格 致

244 与你相望/杨 沐

262 执镜者/南 子

273 安安静静许多年/杨永康

278 迷恋午后的光/项丽敏

288 那条叫沙爽的鱼/沙 爽

298 身心之累/闫文盛

307 虚实/朱 强

316 骊歌/陆蓓容

1991年的乡间小镇

李晓君

中学

“中学是一个人青春的黑暗史。”当我在1991年的南岭乡中学写下这句话后,我从屋子里走出来,仰望山坡上高远的星空。1991年的夏夜比现在更热、更黝黑,我在屋中待得太久的皮肤上的汗粒,被风吹干。整个校园空空荡荡的,人去楼空。这是个乡村中学,白天它像个赶集场,热闹、喧哗,人来人往、川流不息,现在像个寂静、冰冷的教堂,屋顶的斜坡举向夜空,桦树漆黑的影子像亡故的人的灵魂在黑夜中行走。我一个人走在宿舍外的空地上,手触摸到砖墙的裂缝,抠进去,一些粉末扑簌簌地掉落下来。白天我基本上待在屋里,坐在椅子上,像诗人庞培写的那样:“有时你在上面睡着了它却在下面/思考并像你一样/不知不觉地老了。”

中学建造在一个山坡上,孤兀、醒目,像水泵房中一件笨重的家什,深深青草掩映着一条狰狞的土路(被雨水冲刷的缘故),桦树和白杨树下,有着碎裂的闪着耀目日光的玻璃和学生随手丢下的肮脏的冰棍纸,奔跑的学生和邮差绿色的单车带起灰黄的尘土。我刚刚师范学校毕业,带着满脑子的幻想、对文学的隐秘的追逐(像暗恋一位从未交谈过的女生),我还不能适应一个需要面对哪怕是简单的人际交往的社会。我背着一个绿色画夹,手提袋里放着一个黑壳笔记本(哦,那么多羞于示人的诗句,我还要继续它们对生活的记录)。我还不能适应从学生到教师的角色的转换,当我站在讲台上,捧着教材的手在微微地颤抖,我的脸总是莫名其妙就红了,我看到坐在最后一排的女生哧哧地笑着(我的年龄只比她们大两三岁)。我经常收到一些漂亮的卡片,在某个上下午它们被偷偷地塞进我的门缝里。那一年秋天,我早晨起来洗漱的时候,常常瞥见窗台上放着带露水的金色野矢菊,啊,我不能漠视一个乡村女生单纯美好的心思。

第2页 :1911年的乡间小镇 李晓君

我在洗漱的时候,厨房的伙夫周师傅和食堂管理员祥云,正在称量学生带来的大米。在周师傅弯曲的臂弯里,山坡下白亮的细流从田野中流过,在更远处一个叫圳头的村庄里,有他的一个情人(但不止于此),他经常摸黑下到圳头村去,翌日清晨披着消退的星光回到山坡上的学校来。我没有建立起跟祥云的良好关系,这个据说与县教育局有一定关系的聘用工人,喜欢对人颐指气使,在普遍比较厚道的乡村人群里,他身上的市侩气息,像土墙上一块灰白、污秽的塑料雨棚一样醒目。

又一个夜晚,我隔壁刘老师的老婆芸娇钻进了周师傅的被窝。刘老师年届四十,眉清目秀,身材瘦削,是20世纪70年代毕业的师范生,为人柔弱、谦和。刘老师虽长得清瘦,但吃起饭来毫不秀气,喜欢离开餐桌蹲在宿舍门口吃。那双被墨水、烟草濡染得分不清颜色的细长手指,捧着一只青瓷大碗,看得出来他的胃口很好。他长期住校,只在每个周六回到另一个乡镇的家中,看望年迈的母亲。而每当这个夜晚,睡在他身边的熟悉的女人,也会在自己的床上消失。周师傅虽然脾气不坏,但看起来完全像个不解风情的粗人。刘老师的老婆芸娇也许喜欢他行伍出身的健壮身躯和满口的粗言秽语,她是个爱听粗话和喜欢与年轻的男教师打情骂俏的人。我也喜欢住校,但每到周六晚上,想起这个时候学校只有三个人,而且一想起他们,便联想到“偷欢”“裸体”这些字眼,便感到空气中布满了令人窒息的不洁的粉尘。我住校不愿回家,是因为病态地爱上了自己独居的巢穴;而他们,则把积蓄了一个星期的激情,释放在对方灼热的石磨般的身体上。他们在受用着一种被道德谴责但无比刺激的乐趣,而我的孤居是出于对自我的迷恋和对生活无着的幻想。

我对每一位年轻、纯朴的乡村女性抱有好感和幻觉的情爱。我读中学的时候,是在县城,与我现在教书的中学有着很大差别。我曾经幻想与一位乡村姑娘的相爱,在山冈下的溪流旁、在干草堆和枫杨树下,彻夜拥抱和交谈。但是当我真的身处乡间的时候,我却发现自己的心在远方。我坐在黑夜中的椅子上,不停地写诗,但激情未曾在身边的事物上停留。我认定有着一种更高的存在,向我召唤,会将我从卑微、庸常的生活中脱离出来,进入到更抽象但也更为激动人心的事物中。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沉静、娴雅,经常使我彻夜难眠,但除了路上相遇时会心的一笑,我不曾向她表达内心的爱慕之情——我听凭内心的另一个声音,这个声音引领我从现实的生活中剥离出来,并指向一个未知的远方。我在青春期易患的毛病之一:不低头于眼前,相信未来是更真实的存在。现在,我失眠得更加厉害,我发现自己的傲慢其实是最大的愚蠢,我给远方的女孩儿写过一封求爱信,但像放手于空中的纸鹞,音讯全无,了无踪迹。

学校里不断有年轻的教职工恋爱的消息,与我同时分下来的老师郭春华也加入了这个阵营。他与一位乡财政所的所长一起追求他的师范女同学贺红霞,并且渐渐占了上风,我经常被邀请到他的女朋友的小学去玩。那是一个旧祠堂改造成的村小,晚上显得阴森、恐怖,我突然理解了那些女生读书时死也不肯向那些狂追猛打的男生就范,而刚踏出校门却轻易地被她从前的男同学俘虏的原因——在坚硬的现实面前,幻想总是不堪一击。而我仍在游离。我记得那年学校里大约有五六个男教师正在恋爱,对象有村小的老师、厂里的职工、在沿海城市打工的村姑(最后一类的成功率几乎为零)。我记得有一次,这些老师们的女朋友们都来到了学校,当时县城的舞厅时兴跳舞,我被邀请与大家一起在宿舍前的空地上跳拉手舞,大家兴高采烈,录音机的音乐声一下子吸引了好多学生观看,现在回忆起来,像是隔着百年的时光,令人难以置信。

那一年秋天,我的组诗《读古典名著》在《星星》诗刊发表了。我像是突然看清了自己的命运,多少个默默无闻的孤居的夜晚像被一道电光擦亮。我每日在山坡上热切地眺望,等待穿着绿色制服的老李的出现,急切地从他的手中接过信件,像一个热恋的人一样轻度地晕眩、疯狂。

青草在窗外疯长,枯萎,时光寂静,缓慢,我像个抽干墨水的瓶子,在亮着台灯的桌前沉睡。但这平常、枯寂的生活里还是发生了几件戏剧性的事情。

其一是,中途有一位姓陈的年轻女老师,从另外一所中学调到我们学校来了。这是一个长相清秀、开朗活泼的城市姑娘,一度引起学校好几位单身男教师的浓厚兴趣。陈老师与我住在同一栋宿舍,每次从我门口经过,婀娜的身影洒下一地芬芳。说实话,我一开始对陈老师的印象也是不坏的。但没过多久,就有一位中年男子常骑摩托车来她的房中过夜,关于陈的风流韵事也很快在学校的老师中间传播开了。这无疑让这些单身汉们感到深深的失望。有一天深夜,传来一个女人气急败坏的叫骂声,一个场景深深地惊愕了我们:月光下,陈老师夺门而出的赤裸身体在宿舍前奔跑,一个身材高大、体态壮实的中年女人在后面叫骂着穷追不已(她的男人也许还毫无廉耻地在陈老师的床上继续他的蒙头大睡)…………第二天,空地上燃烧的灰烬仍在冒着青烟,依稀可以辨出:毛衣、棉被、胸罩、裤袜、口红、坤包,以及多少双看不见的眼睛里的嘲弄和屈辱…………

另一件和我有关。有一天,我们学校出现了一个背着巨大行囊的流浪诗人,他向别人打听一个叫“李晓君”的诗人。这是个头发板结状如乞丐的矮个男人,操着一口浓重的四川口音。我对两个“诗人”之间相遇时应有的表现完全没有经验,惊慌失措地面对着他。说实话,那一刻我为自己是“诗人”感到耻辱。流浪诗人坐定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片给我,上面是我的一位朋友的笔迹,交代我好好接待云云。流浪诗人与我大谈文学和佛学,玄虚之极,使我如坠云里。为不负友人嘱托,我以酒肉待之,忍受着他身上刺鼻的异味让他在我床上留宿,并违心地给他返回的路费。后来才弄清,这个所谓“诗人”,完全是个被文学毒害了的神经错乱的疯子。

这两件事对我的内心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一度使我对身边的女性怀着不信任和不健康的想法;而诗歌,更像一种致幻物,它摧毁了我很长时间建立起的一种内心秩序,使我陷入某种虚空里。

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有一把红得发亮的吉他。每次我看到他坐在床前弹奏,都会误以为他是个校园歌手。他弹得不很专业,但很深情,粗黑的长发遮掩着半垂的脸,贴着胶布的手腕有节奏地敲打着颤抖的琴弦,空气里布满了福尔马林的气味和冬天炉火的煤烟味。这个时候,村庄外的行人很少,村口马路结着白白的冷霜,栗树的枝条像被电击的肢体,剧烈地抖动着,冬季的田野上空,云翳灰暗,天空倾斜。

他的诊所在村庄的路口,老远可以看见白色墙面上一个鲜红的十字。通常他的门口聚集着无聊的人们,前来听诊的少妇若无其事地将架在乳房上的红色线衣放下来,目光呆滞地望着门外,而他将听诊器从耳朵上取下来,余温尚存的手拧开笔套,在便笺上奋笔书写。这双手多少次从一个个病体的双乳间抽出来,然后插在口袋里,像害羞的猫头鹰一样窝在暗处。我曾经握过这双白皙、修长的手掌,在这个村子里,我们更像两个闲人。相对悠闲的职业赋予我们相近的气质,对自由和书籍的共同热爱,使我们成了可以交谈的人。他的桌上整齐地摆着一些医学书籍和路遥的小说以及一本《东周列国志》。一本人体解剖书已经书页翻卷,封面残缺不整,里面画着许多红蓝圈圈、线条,好几处空白的地方写着同一个女人的名字;有一页绘着女阴的插图旁边,濡染着黄色的斑点。诊所散发着一股潮湿的、腥膻的气味,散发着一个单身汉身上躁动的体味。

第3页 :

他的妹妹,坐在我班上后排爱笑的女生,身体已经呈现出青春期的丰满,每天上课时显得神思恍惚。有时晚自习我去教室察看,走到她身边看到她在一本笔记本上入迷地写着“诗歌”。当她发现我,急速躲开的眼睛里闪过惊慌和妩媚的笑意。

我是个对学生宽容而随意的人,从心底里认为自己并不适合做教师。我的生活凌乱、没有方向,对职业缺乏热情,整日在空洞的内心里度过。我还没有尝试过谈一次恋爱,总觉得那是件多么遥远而不现实的事情。我每日坚持写作,但又对自己非常不满意。我的隔壁住着一个不需要教课而领着全额工资的老师,他患有精神分裂症,每日紧闭着房门,房间里经常水流成灾,却能准确无误地踩着钟点到食堂去打饭吃。多年以后,我离开了这个学校,几次在县城的马路上远远看到他,像卓别林一样迈着奇怪的八字步,他看到我时嘴角嗫嚅着似乎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就走过去了。

周师傅有一些简单但实用的智慧,他用竹片给每位教师做了个牌子,挂在一个小黑板上,要用餐的老师,需要事先把背面写着自己名字的竹片翻过来。我的患有精神分裂症的邻居,总不会误了自己的口粮,每次都可以看到第一排末尾他的名字:贺凤仪。他的父母多次将他送到吉安市精神病院,每次回来情况都会变得好些,甚至还能和刘老师的老婆芸娇开起玩笑,但总是维持不了多久,便又开始恶化。他原来考取的是一所名牌大学,没有读完,因为精神分裂给送回来了,又不知什么原因安排在这个中学。

我有时会到诊所去,坐在乡村医生肮脏不堪的床上,和他谈论疾病、女人,或者什么也不谈。我忘了介绍,他有一条残疾的右腿,缘于少年时的一次车祸。他读过高中,高考落榜后复读过两年仍然折戟。而他的妹妹,成绩也是差强人意,但她早已做好读完初中去广东打工的心理准备。有一次,他对我说如果能够做一名老师,他将感到非常满足——他羡慕我有一份稳定的职业,而我却总想着离开。

我们都是生活在病态里的人,对生活失望,又极度自闭,没有缘故地嫉俗愤世。有时我觉得在某种程度上,我和我患病的邻居没有多少本质上的差别。乡村医生三十出头了,还没有成家,以抚摸病人的乳房为乐事,他的脸苍白、猥亵,内心一定沉淀着许多的阴暗。平常他是个默不作声的人,是个喜欢干而很少说的人。房间里唯一的窗户冬天紧闭,呼呼叫的北风被拒之门外,仿佛里面是个与乡村无关的世界,但总会有急迫的敲门声让他从床上惊醒过来,翻身坐起,套上那件(仿佛多年未洗的)白大褂,翻开病人的眼皮、查看舌苔、熟练地将听诊器套上耳朵、镇定而严肃地询问。那样的时刻,在我眼中他看起来像个陌生人,仿佛从一种呆滞的氛围里抽身出来,一根将枯的枝条重新焕发了弹性和生机。

实际上他并无把握处理那些难度稍大的病症,他完全是出于对医学的好奇而自学成才的。他的诊所矗立在村口,只是为了能让村庄感到一丝安慰,看起来似乎能够使局部溃疡的村庄得到医治,其实完全是自欺欺人。但村庄需要这样一个存在,来缓解对病痛的恐惧。因为整个村庄,包括我和我的邻居、刘老师、刘老师的老婆、陈老师、医生,都是有病的人,都需要得到抚慰和医治。

诊所紧靠着几棵高大的香樟树,其中一棵已经活了上千年,依然枝青叶绿。树的身上挂满了红色的画着桃符的布条,黄昏的时候密密匝匝的乌鸦栖落在树上,将硬硬的樟果撞落下来,噗噗掉在青烟缭绕的祭坛里。医学和迷信,在村庄里并行不悖,就像两种人——留守在村庄的老人和常年在城市打工的年轻人,他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异质的村庄,一个充满躁动而又依然宁静的村庄,一个铮亮的摩托车、牛仔裤和牛车、破草帽抵手比肩的村庄。乡村医生是为数不多的留在村庄的青年人,他不同于那些烧香迷信的老人,又不同于那些城市打工者。他是个迷失的愤青,又是个旧时代的同流合污者。他眼神的不羁和身上的暮气交织混合在一起——其实他完全是这个村庄里多余的人。他干着这临时的职业,但永难糊口(不像他的弟弟每年从南方打工的城市给家里汇来不菲的现金),对于父辈扛锄下地的生活,他是厌恶的。他在乡间的位置,与我在学校的感受有着相似之处。

从我学校步行到他的诊所,大约需要花费十来分钟,在这步行的途中,我想了些什么,已经不记得了。

单车爱好者

单车记录着一个人青春的梦想、存在的卑微感、对远方小心翼翼的(有时又是激烈的)探寻…………一个孤独者,对单车所寄予的情感可以与相恋的人媲美。有一段时间,我们几个家在县城的青年教师(有的教中学,有的教小学),总是周一相邀骑单车去乡下上班。六七个十八九岁的青年,像云翳下炫目的日光,划过空荡荡的乡村公路——这一情景,至今回忆起来,都是一种充盈的感动和幸福。从公路上可以眺望广阔的原野、河流、稻田、隐没的村舍、公路两旁的林梢,太阳洒下和煦、麦芒般的光辉…………其间的女孩儿,总是得到男士们得体、细心的呵护,她们的白色裙子在车辐上喇叭花一样被吹起。其中一个眼睛很黑、很大的,是我初中的同学,我曾经去过她的学校,她是个爱整洁的人,铺着塑料地膜的房间一尘不染,墙上张贴着巨幅的林青霞张曼玉的彩色画报,房间里弥漫着好闻的洗发水的味道——她后来没有嫁给那个她喜欢的男孩儿,而与一个苦苦追她的老师结婚了。

渐渐地,这个单车队伍分裂了,有的是丧失了这种乐趣,有的是有了男(女)朋友,有了更为具体和称心的“旅伴”。到后来,剩下我一个人,骑着单车在路上来回。我的这辆黑色凤凰牌单车(它是我参加工作后购买的第一件物品)成为我最后不离不弃的“爱人”,每次骑回家,我都会仔细地擦洗它身上的尘土、污垢,为它的轮胎被尖利的石子割破而惋惜,它的轴轮、链条有些锈迹了我要给它们涂上机油,龙头上的塑料车把已深深地烙下我的指纹——无论小偷把它弄到哪里,它身上都带着我不可更改的印记。它像一个有着丰富情感的人一样,有它的脾性、喜怒哀乐;它也有它的健康和疾病,也有它卓然的气质和内在的卑怯。多少次我跨着它在照相机前英姿勃发地故弄姿态,很多次它也闷闷不乐,我骑着它去学校,它不是漏气了,就是掉链条。但它也有幸灾乐祸的时候——这条简易的乡村公路,县里要将它拓宽改造成一条沥青公路,路面被挖开了,坑坑洼洼,有一些路段,自行车根本骑不了——我将它扛在肩上步行,我听得见它在我肩上咯咯地笑着。有一段时间,我跟校长的关系弄僵了,他总给我小鞋穿,我将自己关在屋里生着闷气,它在角落里默不作声,用沉默的叹息安慰我。更多...时候,它用欢快的音节为我的行旅奏乐,让我忘记世间的不美好,借助它我看到公路两旁悬铃木美丽的花瓣、在绿荫间嘤嗡的蜜蜂、南风吹拂稻田弯曲的姿势、印象派画家对乡村事物产生的伟大而美好的情感——重新感到对生活的信心…………

我曾经在一篇《去往一个无名小镇的公路》的短文里,这样描述:“我一般是骑自行车去学校,路上的半个多小时,正适合想一些眼前或遥远的事情。南方乡间的早晨——山谷间清凉的岚气、公路两边峭拔的白杨树、田野里的黄牛以及野兽昨晚留在公路上的新鲜粪蛋,总会让人陷入一种传说中的乡村的记忆里,时间和现场仿佛并不存在,眼前所见,只是昭示着另外的一个时间和乡村…………”

伟大的库切,“他几乎像修道士那样自律和勤奋,不喝酒、不抽烟、不吃荤。他骑自行车进行长途运动以保持健康,每天早晨至少伏案写作一个小时,即使周末也不例外。在冷若冰霜的外表下,他的内心世界非常丰富,大脑思维高度活跃,总是在不停地尝试新思想,这种活跃与尝试外化为他脚下飞转的自行车轮子。库切是一个自行车迷,在开普敦期间,该城每年一度的自行车赛里少不了他的身影”。(《人民日报》,2003年10月31日第十五版)然而我所喜欢的这位作家,当时还默默无闻(至少我这样认为)——这当然是媒体和文化交流上的障碍。我在1991年的乡村拥有诗歌、单车、青春、梦、黑夜…………而单车是其间的中介,它将我与这些事物联系起来。当时广西有一本诗歌民刊《自行车》,创办它的人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非亚。

一个骑单车去乡下中学上班的年轻人,在路上会遇见什么?夜行的小动物血肉模糊的尸体——肇事的司机早已远去,浑然不觉;易发事故的拐弯路段,一个挑担的无辜的农妇和一个孩子(他有一双聪慧的眼睛)——平常的生命销迹于地球,让那个闯祸的人终身活在悔恨和歉疚中。这条公路,不很平坦,中间有几个陡坡:当我的单车爬上来时,汗水已经洇湿了我的肩背,混合着年轻的身体、香皂和油菜花的气味;当我从坡顶往下俯冲,单车像是张开了两只欢快的翅膀。我的单车超越一个个路上的行人时,我感到了它的那份骄傲和优越感。有时与对面骑车的人交臂而过,我们互相之间以微笑致敬。有几次,我的车把刹车失灵了,或者冲撞在一块石头上,或者在拐弯的时候没能控制好速度,总之,我被摔在地上,膝盖磨破了,单车滑向一边,后轮还在(像白亮的溪流一样)转个不停。一个骑车不断在路上往返的人,他所见的事物已与他的生命建立起了某种内在的联系,他知道前方路段岔口的一个避雨亭,在一排茂密的榉树下有一眼清甜的山泉,山泉前方几十米处有一片墓地,经过村公所门口的时候,他经常看到一个穿桃红色衣服(在门口张望)的姑娘,一个路边的简易杂货店,他有时会停下来买包烟抽两口又重新上路…………他在路上的往返、思考,丰富了他的内心世界。他知道,他现在所经历的将被永远打入记忆的冰窖,他终将会离开这里,离开这条公路,离开这辆单车,在别的地方,继续不知所终地奔波。

多年以后,我看陈果导演的影片《细路祥》,深化了对单车的认识。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香港,八岁的祥仔常帮家里的燕记茶楼送外卖,为了攒钱买自己喜欢的电子鸡,他常常骑着一辆破旧、笨重的单车(与他单薄的身体很不相称)在街头飞奔。祥仔偶遇大陆“偷渡”来港的阿芬之后,两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警察清理无证儿童时,祥仔骑着单车追赶阿芬乘坐的警车却错过了,车里的阿芬以为祥仔追的是救护车而并不想和自己说声“再见”,一个伤心的误会令阿芬意识到童年的结束——童年的结束意味着生活残酷的开始,而生活的残酷竟源于一场误会…………那辆支在公路和主人公贫寒生活边上的单车,像是一件沉默的抗诉道具。这辆笨重的单车,在影片中反复出现,它暗示出生活的诸多况味,震撼人心。

我的这辆单车后来在家里被小偷窃走了。在晴天白日下,小偷直接从我家的客厅将车子推了出去。这是我丢的第一部单车,伴随着单车的丢失,我也不断地将一部分生活给丢失,我丢失的部分,命运并不以另外的方式进行补偿。生活在不断地改变,我已生活在另外一个地方,一个陌生的城市,仍然骑一辆单车上下班。我的女儿也已经出生,并在向祥仔的这个年龄突飞猛进。她常常骑着一辆小单车在院子里横冲直撞,而她的父亲,还在城市的大马路上飞奔。这条路,与多年前的那条乡村公路有着隐秘的联系,它们共同存在于大地上,磨砺着一个人飞转的车轮,也磨砺着他的青春、情感和梦想。

李晓君:作家。著有《昼与夜的边缘》《时光镜像》等。

本文刊于《天涯》2006年第2期。

第4页 :土城乡鼓舞 雷平阳

土城乡鼓舞

雷平阳

在我有记忆之前,欧家营或许都是寂静的,仿佛有永远的暮色罩着。

记忆的来临,或说欧家营的景物、发生的事情进入我的身体并无论如何也驱赶不走,是从我四岁左右的一天开始的。那一天,利济河两岸的白杨和核桃树的叶子,被密集的雨滴打得噼啪作响。有一条通往天边的利济河,就有一条通往天边的音响带。没有雷声,也没有闪电,利济河的狭窄的河床上,流水被一个个滩涂所阻挠,也接受着一蓬蓬水草频频的弯腰致敬——作为矮处的景象,它们似乎没把雨滴的敲击当成一回事。雨滴打水溅起的水花圈,总是比最小的漩涡还小,至于那些荡向滩涂的雨滴,它们的小躯体一直都是沙砾的过客,一滑,小脚一滑,就隐身到了沙砾下的稀泥之中。它们也是通向天边的,它们组成的景象就算连通了天庭,也不会轻易地解散。

那天,是我爷爷的出殡日。爷爷黑色的灵柩上站着一只鲜艳的公鸡,它们被人们高高地抬起,在利济河的河堤上朝着天边缓缓移动。灵柩的前面,是我们家族头顶着孝帕的白色队伍,大爹、二大爹、我爹、姑妈及他们的配偶,包括他们已经能独立行走的儿女,低着头,泪流满面,步履沉重,人人都在内心苦痛的簇拥下,与脚下的泥泞搏斗。穿着的草鞋、手杵的饰有白纸条的芒杖,往泥泞中插去,好像付出的都是全身的力气和意志,反过来看,却仿佛要把整整的一条河埂提起来。大爹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他双手捧着装满了五谷杂粮的宝瓶罐,那里面装着爷爷今后维系千千万万年生命时光的粮食,他小心翼翼,如果脚下打滑,便先收腹,肩前倾,头低垂,死死地护住。男人泪少,女人悲声最多,谁都想灵柩里的人惊飞爬棺鸡,掀开棺材盖,像睡了一觉似的翻身爬起来,继续统领这支白色的队伍,可一切都为时已晚,灵柩里的人生命已走到了尽头。

在灵柩的后面,走着欧家营几乎所有的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有的流泪,有的没流泪;有的是亲戚,有的不是;有的是爷爷生前的交好,有的不是。送葬的人群,心中永远没有是非标准,人已死,只剩下恩,没有怨,更没有诅咒。陪爷爷走人间的最后一程,这是每一个人的义务…………

记住这一切,我后来分析,大抵是因为我看见了送葬队伍中忽前忽后疯狂地跳着鼓舞的那几个青年男子。整个送葬的过程,因为岁数太小,我都一直被舅母抱着。开始时,舅母的泪水混合着雨滴,打在我脸上,再看着大妈、二大妈、我妈和姑妈及堂兄堂姐们大放悲声,不知是被阵势吓着,还是觉得别人都哭了自己不哭就不对,抑或真的对爷爷的离去感到悲痛,我也就跟着大哭不止,张得很大的嘴巴里灌进了太多的泪水和雨水,呛得直打喷嚏。后来,看见了那十几个跳鼓舞的人,我的哭泣便告一段落,以至许多年以后,舅母每每提及此事,都会笑着说:小孩子不懂事,爷爷去了,他还笑个不断,像遇上什么喜事似的。

我的老家欧家营,隶属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土城乡。它坐落在云贵高原向四川盆地倾斜的大斜坡上,是乌蒙山的腹地。众山行到此处,仿佛累了,一一地伏下身子,可能的短暂的休息变成了永恒的长眠,使得山的眼皮子底下有了一块难得的平地。大地怀中的弹丸,群山皮肤上的泥丸,小小的一点,却成了昭通市昭阳区和鲁甸县几十个乡镇几十万户人家的息壤。欧家营就处在它的心脏旁边,像它的肺的一个组成部分。

难得的一马平川,山峦退到天边,成了太阳升起来和落下时的仪仗队,永远的黛青色。站在村子最高的地方看它们,它们也不是清晰的,似乎都没有几公里长的巨石和几十公里长的绝壁和峡谷;金沙江和牛栏江仿佛成了它们体内的肠道;一直往天上铺去的树木和荆棘,消失得无影无踪;飞鸟和狼、蛇和狐狸、蝴蝶和松鼠,更非肉眼所及。春天,人们只看见风暴从那儿吹来,把土地里的小生命、树枝中躲着的小胚芽,一一地召集到壁立的空气的广场上;夏天,那里是云朵的飞机场,同时又几乎天天都在举办雷霆和闪电的宏大盛宴;秋天,那里是寂静的,大雁的翅膀越扇越慢;冬天来临,那儿最先落雪,先是顶峰白了,接着是山腰,当山脚也白了的时候,欧家营的雪也下疯了。因此,在我的记忆中,山是被省略了的,土城乡或欧家营生活的人们,抬起头来,是看天,不是看山;低下头去,是看田地,不是看深渊。每个人耕种的土地,田埂笔直,秧垄笔直,每一寸土地都没有坎坷和陷阱,白杨、苹果树、桃树、杏树、梨树、枣树、李树、核桃树、樱桃树、棕榈树,全都长在平地上,没有危岩上的青松,没有从石壁上吸收水分的竹子,最显示品格的植物,顶多也就是长在河堤上的白杨。如果说白杨有什么象征意义,那就是充当了护守河堤的士兵,落下的叶子有一半被河水带走而不能魂归大地。

平地上的村落也因此像一幅建筑平面图。以欧家营为例,它无地势可借,就依着作为季节河的利济河,所有的房屋“井”字形排列,一律的土木结构,像泥土随意凸起的肉腱。假如说,一栋单独的房子其形象酷似农民李雄心,那么整个欧家营就是近八十个李雄心,静谧而又素朴地站在一起。它们绝少变化,用料、做工一致,结构、布局相同,体积、高矮雷同,就连每年春节时家家户户张贴的门神,也一律的关羽和张飞,可能的差异就是辣椒串的长短、造饭烟团升起的早迟、门洞里人数的多少以及面容的千变万化(但表情又差不多)…………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房屋并非出自一人或一伙人之手,建造它们的永远是它们的主人。这些离地面最近的房屋的主人,仅仅在建筑学上被同一股神秘的力量掌控着?实用主义竟如此不可思议地服从于集体主义?审美观竟奇迹般地孕育了克隆术?

相同的心理定式,人们在村子四周的土地上耕种,田亩上使用同样的农具、种子和肥料;多少比例的田亩种稻子,又用多少去间种蚕豆,一概都是统一的;有限的旱地,如果种植高粱和红苕绝对可以获得不错的收成,可人们还是清一色地种植苞谷和土豆,谁也不会想起高粱和红苕。收获了,大米怎么存放、怎么煮吃,苞谷怎么处理,土豆的吃法,一日三餐的食谱,每个人的饭量(分男女老少),也大抵相当。每户人家都有近一亩的菜地,没有多少意外,所种的均是白菜、青菜、菠菜、豌豆苗、蒜苗、葱、香菜、韭菜、青笋、西红柿、刀豆和南瓜。粮食除养人外,每家基本上都另养一头牛、两头猪、一条狗和一只猫,外加几只鸡…………有些年,政策号召种烟草,人们就种烟草,塑料薄膜、复合肥、烟草品种及整个种植和收获过程,均毫无二致,村庄里多出来的烤房,家家都连得像古代的微型碉楼;再过些年,政策又号召种水果,苹果或水蜜桃,家家户户辟出的地亩也没什么差别,在同一个农科员的指导下,育苗、嫁接、剪枝…………也都是一样的,一样的金帅和红富士,一样的甜度和一样的价钱。一样地,人们后来又铲除了烟草,连根刨掉了苹果树,在富裕之梦中列队行走的人们,最终又把家中富余的劳力送上了进城打工的道路,一样地去落魄,一样地去往死里卖力,一样地去遭人冷眼并把最悲最贱的人生排练给人看。城市角落里的幽灵,生活沙场上的炮灰,犹如一堆碎玻璃,在古老的生存法则的字里行间,擦抹,来回地互相擦抹,发出刺耳的吱吱声。一样地,当他们返回欧家营时,差不多人人都身无分文,并赖城市所赐,有的人还患上了性病…………

第5页 :

差不多每年我都要回一趟欧家营,尽管它线性的、看不见更多希望的变换,带给我的苦楚比欢快要多,可它还是像一个由蜂蜜营造出来的漩涡,其吸力也许引不回一只飞鸟,却能牢牢地把我卷回。我得探视父母,土地之慢,一再为他们的苍老提速;土地一直在向上升,他们一再地在矮下去;早些年,他们的脚边尽是青葱的苗圃,过去几年,他们的枕边也会多了许多落叶。就守着那几亩田地,目光从来不会离开看了一辈子的田垄、水渠、白杨:哪一寸土地有颗石头,这石头来自哪里;哪一条沟底埋着一个破碗,这破碗出自哪一户人家;哪一棵树干上有一道斧痕,这痕是谁留下的;哪一堵墙上有一片雨渍,这雨渍开始于农历何年何月何日的哪场暴雨;哪一条小路晚上行走,走几步要用脚探一下,才不会失足…………他们从不要别人提醒。生活之细,细得能记住任何一个村里死去的人的死期,以及墙角上有几个蚂蚁打出的洞穴。他们的世界正一寸寸缩小,而模型中历练出来的呆板的人生,还是体味不出妙至毫巅的超然乐趣,纯粹是生命之小,毫无回归可言。去看他们,是孝道,更是慈悲;是一代人在另一代人身上觉察孤独与无助,更是两代人在一块共同排演历久弥新的生死话剧。血液中潜藏了无数道别和相守,只有一次次地用行动去表达,它们才属于生命。我的头发都白了,父母的头发还会黑吗?

在父母的土地上,我有过沉醉的时光。1991年前后,在一篇题为《菜园》的散文中,我曾这么陈述:“我家的菜园在村子的西北角,胜天河(欧家营旁边的一条人工小河)在那儿日夜流淌,水声中长大的杏子树远远地将它围着。然后才是几棵老棕树,一棵核桃,三棵苹果和一棵樱桃。迎春花的藤子年年新生,年年蔓延,年年也都被编织,结结实实地将那一片葱茏在杏子树的圈子里又围一圈。马桑树扎成的小门上,铁丝早已生锈;各种树底下的菜蔬年年无收,只有树荫遮不着的地方,才有菠菜摇动着扇叶,才有青菜高傲得脆嫩,才有蜻蜓栖在萝卜缨子上像一个个小巧的风筝,也才有蚱蜢的长须扫过白菜的脸,才有蜜蜂躲在油菜的花蕊里誓死不出来,也才有雨前的蚂蚁搬家,小小的背脊上托着一团团白色的卵蛋往树底下跑,也才有花蜘蛛的小网子一次次被风吹散,或者一次次被锄头捣毁,又一次次重新拉起,捕捉一只只乱撞的水蚊子,也才有奇懒的菜虫把屎一索索地拉在菜脉上,也才有这个不同于凡尘的世界总是在有趣地组合着、变化着、消逝或新生着。”

我承认,我是一个生活的旁观者,从童年到现在,也许还得继续下去。

地势平缓之所,集体主义掌控灵肉之地,小生命贴着地表喘息的小舞台,可食的植物变幻人间美景的角落,欧家营抑或土城乡,作为它的养子,我也感到有些费解:它凭什么孕育出了以乐致哀的疯狂鼓舞?

给爷爷送葬的那天,总共有十六个跳鼓人,四人一队,共四队。一队是“座堂鼓”,即我爹那辈人三兄弟花钱雇来的;一队是“后家鼓”,是我奶奶后家的人带来的;一队是“亲家鼓”,是我远嫁他乡的姑妈带来的;最后一队是“家祭鼓”,则是由家族的人凑钱雇来的。它们体现了鼓舞的四种拜祭方式和家族史中四支血缘的流向。尽管每支鼓队跳出的舞蹈内容上没什么差异,也一律的是男人之舞,男人悲烈极致的身体炼金术,但因来历各异而有着不同的性质。本家无鼓,悲何以幻变为乐?且在全村人心中就会有诸多的家族品德被抽掉;后家无鼓,铁打的一世婚姻,其质量就会遭到怀疑;亲家无鼓,繁衍史中的小小一环极有可能出了问题;家族无鼓,则意味着一个家族丢掉了向心力,不能同悲,哪来同喜?不痛悼死,哪会有沸腾的生?反之,四支鼓队汇聚,昭示的则是一个家族的亲密与兴旺,大家都有信心在剧悲之中以乐致哀,以哀为契机,进一步打造出一个人人倾慕的黄金家族。

四支鼓队照例以鼓为步,行进在送葬队伍的最前面。如果变一个视角,我们不是从送葬队伍中翘起头去看他们,而是站在利济河两边的田野上去看,四支鼓队是在以最癫狂的肉体方式,引领着一支心胸激荡而肉身又定格在零度以下的白色队伍。摄影术从来都是一门删繁就简的艺术,假如这时我们以它切起两个画面,一个只有四支鼓队,一个只收留送葬的人,我想,以我贫乏、空泛的想象,是绝对难以将它们联系在一起的。十六个男人的舞蹈,十六只筒鼓(不是铜鼓),十六个人,在四分之二拍“咚锵/咚锵/咚咚/咚锵”反反复复的节奏中,在利济河的河埂上,在滂沱的大雨里,直跳得泥泞往天上飞,把两边的树叶打得噼啪作响,以至于走在送葬队伍最前面的大爹,彻彻底底地变成了一个泥人:他白色的孝衣、孝帕,再也看不见一丝白色;手中的宝瓶罐也溅了厚厚一层泥浆。同样,十六个人,十六只筒鼓,一次次地被泥浆糊住,又一次次地在狂野的动作中把泥浆甩掉。节奏单一,舞步重复,情绪却非常饱满,鼓人一体,十六个人分四队,相互之间,或舞老牛擦痒,或舞双龙抱柱,或舞喜鹊登枝,或舞仙鹅抱蛋,或舞狗舔骚,或舞鲤鱼跳龙门,或舞大猴背小猴,或舞苦竹盘根,或舞蛇蜕皮,或舞童子拜观音,或舞猫拿耗子,或舞小牛拜四方,或舞公鸡啄架,或舞蛤蟆晒肚,或舞雪花盖顶,或舞蚂蚱亮翅,或舞黄莺剟食,或舞猴子捞月亮,或舞耗子抠油缸,或舞狮子滚绣球,或舞祈人上轿,或舞老鹰叼鸡,或舞花鱼抢水…………咚锵/咚锵/咚咚/咚锵,咚锵/咚锵/咚咚/咚锵,咚锵/咚锵/咚咚/咚锵,咚锵/咚锵/咚咚/咚锵…………

每一个舞者的身体中,仿佛都关着成百上千的野兽,它们一再地发力,暴跳如雷,一刻都忍不住了,前仆后继地决心冲破这皮肉栅栏;它们把舞者的每一根毛发、毛孔,每一块肌肉,每一寸皮肤,每根手指、脚趾,眼睛、鼻子、嘴(包括舌头、牙齿、牙龈)、屁眼、生殖器、耳朵、脚底、手纹…………全都当成了突破口,狠命地冲击。这涌起于内部的力量,均匀地、强势地鼓荡着舞者,欲炸、欲裂、欲飞,唯有舞,唯有跳,唯有不停地释放,源源不断地把野兽放出来——抢食遍地的悲和飘满空中的哀。身体的高潮是恒定的,就像永不熄火的炼钢炉,只有当我爷爷的棺木落入地中,一切才戛然而止,一切又回归原有的现场和秩序。

舞者身后的队伍,依然缓缓流动,人们说它像一条白色的河,白色的,夹杂着黑色的哭。雨水没有停下的意思,使每一刻时光都布满了暮色。队伍行到通天的半路,孝子孝孙们一条线似的跪下,让灵柩在头上来回移动三次,所有的祈望,只愿亡人有皈依,灵位高矗,不要漂泊。之后,送葬的队伍就地解散,大路上只剩鼓队和加快了步伐的抬棺人,颠颠簸簸中渐走渐远,直到雨幕徐徐拉上。

没有丧事,土城乡的筒鼓是哑巴。

但似乎又没人视它们为禁忌之物,那些打破了的筒鼓,人们稍事修补,或做凳子用,或做米桶,也有人将鼓面的牛皮清理干净,将木箍子往屋后的地下一插,修起个不起眼的小水井。有鼓破了,就得做新鼓,一支鼓队四只鼓,缺一不可。做新的筒鼓,梧桐树的材质最好,重量轻,音色响。取一截,先解成板,再刨削成长约四十公分,宽约五公分,厚约一公分的木片,用木楔或竹楔串箍为直径二十八公分左右的圆筒,筒里放几粒铁粒子,两头用最好的牛皮绷上。制作工艺更考究一些的,当木筒箍起,还要像法国波尔多的木匠制作葡萄酒桶一样,在筒中点一堆火,收尽木材中的湿气,然后又将其用酒水泡浸,让木缝死死地结合,然后再晒之以阳光。阳光晒过,再用木胶精心填缝,最后上几道木漆,使之可作镜子。当然,为了防止舞者忘我的大力击打而导致鼓身炸开,通常人们还会在鼓身上箍几道细钢筋或8号铁丝。但事实上,再坚固的筒鼓也会一一被打炸,正如再优秀的舞者也避不开另外的舞者为他跳鼓的那一天。

鼓是好鼓,却不常跳。为此,当我四岁时迷上它,我就成了欧家营之后的岁月中每一个亡失者年龄最小的守灵人。孝歌沉沉,悲声苍茫,白色的纸幡令人意志变薄,纷飞的纸钱冷冰冰地明灭不休,特别是那暗夜里摆放棺木的灵堂,棺木下那盏蓝焰的过桥灯,它照亮的并非阳关道而是黄泉路…………这样的场景往往令人避之不及,可我始终拒绝不了那上祭时分的鼓舞、招灵时分的鼓舞、发丧时分的鼓舞:咚锵/咚锵/咚咚/咚锵…………鼓舞一起,土城乡所有的苹果树上马上就落满了尘土,土城乡所有的悲马上就得到了化解。没悲,真的没悲,当跳鼓人的肉腱子鼓起一团团火,当他们弓腰抱鼓,双脚右横移一步,左横移一步,向前跨一步,当牛形、虎形、鸟形、龟形、蛇形…………轮番呈现,哪儿还有悲?乐,没命地乐,以死的方式乐,以葬礼的仪式乐,乐得心如槁木,乐得痛感全失:咚锵/咚锵/咚咚/咚锵…………

有一回,一户曹姓人家发丧,时间选在拂晓,土城乡一片漆黑,欧家营也只有曹家的门前亮着一盏汽灯。为了看鼓舞,我在曹家的草垛里候了一夜,可是,当鼓舞跳起来,我却什么也看不见,尾随着一个个送葬的黑影,只听见黑暗处传来一阵阵鼓声和舞者跺地的响声。觉得无聊,靠在利济河边的一棵核桃树上就睡着了,醒来时,阳光照亮了大地,利济河的河堤上一个人影也没有。

雷平阳:诗人。著有《普洱茶记》《云南黄昏的秩序》等。

本文刊于《天涯》2006年第2期。

第6页 :遗失的河滩 梦天岚

遗失的河滩

梦天岚

多少年过去,多少地方多少脸都淡漠了,有些人已谢世。而我站在远方,夜那么静,我终于肯定,我最怀念的,不是那些终将消失的东西,而是鸟鸣时那种宁静。

——〔美〕罗伯特•潘•沃伦

有几年,邵水河里的水枯瘦得不像个样子了,它紧贴着河床的底部,它的骨架以及从前的冲动和刁蛮不知到哪里去了。但此刻它用了劲,只是努力地把自己拉长,拉得更长更细,像拉扯着拧在一起的红薯糖,却不断掉。只有当远处的人走近了,一直走到它的跟前才能听到它的响动,那有几分嘶哑的沙沙的响动仿佛是水里间或暴露的石头的棱角发出来的,就像一匹灰色的绸布在河的皱褶处被石头给挂住了,紧接着又被撕开,因为不是太用力,裂开的口子也不大,但老是被挂住,又老是被撕开。

正是因为这样,向它走近的人才能走过一段踏实而又柔软的潮泥地带,也才能继续走过时而隆起时而凹陷的沙滩地段。潮泥肥而厚,无数有野心的水草在上面竞走,水嫩而光鲜,它们的腿随时都会因为需要而从身体的某个部位里钻出来,身子也在不断地拉长,但它们并不会因此而变得越来越细。这一点与邵水河的水有着明显的区别,它们是我那个时候见到的唯一具有动物性的植物。若是在早上,它们的叶尖就会像刺刀一样挑着晶亮的露珠,让经过的每一双足隔着布鞋都会感到一阵阵沁凉。它们的队伍很快就庞大起来,就连沙滩地段也随处可见,只是竞走变成了攀爬,且根茎要细小得多、柔软得多。它们想更快一点儿(尽管这个想法有点儿盲目),足底却变得轻浮,甚至有点儿打滑;它们想把根须扎牢一点儿,或者想抓得紧一点儿,但往往事与愿违。它们经常被扯起来,像一条条细长的蜈蚣,根须上细细密密地沾着黄褐色的沙子,只轻轻一甩,沙子就会细细密密地落下来。那些根须就像是刚从水里洗过一样被捞了上来,白生生的。一同被翻出来的还有滑溜的小石子,它们用不同的形状和颜色告诉我们水流的方向和时间的久远。当然还有一些鱼的骨头,间或还会有一只鸟的头盖骨。曾经还有人在这里找到过人的牙齿,它们混杂在石子中间,成为另外一些石子,被几只黑衣蚂蚁辨认出来。无论是鱼是鸟还是牙齿,也无论是空气还是水,它们都曾游过、飞过、浸泡过,现在它们安静下来,包括它们的回忆。

清晨的河滩多雾,一眼望去热气腾腾。十米之内,不时有人钻出来,或挑着箢箕,或扛着锄头,或提着木桶,或捏着缰绳牵出一头磨磨蹭蹭的水牯。这里有点儿像圈地运动,只要用锄头率先划拉出一条地界来,这地就归谁家所有,旁人绝不会涉足。当然,他们不会太贪心,大多量力而行。被我唤作伯父、叔叔、婶娘的人们早在河滩上像开荒一样开出了一溜一溜的地头,许多水草被锄断,用来喂猪、喂牛、喂水塘里的鱼,或堆在河滩上让太阳晒干,再一把火烧了,做了底肥。一片一片的白菜、辣椒、高粱因此长势良好。

我们经常赶在太阳还没有下山之前提着木桶到河里去取水,用来浇灌白菜和辣椒。那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赤着双足走在温软的草地上,走在细腻的沙滩上,走在坚硬而滑溜的石头上,一直走到河床的最底部。那鼓圆的木桶在流动着的河水表面荡了几下,一些水藻的碎末和草叶就会打着漩被水冲走。抓着桶把的手一用力,木桶就会一头扎进水里,待它沿着水里划动的弧线被提上来时,已是满满的一桶水,那水激动的样子直晃得波光像白肚鲫鱼一样在桶沿处蹦上跳下。真正的白肚鲫鱼总是成群结队地在水底出现,它们总是逆流而上,黑黢黢的背脊像蹿动的水墨,只有当它们在水的流动中突然感到很激动的时候才会电光火石般亮一下自己的白肚皮。十米开外,有时也有白肚皮从上游一闪一闪地漂下来,那是死鱼的肚皮,有的已经发臭…………

年届七旬的祖母没有在河滩上开荒,她用一根扁担把一只鸡笼搭在肩上,十几只仔鸡扑棱着翅膀,随着祖母身体的摆动,在鸡笼里颠簸。在河滩上放鸡是祖母打发余年最为惬意的营生。那些仔鸡一旦从笼子里放了出来,就憋足了精气神,直往地里头钻,白菜叶上的大青虫、蚜虫,辣椒树上的飞蛾、花斑长脚蚊,都逃脱不了它们的眼睛。有时为了追赶一只花蝴蝶,它们会使出浑身解数,冠红脖子粗地追过来追过去。实在追不到了,也只好无奈地望一眼半空中那越飞越远的小斑点,然后重又埋下头去,继续打理那正在腐烂的草根和已经破败的白菜叶子。祖母坐在河滩边的一块石头上,只是远远地看着。她喂养的仔鸡就像地里的庄稼一样开始疯长,不等它们的翅膀全部丰满,公鸡和母鸡就有了十分明显的区别。祖母喂的鸡总是母鸡居多,她渐渐有点儿昏花的眼睛总能在小鸡刚刚破壳而出的时候就看个八九不离十。祖母喜欢母鸡,村里所有的人都喜欢母鸡,因为母鸡能下许多的蛋。不等太阳下山,祖母就会把鸡笼子打开,扯开嗓子吆唤。那些仔鸡听到吆唤后,都不约而同地从地里钻出来,聚到一起,然后齐刷刷地打着飞脚直奔过来,不讲一点儿价钱就往鸡笼里钻。祖母的动作有点儿迟缓,但显得从从容容,她把笼门的插销插上后,又半蹲着身子,将扁担穿过笼背上的提缆,嗨的一声搭上肩,站起来,沿着河岸上弯弯扭扭的田间小径往回赶。至于落在她背后的那几声长叹到底隐含了多少东西,恐怕连她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

陷入沉思的河滩总是把日子当作它唯一的出口。

隔三岔五会有一个赶河鸭的赶着一群鸭子经过河滩,黢恓——黢恓——黢恓,他一边挥动一只系着一根红绸带的长长的竹竿,一边从挎在腰间的篓子里抓出一把谷子,像天女散花一样地撒向鸭群。鸭子迈着八字步走在河滩上,一边剧烈地晃动着它们肥肥的尖尖的尾部,一边努力拉长着它们的脖子,像探测地雷一样,扁扁的黄色的嘴紧贴着地面行进。它们只是一群行色匆匆的过客,很快就会下到水里去,这个时候的邵水河就是它们的天堂:有的在水面上使劲地拍打着双翅;有的用头和脖颈在背上擦过来擦过去;有的把头直往水里钻,一对对黄色的脚蹼不时翻弹在水面上,在水浅的地方,一小片一小片浑水在流动中不断地归复原有的清澈,一些泥沙、虾米、河螺、草蔓得到了挑选;还有的昂着头一边嘎嘎嘎地叫着唱着,一边相互追逐着嬉戏着,一些白色的或者黑色的鸭毛漂浮在水面上,毛茸茸的,像被吹落的蒲公英,随着荡漾开去的波纹顺流而下。顺流而下的还有赶鸭人韵味悠长的吆喝声。

在荷叶村离河滩不远的地方有一座桥,十几个用石头垒成的巨大的桥墩支撑着的只是由预制板搭成的宽一米五左右的桥板。现在站在河滩上望过去,整个一座桥就囫囵囵地摆在那里。桥墩的下半部一圈一圈地缠绕着一些干枯的树枝、草屑和泥沙,显现出河水退去的痕迹。桥下的石阶早已被河水冲得溜光可鉴,石阶下面是水流长年累月冲击而成的一个深坑,准确一点说应该是一口深潭,自从邵水绕过石桥后,这里的水就断了流,既不流进,也不流出。深潭过去又是一大片的河滩,只是这里的河滩要潮湿许多,若是有牛到这里来觅食,蹄子大多会陷到泥里去。沿河乡村里的放牛娃总是喜欢把牛牵到这里来,牛一到河滩里就舍不得走远,一是这里的水草格外肥,而且浓密,二是每挪动一个地方牛们就要费掉不少的气力才能将蹄子从潮泥里拔出来。牛一懒得动,放牛娃就跑得欢了,他们总是三五成群地在河滩上玩尽各种能玩的花样:摔跤、打纸牌、堆沙堡…………有时还骑到牛背上去,最热闹的要算是看牛斗架。往往是两头势均力敌的大水牯斗到一起,今天斗红了眼明天又接着斗下去。两对胀鼓鼓的牛眼一碰上,就各自朝着对手直逼过来,快要靠近时,各自把头弯埋下去,贴着地面,将盘在头顶的硕大的角再顶出去,哐当——那是铁与铁的碰撞,仿佛要碰出火星来。角尖锋芒锐利,一旦被对手挑中软弱的部位,轻者皮破血流,重者伤筋断骨。分出胜负后,败的一方往往会有意避开对手,当然这种有意取决于它的主人,尽管不舍,脸上无光的主人还是会把它牵到偏僻一点儿的河滩去,仿佛落败的不是牛而是人,这样的主人就多少显得有点儿落寞和孤单了,他只有远远地看着这边的热闹,而不敢轻易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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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都不敢去河里游泳。大人们把红毛水鬼说得跟真的一样,他们说红毛水鬼经常躲在河边的柳树下或河底的水草里,一旦碰到小孩子从树边过或者到水里游泳,就会突然伸出一只手来,专门拖小孩子的脚后跟。当然,红毛水鬼谁也没有遇到过,当河滩出现后,我们更相信浅浅的河水已无法让红毛水鬼藏身,胆子就又一点点大起来。

由于石桥太窄,而我们又不得不牵着牛打上面过,惨剧就难免发生。有一次,一头母牛的后面跟着一头小牛犊,小牛犊还只有几个月大,睁着一双圆鼓鼓水汪汪而又十分淘气的眼睛,睫毛长长的,长到令人心痛。行至桥的中段时,活蹦乱跳的小牛犊突然挤到母牛的旁边,拉长着脖子去吃奶,结果被懵懂无知的母牛给挤了一下,小牛犊猝不及防,一脚踏空后摔了下去。首先是身体落在石阶上发出了沉闷的响声,紧接着滚落到深潭里去了,只见深潭里的水剧烈地震荡了一下,小牛犊就不见了踪影,一长串水泡咕嘟咕嘟地从水底冒了上来,就在发呆的工夫,水面又恢复了原有的平静。几天前,一群放牛娃还脱光了身子麻着胆子站在这桥板上往水里跳,比谁站得高跳得远。

真正令人一想起来就有点儿后怕的是一个女人的死——她是被枪毙的。

女人算不上漂亮,个子不高,但身材好,尤其是那一对大而挺的乳房,连我们这些毛孩子也不由自主地要多瞟几眼。女人两边的嘴角有点儿往上翘,这使得她在面对枪口时面部表情显得有点儿倔和冷,还带有一丝嘲讽的意味。她的娘家就在邵水河下游不远的一个村子,有一段时间她经常搭便船领着两个女儿过去小住,河水枯了以后,又经常走旱路回去。后来就很少回去了,听人说她跟一个打鱼的男人好上了。打鱼的男人攒了一笔钱后,河里的水就快干了,就干脆连船也卖掉,一门心思待在家里打牌。七村八寨想赢他钱的人很多,有时设了圈套去,打到最后又总是输给他。他和女人是在打牌时认识的,女人心软,不肯设套子绊他,结果有一天晚上被自己的丈夫痛打了一顿。谁也说不清她与那个打鱼的是如何好上的,只知道她的丈夫自那以后经常骂她打她,有一次,她的丈夫借打牌的机会与打鱼的男人干上了。过了没多久,她与丈夫离了婚,村里人满以为她会和打鱼的男人结婚,谁料打鱼的男人一甩手跑了,过了一年多才又回到村子。女人没有再嫁,没有再嫁的女人一气之下在某个晚上用一把菜刀了结了打鱼的男人的性命,并连夜将他的尸体抛到了邵水河里。由于河水太浅,尸体没漂多远就停在了河滩边,第二天一大早就被人发现了。案子很快被侦破,女人被铐走了。在女人被枪毙的那天,河滩的外围远远地站着许多人。被绑得结结实实的女人昂着头,眼里迸射着怨恨的光。她孤零零地站在离人群百米开外的河滩上,被一只黑洞洞的枪口瞄准。她原来的丈夫抱着她的两个女儿跑到现场时,她已身中五枪倒在血泊之中。女人穿着土麻布料的囚衣,左胸用红笔画了一个圆圈。第一枪很准,正中圆心,但女人并没有倒下,第二枪和第三枪同样打得很准,但奇怪的是女人还是没有死!行刑一度中断,有两个公安还跑过去查看,查看完后向开枪的人示意了一下,行刑继续,打完第六枪后,女人终于倒在了河滩上。后来村里人谈论说,前面几枪是被女人的乳房挡住了,后面的几枪才击中心脏。因为女人的死,我们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没去过河滩,有时只是远远地望着。但这对于偌大一片河滩来说只能算是一个小小的插曲。

一些正在朽烂的枕木被挖了出来,一副猪的骸骨被挖了出来,一床发黑的竹席被挖了出来,一只缺了边的青瓷花碗被挖了出来…………无数场洪水曾经打马路过这里,它们掠去的和它们遗落的都慢慢被人忘记,就连此刻的河滩也保持缄默。

一群青蛙并不懂得这种缄默,一到晚上就自发地聚集起来,至少它们的声音是这样的。它们不约而同地出现在柳树下、草丛中、沙堆上、菜地里、水流边,用声音的亮光勾勒出河滩在晚上大致的轮廓。那声音就像多声部的大合唱,分成无数个章节,直唱得荡气回肠。河滩是它们的舞台,高悬于夜空的星星,是它们的听众。这同时也是属于夏天的狂欢,它们的低声部有时是让蛐蛐、纺织娘等昆虫来完成的,这些小东西的声音往往纤细精致得像丝线,又有着丝线一样的质地。在这些声音的掩映下,还有一些求偶的、交配的声音,它们仿佛不属于河滩,属于季节性的痉挛,属于与季节性痉挛有关的气候、心情和征兆。

歌手地雷个人资料,名字里有雷的歌手

因为夏天过去马上就是秋天,秋天过去马上又是冬天,冬天过去马上又是另外一年了。

保持缄默的河滩像是一直在寻找什么,那份属于它的深刻还得从秋天说起。

秋天的河滩总是充斥着一片狼藉过后的后现代气息,到处是被伐倒的高粱秆,到处是枯黄的高粱叶子,白菜地里所有的白菜都把自己的心包了起来、捆绑了起来,辣椒树上的辣椒也变得短小而僵硬,大部分的草都在枯黄,都像在无声地燃烧着、蔓延着。

一群白鹭从远处灰蒙蒙的山林飞过来,停在水边想摆弄一下优美的步态,但很快它们就有点儿失望了,它们闻到了水里腐烂的气味,那是浸泡得太久了的季节之根的气味。这是个观众缺席的秋天。在河滩的那边,一些垒得高高的稻草垛在水里闪现出它们的倒影,由于光的作用,这些倒影成为替补席上的观众,它们金黄色的脸孔尽管在泛黑的水中显得有点儿模糊,但夕光和水流的涌动所组成的色彩让这些倒影多了一份质感,多了一份虚幻的但又不乏真实的现场感。

白鹭很快就又飞了起来,它们纯白的羽毛迎着夕光、迎着瑟瑟的秋风飞了起来。当然它们还会飞回来,河滩是它们每天必需的功课,在秋天更是不能例外。秋天让所有的事物变得单纯,也让所有的心事变得复杂、缜密。

河滩一动不动,它巨大而显得笨重的躯体躺在那里,属于它的每一个微小的细节像毛孔一样慢慢地张开。

蚂蚁们不再四处游荡,它们从高粱叶上爬了下来。它们的巢穴总是在不远的地方张开野菊花似的小嘴,它们的自信与它们步履的从容非常吻合。一个秋天,蚂蚁们备足了一个冬天和半个春天的口粮。它们知道,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水离它们还很遥远。一只叼鱼郎飞过来,稳稳地落在一根柳枝上,它锐利的目光像是要洞穿什么,它安静下来的速度里隐含着一支箭。

风在翻动一片片叶子,不大也不小的风在翻动河滩上每一粒能够翻动的尘沙,还让正在枯黄的草,也不时弯下它们的身子。紧接着便是秋天的雨,老是跟在阳光和风的后面,轻轻飘飘地来。这时天边的云朵便透出铅的质地来,举轻若重地悬着,仿佛是另一片河滩。

河岸上的柳树看着看着就败了,枯了,只剩下躯干,站成一排形销骨立的汉字,无论从哪里念过去,都是作别秋天的诗。这时的河滩如同一幅油画的底色,整个画面看上去有一种令人心颤的美。

冬天的时候,河滩自然又会是另一番景象。

那些被翻过又被踩踏实了的地头一下子变得有点儿僵硬,一些白霜打在上面,一些碎碎的冰块结在人的脚窝里或者牛蹄印里,等着太阳出来,等着慢慢地融化。一些被冻僵的虫子的尸体随着冰块的融化粘在裹着一层亮膜似的泥地上,等待它们的是另外一种被冲走或者被掩埋。

一只秃了顶的老鹰在河滩上转了一圈后,有点儿失望地栖落在柳枝上。它将灰色的双翅耸起来想把自己的秃顶遮住,它的身子突然晃了晃,为了保持平衡它不得不又将双翅打开。看来它是真的有点儿老了,除了失望,还是失望。

一群孩子从村口走过来,走过空空荡荡的田野,在距老鹰几十米远的地方,他们开始向老鹰抛掷石头和土块。孩子们屏住呼吸,一步步靠近。老鹰睁开世故的眼睛漫不经心地看了孩子们一眼,又漫不经心地飞起来。等孩子们走到跟前时,它已飞到不远处的另一棵柳树上去了。此刻的河滩在孩子们的眼中是那样的模糊,它甚至远没有在雾中那样清晰。

如果是雪天就大不一样了,那是孩子们的节日,河滩就像一个为庆祝节日而特意准备的巨型松糕。河水自顾自地流着,带走断裂的冰凌,带走孩子们奔来跑去的欢笑声和叫骂声,带走河滩还没来得及梳理清楚的思绪。

河滩承载着这一切,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冷静过,但冷静过后更多的是失落,这种失落来自它曾经的拥有。在一个泪流满面的中午,河滩终于在阳光下袒露了内心的泥泞,这是另外一种狼藉,一种掩饰的策略和无奈。它的秘密已遍布它的每一寸肌肤,喧闹的、宁静的、冷清的、疯狂的、斑斓的、漂浮的、深埋的秘密已将它胀满。它不是一块松糕,它更像是一块海绵。

等高粱酒酿出来的时候,新的一年又来了。它就像是一个喝醉了酒在清晨归来的人,春天的阳光跟在它的后面,照过河滩,照过田畴,照过村庄的梧桐树和低矮的屋檐。跟在春天后面的或许会是一场大水,一场多年不遇的发着酒疯的大水。

高粱酒的黏稠正在提升着邵水的高度,它必将浸过来,漫上来,盲目而不顾一切地淹过去。当这一切成为事实,河滩便会随之消失。秘密再次成为秘密,成为更深的秘密。这秘密的一部分注定会被水带走,另一部分则会被记忆带走,带走的最终结果是为了忘记或者遗失。

祖母已去世多年,那个被枪毙的女人的两个女儿也已远嫁他乡。

一群白肚鲫鱼又迎来了它们产卵的季节。

一群陌生的孩子站在河岸上,他们瞪着一双双懵懂的眼睛,他们还无法知道水的深浅。

梦天岚:编辑。著有《神秘园》《羞于说出》等。

本文刊于《天涯》2007年第2期。

第8页 :有一些忧伤,有一些浪漫 杨献平

有一些忧伤,有一些浪漫

杨献平

从沙漠开始的道路

“如果我们每天都在做同样的一个梦,那会跟每天看到的物体同样影响到我们。”(帕斯卡尔《思想录》)这么多年来,我就这么走着,一个人,或者两个人、三个人,沿着那些可以走的道路,缓慢或者急速地走。四周都是风景,都是人,我看到的,没有看到的,看到我的,没有看到我的。那些路,路上的事物久长或者短暂,我相信它们并不取决于路过的某个人。某一天,我突然感到沮丧:这么多年,走了那么多的路,但与一直生活在乡村的母亲相比,我走的这些路仍旧是短暂的。

由此,我可以说:母亲,我们走路的孕育者和启发者。据我所知,母亲走过的大致有这么一些:去过三次一百多公里外的邢台市和沙河市,还有山西左权的拐儿镇;再就是来过两次西北(也就是我现在所在的巴丹吉林沙漠西部边缘);剩下的,她的路限定在村庄向北三十公里的路罗镇、向东的乡政府所在地和派出所大院,向南是二十公里的南山,向西到武安的阳鄄乡;范围再小,最远就是五里外的石盆村、三里外的自留地和后山的果树

下了。

母亲就这样反复走着,脚下的路短暂而又漫长。她走的时候,身上还扛着或提着锄头、镰刀、粮食、清水等等一类的东西。记得她来我这里时,第一次带了一千元钱、十斤小米、一双自己做的布鞋;第二次是冬天,带了小米二十斤、柿饼十斤,还有给她孙子做的两双布鞋和一身衣服。

我也一直走着,跟在她身后。她走过的那些,在我长大成人或者还在襁褓中,也断断续续地走过了。到西北,在巴丹吉林沙漠,我的最初是安静的,最远就是往返老家。后来,去更多的远处,携带皮箱、礼品、眼镜、书籍、手表和手机,还有各式各样的心情。我与母亲有一个区别是,母亲走远路带的钱总是不超过一千元,我呢,每次至少也要多她两倍以上。此外,母亲只有一次一个人走远路(含返回),我至少二十余次(并不包括以后)。

我所在的巴丹吉林沙漠西部边缘,到处都是戈壁,附近的村庄始终在炊烟、绿树、枯树和土尘之中。我时常站在营门前(偶尔坐在班车上),看见异地的村庄,它们的隐藏和浮现并不能给我带来任何心理的效应。唯一记得的有三件事情。一是在单位的菜市场,夏日正午,几个人蹲在流水的渠边吃西瓜,一边吃一边扔皮;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太太,穿着一身油垢的衣服,捡拾我们丢弃的西瓜皮,放在一边的芨芨草编织的篮子里。二是在集市上,看见一个疯了的男人,夏天穿着一件露着棉絮的军大衣,不停呵呵笑着,在人群中走来走去,一直穿梭到集市散尽,也没有看到他有一丝不快乐。三是一起来的张小生在三十里外的鼎新镇找了对象,有次要我陪着他去;在一家理发店理发,第一次近距离地感觉到异性的身体,以及她身上的气味。

1994年5月4日,跟随单位的人,骑自行车,出营门,看到弱水河。沙漠的河流,清澈的水,冰冷刺骨。背一位女同事过河(她在我背上的感觉至今没有消散)。看见秦朝大将蒙恬建立的烽火台,五里一座,矗在黑色戈壁隆起的山包上。在天仓村后,进入彭祖居住过的窑洞,面对被村民用铁锨铲坏的壁画(彭祖和女孩子云雨交欢的画面),痛惜出声。沿路的坚硬山包中部,还有不少窑洞,据说是“备战备荒为人民”年代的遗物。那里还有一座形状像卧牛的山,浑身褐红,头角峥嵘。在一座铁矿选厂的一边,发现一座古代的城池,虽然已成废墟,但城墙和城中建筑的轮廓还在,遍生的茅草当中,我只认得芨芨草、骆驼刺、红柳和蓬棵。

再远处是清水(应是西北最大的兵站)。有一年去了三次,一次回家,一次去接头儿的两个亲戚,还有一次是独自去玩,在一座铁桥下面,看到秋天的芦苇和水中游弋的野鸭。之后的酒泉和嘉峪关似乎是四年后才去的,偏僻的边地城市,丝绸之路上的现代城池,伊初的陌生让我感觉到一个客居者与它们的格格不入。武威和兰州,那些年我去了好几次,一个人,或者几个人。有一次,在回程车上竟然遇到一个同事,惊喜之余,在餐车喝酒,喝得晕了,一直睡到玉门镇才醒来,只好再返身回到酒泉。

1999年以前,回老家喜欢走陇海线,河西走廊之后,兰州、陇西、定西、天水、秦岭、宝鸡、西安、三门峡、洛阳、郑州、新乡、安阳。这些城市在窗外,钢铁的奔走让我真实地触摸到了时光的迅疾。路上的风景是雷同的,绿色的植被、咆哮的河流和巍峨的高山,黄土高原在黑夜或者白昼不断起伏和消失。邯郸下一站,我下车,再换乘汽车,往太行山里走。2000年以后,我习惯走包兰线和京张线,路过青海(那时候喜欢写诗,自然想起诗人昌耀)、宁夏(想起红艳艳的枸杞子)、内蒙古(想起歌曲《蓝蓝的天上白云飘》《草原之夜》)、山西大同(想知道五台山的具体方位,还想起小时候听村里雇请的山西放羊人唱得有点儿黄的民歌《七十二开花》)、河北张家口(想起它流转的皮货),到北京西山(燕山深处,草木茂盛,巍峨但有残缺的长城高高在上)。北京——更多是茫然,还有到达的轻松和忙乱。

再后来(这话像是讲故事),我很少乘坐火车,每次回家和出差乘飞机(母亲至今没有乘坐过)。从沙漠起飞,俯瞰大地,沙漠、戈壁、村庄和河流都在身下,还有钢铁、坐垫和地毯等等东西。连我一直仰视的祁连山也变作了平地上一堆隆起之物,积雪和云层一样洁白,阳光从上面投射下去,再返回到眼睛中。天空与大地,我在其中。那时候,我常常想:向上也是一种道路,还有向下的,平行的道路,它们的确切方向究竟是哪里?走出机舱时,我总会长长地出一口气,看看周边的矗立在大地上的事物,然后才提着箱包,慢步走下舷梯。

向着西边的梦幻之旅

这依旧是个梦想,夹杂了道听途说——我曾经无数次想:一个人,骑一匹慢吞吞的枣红色的马,走过河道,两边可以没有绿树和花草,清澈的流水是潜行着的,装腔作势,安静优雅,矜持得像是迂腐的哲人——四周都是风,夹着沙尘,狼一样奔逃——我始终一个人,向着不可抵达的地方,在路上经历时间或被时间经历,在繁杂的风景中找到前世的自己——还有那些丢失了的,没有来得及拥抱、抚摸、答谢的人和事物。我相信我是真的爱着他们的,连同我的情敌、总是趁我不备从背后踢我一脚的人。

而再长的河流也不可能无始无终,一个人的道路也并没有能够看到和想到得那么远,每一条道路都是人心和人想象的功勋——除了这些,肉体扮演的角色是干瘪的,充满趣味,却又在趣味中迷失。很多年前,我就浪漫而充满期待地想:总有一天,我会一个人,骑一匹枣红色的马,带着简单的行囊和自己,沿着中国甘肃的河西走廊,从《诗经》的弱水河边、从巴丹吉林沙漠的流沙地带动身,将汉武帝和卫青、霍去病、李广、林则徐、左宗棠的酒泉轻轻带过,像一绺风一样,从嘉峪关古城堞上,落在阳关或者玉门关的废墟上,再向西应当是这样的——马儿的铃铛是沙子打响的,我的嘴唇是被爱情烧焦的,头顶的蓝空充满宗教的宁静,偶尔的黑鹰应当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美的闪电。

向西——匈奴远遁的沙漠,吐蕃逃逸的荒道。走着走着,高昌故城出现了,在庞大的沙漠当中,夏日的熊熊烈焰燃烧着大地的油脂——火焰山的焦土吹送着苦难人间和美丽神话的灰烬。蜿蜒于祁连山下的铁路像是一只巨大的蜈蚣,让人联想到钢铁的呆滞和笨拙。而马儿是有灵性的,它一直在走,身体的晃动就是大地的晃动,响亮的喷嚏多次让我从梦中惊醒。露宿的夜晚,狼群和雪豹、黄羊和沙鸡——任何一丝动静它都先我知晓。我早就听说吐鲁番有一口沙漠水井——我想停下来,和我的慢吞吞的红马一起低头喝几口水,然后听着肚子咕噜咕噜地响,再度启程。

再向西,我不甚明了:那里是哪里,都有一些什么——葡萄是不是真的像珍珠一样?唱歌的女孩子是不是还有着唐朝或者汉代的风韵,她们的歌声真的像身段一样柔软和漂亮吗?当我再度路过沙漠的时候,我和马儿必须找一个避风的地方,在寒冷的黑夜,相互依靠、相互取暖。大风呼啸的黎明,如果有一个人,在砂土中不肯醒来,那他一定是最有福的。我还听说,乌鲁木齐河从城中流过,天山脚下的草原上牛羊成群,骑马的汉子比我强健和英俊百倍。

第9页 :

我还想去和田,买最好的玉——送给母亲和最爱的人;到伊犁去,看胡杨和大草原上的蝴蝶和甲虫,风中的花朵没有香味,鸟儿飞跃的山冈上响着清朝的马蹄和箭镞。我的朋友还说,要在伊犁大草原上喝酒、跳舞、唱歌和醉倒,要让自己在一段时间内,谁也找不到——生命瞬间失踪,在草原制造一个悬念,留下一个传说…………事实上,我知道做不到。即使侥幸做到了,也不会成为传说。我还想去那里的天池,山上的水,山上的湖泊,不逃跑的鱼是最快乐的——还有那些森林,一棵棵的松树是遮蔽,也是埋葬。我可以骑着慢吞吞的马儿,在灌木和大树之间穿梭,如果可以遇到美丽的女巫和传说中的城堡——公主和王子,财主和贫民,七个小矮人一定会在月光下围着这个世界上最善良的人跳舞。

这一切都是真的,我相信。而当我真的要纵身前往——那时,一定没有了慢吞吞的枣红马,只是一个人,只身西行。所有的风尘都在车窗外面,一日千里的行程给我一种真切的恍惚之感——盛夏或者早春,甘肃、新疆,乃至整个中国西北,荒凉或者茂盛,单薄或者厚实,大地的风景,必将被我领略…………但这些,其实都不是问题——我想到,真到了那个时候,我面对的最大的问题是:所有合众或者单独的旅行,最难以放置和收容的,是旅行者个人的那颗漂浮的心。

关于生活的个人感觉

中午,一片阳光照在后背上,从窗外、从天堂来的阳光,我感觉到了上帝的光亮。赫拉克利特说:“干燥的光辉是最为智慧和最为高贵的灵魂。”我不知道这片阳光是不是最智慧和最高贵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它是来自天堂的尘世的光辉,是生命在某一时刻接受到的一种照耀。尽管它穿越了无数的云层和庞大的灰尘、众多飞行器和工业油烟,它到达的最终目标是找到了我——纷纭的尘世之中,有无数的我——而我只有一个,就在这片阳光下面,以一个人的姿态,坐着,被阳光看到和抚摸,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挥发和消耗呢?

我知道,这是生活的一瞬——似乎也只能这样:每天,都有一片阳光落在身上,有一个人或者一群人,惦念或者看到我;还有一些物质,在我周围,被我和我们获得、享用和丢弃;而物质给我的,也像此刻的阳光,是维持也是温暖,是加害更是热爱。事实上,在庞大的生活当中,我遇到的大都是沙尘的吹袭和刀子的创伤;但月光和玫瑰,激情和幸福,一般人的美好,我也一直有着,即使最为艰难的时候,还有我的父亲母亲,就像现在——深秋的一抹阳光,在巴丹吉林沙漠的正午时分,照见我的后背——我感到温暖,感到了上帝在人间对我的一种关怀。至于那些旧了的往事——疼痛和伤口、激情和幸福——都在这一时刻化为乌有。或许,生活就是这样:不断的创伤之后,是短暂的幸福;大面积的沉郁之后,应当就是欢悦。

很多时候,我愿意这样——像一株树,不断被削砍;像一粒米,被糠皮紧紧包裹;像一个人,必需的经历正是他必然活着的依据。所有的一切,都在无休止的运动之中,正反、前后、左右和明灭,不管怎样的姿势和态度,都是一种生活。亚里士多德说:“运动共有六种:产生、毁灭、增加、减少、变更以及地点改变。”而生活(生命),又何尝不是这六种呢?我时常想起自己的幼年,生活到处充满阴影——那个村庄,阳光很多,但照耀到我的身体和内心的却很稀少;粮食遍地,可我喜欢吃的不多;到处都是人,而我可以自由亲近的人没有几个…………再后来的学校,到处都是书籍,但没有一本让我死心塌地地热爱、背诵和朗读;那么多的歌声,却不都是唱给自己和真正美好事物的…………直到现在,在我个人的生活当中,内心仍旧是孤单、漂浮和游离的——我不知道哪一天会触礁沉没,也不知道哪一阵风会使这一片孤舟樯倾楫摧。

确切地说,我现在的生活状态从2000年开始——不再惶恐,不再无主,不再像一只土拨鼠一样小心翼翼、提防,或者卑躬屈膝;物质开始围拢,生活细腻而又平稳,一个人走过来了——后来成为我的妻子,另一个人出生——他是我们的儿子…………笑声乃至吵闹声,窘迫乃至奢华,我相信都是美的;但我不知道这样的生活可以持续多久。朋霍费尔说:“与一个自由、有责任感的人所受的苦难相比,一个顺服长官意志的人所遭受的苦难是微不足道的。”我知道,这句话有着某种交换意义上的代价因素,尽管如此,我仍旧不能肯定它到底会跟随或者被我占据多久——总有一些事情和物质,不会被我的意识所左右,永远都在飘浮着,并且矛头四出,会随时发出攻击,将一个人的生活刺穿…………如此,我的一点儿幸福和浪漫,不过是附属品和衍生物;再生动一点儿说,就像中世纪的奴隶——所有的荣耀,包括生命和生活在内,几乎与个人毫无关系。——对此,我也可以直接说:这都是他们的。

不知何时,落在后背上的一片阳光突然不见了——无声无息,轻如鬼魅。当我觉察到——房间已经转暗,更多的杨树和楼房之上,阳光灿烂,走在其中的人脚步响亮;秋风再起,落叶和灰尘齐飞,夕阳与人群同隐。尼采曾把“宗教的残忍”比作一把有着许多横档的巨大梯子——而生活的最浪漫的那部分,就像疼痛之中的一声大笑和一口长长的喘息。

对于两个人的壮美想象

我说:偌大的世界就那么三两个真正美好的地方——沙漠、草原和大海。雪山是神者的居所,原始森林是妖精的巢穴。那些满身俗气的功利主义者,即使跑到雅鲁藏布江泡十年八年,也未必能洗得一干二净;在菩提树下静坐百年,也还是肉体凡胎一个。

我把它们说得伟大神圣,内心的想法也很好,甚至壮美,令人激动:有两个人,最爱的,一起到这三个地方旅行或者小住——观赏风景应当是行踪诡秘者所为。我的意见是,真正热爱它们的人就应当在它们的上面把自己最真实的东西交出来,把肉体、灵魂和内里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通通放在它们面前,让风翻阅,让石头记住,让害虫、蝴蝶和土拨鼠相互传播,让自己看见自己。把真实的肉体、真实的行为留给它们,并期待着在若干年之后,有一些后来者会在某一时刻,看到我们曾经活动过的壮美景象。

在沙漠,两个人,相互扶携。在淤积深陷的沙土中行走,被烈日烘烤,漠风吹袭。走到黄昏,累了、乏了、渴了,汗水被风带走,气温迅速下降,把帐篷打开,吃喝之后,身体的热量完全可以抵抗寒冷。交谈或者私语,达成默契之后,就着温热的黄沙,望着蓝色的星空,在蜥蜴和马兰花的旁边…………从容一些,真实和自然一些…………大风吹就吹吧,狐狸、黄羊和蜥蜴看就看吧,骆驼跑就跑吧…………把什么都忘掉,随心所欲,以身体和情感,合力到达两个人身体和心灵的天堂地狱。

在草原,骑马的人只在白昼四处奔跑。傍晚,光辉昏黄,大地的灯盏即将熄灭,远处的马头琴响了起来,刀子一样的声音缭绕不绝…………有人唱起了牧歌,穿透大地。暮色升起,露珠悄然凝结,一切安逸。这时候,两个人,最爱的人,一起坐下来,身体下面是青草,可能还有蚂蚁、牛羊的粪便,甚至颜色斑斓的昆虫…………青草代替和遮掩了一切,在最和谐、激越的声音和动作当中——我们会说,上帝死了,而草原活着。这时候,我们可以省略帐篷和被褥,可以大声唱歌,可以放声大叫;不惧怕突如其来的狼群,不在意会被找寻丢失羊只的牧人看见。风吹草低的草原,激情的草原,在夜晚深埋,在欢愉的声音当中,变得羊毛一样温驯可爱。

然后是大海。大海,波涛翻涌,大浪淘沙,我们看过了,我们走过它,在它的某一个海滩,某一棵棕榈或者椰子树下。就着海风,咸腥的味道,在夕阳中进入…………我们可以听见美人鱼的欢呼,可以听见鱼类的蹦跳,可以看见海底的世界,沉船、礁石、海藻和它们的尸骨,看见一只巨轮,灯火闪烁,从墨汁一样的海面驰过——如此,激情的风景和两个人身体和内心的高度融合,我想是最完美的结合,也是这世界上最具震撼力的人性和自然之歌。阿诺德•汤因比说:“人性包含着的力量远比我们已经驾驭的任何无生命的自然力更具威力。”激情和美好的事情,在沙漠、草原和大海,这一种方式的展现和融合:巨大的完美和快乐,普天之下,不可多得!

而我,对此是黯然的,诸多的禁令和法则、社会和习俗,构成了最为强大的绳索。很多时候,当我纵情想象,壮美的景象浮动起来,隐秘而又光亮,辽阔而又狭窄:两个人的世界,两个人的内心和肉体,灵魂和精神,人世间最美的风景,天性和本能的光亮——激越的、沉潜的,永恒的和瞬间的。我相信其中的美好和神圣——但我也时常仿佛听见李尔王说:“当我们生下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了这个全是些傻瓜的广大舞台之上,所以禁不住放声大哭。”

我的物质生活

从一开始,它们就腐坏了——物质围绕的世界、人类肉身的消耗成为它们不竭的动力源。密尔说:“功利是最大的幸福原理。”为此,我感到震惊——学者或者智者,中国乃至西方的,我敢说,没有一个人喜欢在学术研究和文艺创作当中,无条件地要求功利。而事实上,物质刀子一样切入了我们的俗世生活和精神活动。物质使人沉沦,又何尝不是拯救人呢?沉沦是普遍性的,也是个体和自我的——在物质主义当中,所谓的拯救是罕见的,也最为艰难。

这一番引用和感悟——艰涩、不切主题,但我知道,一个平凡普通的事物必定包含了更多的普遍规律。就像人类,在物质中不能自拔,津津有味,而又鄙夷物质,假作崇高。物质给予了我们感官,乃至生命的愉悦——这是最大的快乐原则,一切生命的生活,必须附着和依赖于物质。纷纭重叠、琳琅满目和功能不一的物质,它们本身是丰盈的、快乐的,充满被消耗和被摧毁的欲望豪情。

很多年前,我不知道物质究竟是什么——每天都在使用和消耗,但却无动于衷,原始的懵懂,是不是对物质的一种怠慢呢?那时候的乡村一无所有,有亲戚来,带了饼干和糖块——晚上睡觉,我就放在枕边吃,吃得昏昏欲睡,牙齿乏困,仍旧不停。物质的匮乏使我变得贪婪,一旦拥有,就要消灭殆尽。记得有一次,好久没有吃到糖块了,就偷了家里的鸡蛋,到供销社去换。人还没有柜台高,抓了糖块就跑到外面,连糖纸一起塞进嘴巴——春天时,实在想吃,就去舔花朵的屁股,淡淡的甜,重复了一遍又一遍。还有很多次偷吃奶奶做馒头的白糖——糊得满脸都是,被奶奶抓到,一顿臭骂,尴尬地走出来,心里很是委屈,找个没人的地方去哭一会儿。到了过年的时候,母亲做了包糖的馒头,总是先掰开,吃掉糖,把馒头皮扔到篮子里。

和奶奶不同的是,母亲只是唠叨,从不骂我。十四岁时,到外村读中学,经常在一个老太太开的杂货铺买饼干吃,欠了五十块钱的账,真的搞不到钱还了,她就对母亲说了。这次,母亲真的生气了,付账之后,带着我,一路走一路训——没过多久,我还想吃,看到那些花花绿绿的吃食,我就想吃,馋得流口水,但是,把衣兜摸了好几个洞,也还是没一分钱。那时候,我真的感到了悲哀——没有想到物质对人的要挟,而只是想到了自己的无奈和贫穷;期望长大,有更多的钱可以用来支配——典型的一厢情愿心理。十六岁时,似乎有了廉耻之感,再饿、再想吃,也只是忍着,或者躲开。有一次在集市上,很多人都在喝羊汤、吃油条。我也想吃,可我知道,没有钱,谁也不肯给你的。我只能去找母亲——那么大的集市,几千人熙攘,蜂拥,我在里面穿梭了三个来回,才在一个布摊上找到母亲,她给我十元钱,让我去吃。

其实,我不爱吃肉,尤其是牲畜的内脏,羊汤也不好喝,太腥。还要说的是,那时我还是一个纯正的素食主义者,买羊汤喝纯粹是受到了他人吃喝的引诱——强大的力量,在身体之内发生作用,异常迫切,甚至惨烈,没有一个孩子可以抵抗极端的饥饿。后来,到更远的地方去上学读书,那里的物质更为丰厚,四周都是,只要抬眼、伸手,就可以摸到,但根本的问题是——物质需要货币的等量交换,或者说物质就是为货币而诞生的。对于我这样一个物质贫乏的人来说,再多的物质也只能是身外之物,与自己毫无瓜葛。还记得有一次,几个同学一起看电影,我买票,然后将剩余的二十元钱交给一个心仪已久的女同学保管——没多久,母亲就对我说,人家都笑话你傻呢!连钱都给别人管。后经核实,这话正是出自那位女同学之口——或许,物质远比信任重要得多,生存的艰难传统和思想意识生硬而又嘲弄地推离了我示爱的本意。

那时候,一个正在成长的孩子,总是耽于幻想,关于爱情、生活和此后的种种际遇——浪漫的色彩斑斓美丽,而面对的现实坚硬如铁。在物质面前,所有的浪漫都不堪一击。那次被出卖、嘲弄之后,我收敛了好多——几乎与此同时,也在心里始终觉得,那个女同学的举动是对纯粹爱情或者说友谊的严重诋毁,在我心里,她一下子丑陋和渺小起来,那种萌动爱慕的感觉一去不返。有一次在舅舅家遇到她,却没有尴尬,倒有一种蔑视心理。还有很多次,一个人走在城市当中,在物质和它们催发的叫卖声中深陷,我狠狠地想有朝一日会将整个城市买下来。

这种狂妄我看作是理想,尽管此后并没有向此目标穷追不舍,耿耿于怀,甚至头破血流。奢华的城市仍旧由众多的他人掌控——但谁能说根本上不是由物质所掌控呢?以致多年之后,我的理想仍旧没有实现。有几次走在北京和上海的街道上,或乘坐飞机在空中俯瞰,那种买下整个城市的欲望再次爆发——虽然持续很短,但一点儿也不亚于雷声。这种对物质的梦想,我相信应当有它的容身之地。对此,我只能在自己的位置、在周遭的物质当中,想象、仰望、寻找、拿来、丢弃和依赖,像一只蜜蜂——使命一样劳作,在不断的渴求和厌倦中继续。就像罗丹所说:时光流逝,一代人的工作和梦想还没有完成,他们的生命就已结束。又一代人开始劳作了——遭遇与我们相同的命运,就像一粒石子投入草丛,没有声息,但会卓有成效。

杨献平:作家。著有《在西北行走》《沙漠里的细水微光》等。

本文刊于《天涯》2007年第2期。

第10页 :绝版的抒情 江 子

绝版的抒情

江 子

七十岁那年,他回到了久违的故乡,带着他目不识丁的小脚老伴儿,据说还有几箱子书。他带回来的,还有他的令人猜测的身世——村里人对他是熟悉的,许多与他同龄的人,依然能从他已经苍老的身材和面容对他进行指认;而没有见过他的年轻人,也都从村里年长的人口中知道他的名字。村里人对他同时又是陌生的,这个少小离家的老人,他有过怎样不平凡的经历、怎样的际遇、怎样无告的哀哭和欣喜?在他七十岁的身体的深渊里,埋藏着怎样的一堆时间之灰、怎样的光亮和阴影?而村里人对他的了解是点滴的、片面的、道听途说和似是而非的。有人说,他是一个抱养来的孩子,生身父母是谁,谁也无从知晓。有人说,他的人生充满了太多的坎坷:少时读书,十多岁时就离开家门;年轻时,与许多热血青年一起,振臂高呼救国,办过杂志,写过文章,篇篇都是犀利的檄文;坐过国民党的监狱;有官不做,以教书为业,育得学子三千;“文革”时被踢断肋骨四根;至今许多人物辞典里,收录过他的生平。有人说,他的才华到了博古通今的地步,《红楼梦》的许多精彩章节,他都倒背如流。又有人说,他年轻时风流成性,许多女人都和他有过交往,他因此吃了不少苦头(他头发雪白,身材修长,举止儒雅,即使晚年,亦是十分迷人)…………七十岁那年,他回到了故乡,请人翻修了他行将坍塌的祖屋。在祖屋的门楣上,他用行楷写下了“归来居”的匾额,并在匾额的上方,用隶书抄写了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辞》;同时在空余的位置,画了几笔淡淡的兰花(在祖屋的檐头上,亦相得益彰地长了一蓬狗尾草)。在祖屋里,他养花、种草,写字、画画。他养的花草,有月季、吊兰、君子兰等,冬天的时候还有水仙。在祖屋的小天井里,他经常给花草浇水。而他身后,悬挂在里屋门墙上的一株吊兰,蔓生的枝条衍生的阴影已把半边墙遮蔽。祖屋中,悬挂着他的书法和国画。他画马、兰花,他的书法真草隶篆俱佳,而所书的内容,有文天祥的《正气歌》、诸葛亮的《出师表》,以及陶渊明的诗。偶尔,他还会腌制酱菜、豆腐乳、小片的腊肉。他精通腌制术,经他腌制的食物,竟有一股与村里人不同的美味(一股子书卷味)。——他是谁?一个回头的浪子?一个居身世外的高人?一尊流落民间的古董(青花瓷器)?村里人不知晓,而对往事,他绝口不提。

昨日的传奇都已成过眼烟云,昨日的愤怒都已平息,昨日犯下的错误已不需要改正。他在故乡的祖屋里,等待疾病,约会死亡。他的身体越来越衰老,背影越发地充满了凉意。他的书法,笔画越发松散、飘忽…………疾病和死亡,像一个赶了很多路的老者,姗姗来迟,在他七十六岁那年,终于抵达他业已衰老不堪的身体——他患了皮肤癌。这种疾病的症状是,他衰老的身体经常出现一些不明的肿块。他在故乡祖屋里隐匿的他的不同寻常的经历,村里人猜不透的谜——他年少时的轻狂,他曾经的委屈、光荣、得意和失意,他过人的才华,都转化为他身体里的毒素。而隐藏多年的毒性一旦发作,那将是命运以皮肤为纸写就的一些不明文字,是死神催促一个人起身的一纸告文。接到死神的告示,他不感到意外,也似乎没有悲伤。他依然写字、画画,给花草浇水,偶尔剪去花草干枯的枝条。他经常带着患病的身体在黄昏的田野散步,样子极像一个游手好闲的人,用的是村里人少有的态势。在绿色的田野里,他头顶雪冠,白衣飘飘,像极了传说中的仙人。或者,他躺在祖屋前空地的躺椅上闭目,有人经过他也充耳不闻,像是回忆起某件已相隔久远的往事,或是陷入对历史的深深忏悔之中。当一个陌生的年轻人(据说是他在远方的至交好友的孙子)从北京某所名牌大学千里迢迢赶来看他,告别的时候,他哭了。他的身体靠在墙上(这使得似有洁癖的他衣服上因此沾上了不少的灰尘),双肩耸动,双手掩面,几乎不能自持。哭声从他的指间,像一条浑浊的河流,汹涌奔流。他哭泣的样子,令所有围观的人动容。他的哭泣里有着对往事的留恋、对未来毫无意义的挽留、对人间真情的珍视眷顾,以及对人生须臾的感叹。而当一群举止蹒跚的老太太相约来看望他,他却高兴得像个孩子。她们的身份以及和他的关系颇让村里人猜测。她们在他的祖屋里抽着烟卷儿——是那种叫“大前门”的不带过滤嘴的老牌子香烟。她们抽烟的姿势透着一种久远的优雅,一种老牌的迷人的风度。她们还在他的祖屋里打着骨牌——一种村里已很少有人会玩的牌技。她们在他面前显得十分亲昵,偶尔地撒着娇,就像她们是十八九岁的小姑娘。他的小脚老伴儿,在厨房不情愿地忙碌着,嘴里嘟嘟囔囔。而他却有一种偷偷掩饰的欣喜,和一丝丝对老伴儿的愧疚。他的脸上,有着与他的年龄不相称的温情,仿佛他不是一个濒临死亡的古稀老人,而是陷入恋爱中的少年;而她们不是来与一个不久于人世的人告别,而是来赶一场期待已久的约会…………七十六岁那年,他死了。他死前的一个早晨,还提着饱蘸了墨汁的毛笔,亲自爬上楼梯,在一直空白的檐头写下了“永葆天机”四个大字。字用的是楷体,苍劲有力,根本看不出是出自一个濒死者的手。——这个精通腌制术的老人,是否想借此告诉别人关于腌制术的要诀?他死的时候无声无息。他的表情平静、安详,就像一个熟睡的婴儿那样。而在他仍然温热的身体的旁边(枕边),是一本已经卷了角的村里人看不懂的外国人写的诗集。摊开的一页上写着: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昏沉,

炉火旁打盹儿,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的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爱尔兰〕叶芝《当你老了》

江子:作家。著有《入世者手记》《在谶语中练习击球》等。

本文刊于《天涯》2007年第2期。

第11页 :我们在稻谷上睡了一个冬天 帕蒂古丽

我们在稻谷上睡了一个冬天

帕蒂古丽

那一年,地里的稻谷还没有收回来,大雪就像盗贼一样从南山那边扑过来,抢夺了村庄里收割的喜悦。

爹爹悔得直跳:“咳!就在地里多放了一夜,谁知道雪这个贼娃子,会趁村庄睡着的时候,把一地壮壮实实的稻谷全给埋起来了。现在镰刀磨得再利,又有啥用?”

“辛苦了一年的收成,总不能就这样送给雪贼,就是一点一点挖,一捧一捧捧,也要把它收回来。不然,娃娃们挨饿不说,连明年的稻种子都有麻烦。”妈妈低头看着隆起的肚子叹了口长气。

这天,村里的大人孩子全都出动了,扛着铁锹、坎土曼、铁叉、木锨,推着手推车,带着畚斗、簸箕、筛子,到雪地里刨稻谷。

稻谷躺在冰床上

雪有一尺多厚,要一锹一锹把雪铲成堆,再运到稻地外面去。等手推车推出去的雪在稻地四周围起冰雪长城,脚下的稻谷才从雪缝中戳出了一根根尖细的稻芒。

再往下铲,都是混了雪的稻谷,人踩过以后,稻谷和雪粒粘在一起,日头一照就结成了块,掰也掰不开了。

这天,全村的人都蹲在地里捡稻子,远远地看过去,就像是在雪海里淘金子。

我和弟弟妹妹跟着大人们在雪窝里淘稻谷,我们用双手把稻子旁边的雪刨开,稻子一棵棵躺在雪上,就像金丝金豆撒开在白白的棉花絮上,金闪闪地耀人眼。

小心地抠掉沾在稻穗上的雪渣子,再轻轻地剥掉裹在稻谷壳上的冰块凝雪,一棵完整的稻穗就躺进我们为它准备的畚斗里。

爹爹走过来,看到我们举着稻穗像看花骨朵一样就跺脚:“还不拿畚斗快点儿铲,铲起来倒进麻袋里!不把掀开雪层的稻谷赶紧铲起来,要是夜里再下场雪,它们就要烂在地里了!”

我们加快了手脚,满畚斗、满簸箕地撮起雪地里沾着冰粒的稻谷,把大一点儿的雪块挑出来丢在一边,把裹着冰衣、连着稻秸的稻谷,倒进大麻袋里。往麻袋里倒喳喳作响的稻谷,就像是在倒真金白银。

到日头偏西的时候,我们已经收了一半的稻谷。到日头隐在我们早上用雪垒起的白色长城后面时,所有的稻秸连着谷穗,都和冰冻的大地结成了一整块镶金雕银的冰面。——我们终于连一粒稻谷都剥不出来了。

爹爹用一把小锄头在冰面上刨了一会儿,只在冰面上刨了几个白色的小坑。爹爹摇摇头,收起了锄头,套上了毛驴车,把六个装满稻谷的大麻袋放倒在车上,我和弟弟妹妹也一个接一个地爬到了麻袋上面。

大雪从人们手里抢夺过去的宝藏,又被人们抢夺了回来,尽管只抢夺了一部分,至少人们没有完全输给这场大雪。

不一会儿,马车、驴车和手推车都排成了队,跟在我们后面,就像运送宝藏的队伍在雪原上列队行走。还有一些人肩扛身背着麻袋,一边走一边不停地往回看,那样子就像是把孩子丢在了地里。

路上爹爹说,明儿个要起一个大早,把丢在地里的稻谷全都收回去,实在捡不起来的,就让牛羊、鸡鹅来觅食,这么好的粮食,一粒也不能白糟蹋了。

稻谷睡在大炕上

我们把本来躺在冰床上的稻谷,搬回了家里。

妈妈挺着大肚子,抱了一大捆干树枝在炕洞里点燃了火。爹爹掀开了大炕上所有的苇席和毡子,把六麻袋夹带着冰雪的稻谷全都倒在了大炕上,用木锨摊平。雪渣子一遇着热炕,很快化成了水,嗞嗞地冒着热气。

爹爹把苇席、毡子、单子、褥子,一层层铺盖在摊开的稻谷和冰雪上,妈妈抱来的干树枝已经堆满了半间屋子。爹爹说:“孩子们,你们拉开被窝,就睡在稻谷上。我和你妈一起把炕烧热。”

我和弟弟妹妹,和一大炕的稻谷一起睡得很香。

早上起来,我向窗户外一看,没有日头,鹅毛大雪像会动的棉花帘子一样厚厚地挂在窗玻璃上,一扑扇、一扑扇的。爹爹绿色的眼珠显得阴沉沉的。半屋子的柴火,全都变成了死灰,堆在炕洞里。妈妈坐在炕洞前,脸色像灰一样。

大雪一连下了半个月,每天早上起来,连门都被雪堵住,推也推不开。那些日子,我们不再去稻地里收稻谷,从早上到晚上,我们都在做一样事情——扫雪、铲雪。扫了屋顶上的,再爬下来铲院子里的,扫完院子里的,再铲羊圈里的。刚刚扫干净,又落下厚厚的一层。老天就像在弹棉花,大梁坡村被捂在巨大的棉花套里,掀也掀不掉。

雪停天放晴的那天,村里有很多人还是不甘心地到稻地里去,看看稻谷被雪埋了多深。人们没有一个扛家伙的,两只手筒在袖筒里去,又筒着两只手回来,脑袋和眼睛像是被稻地里一根看不见的线绳牵拉着,一步一回头,好像那些稻子会在他们哪一次回头时,一下子从雪窝里窜出来,窜到他们跟前。

回来的路上,爹爹的头像霜雪压倒的稗子穗,一直戳进了肩胛里,硬是一次也没有回过头。我替爹爹回头看了看那片稻地,爹爹后脑勺上跟长了天眼似的:“丫头,再看也没法子把在地里的稻谷看回来了,还是赶快回去吧。”

爹爹的步子越走越急,我一路小跑跟到家里。爹爹进了院子,操起靠在墙根的一把木锨就冲进家门,连脚带鞋上了炕,把炕上的铺盖、毡席全掀到地上,他就像大锅里翻炒手抓饭一样,不停地翻搅满炕的稻谷,稻谷冒着腾腾的热气,土炕上不时地露出斑斑水渍。

妈妈、我和弟弟、妹妹抱起地上的潮乎乎的被子,晒到了院子里。本来薄薄的毡子浸透了雪水,变得比平时厚了几倍,我们四个人拽着又湿又重的毡子四角,好不容易拽到了柴草跺上摊平。

炕上的稻谷被爹爹一刻不停地翻搅了大半天。到傍晚的时候,我们把冻得像一张大铅饼一样的羊毛毡子,重又盖到了还没有干透的稻谷上。

晚上,睡在硬邦邦的冻毡子上,像睡在大冰块上,被子怎么也暖不起来,一股凉气从身子底下直往上拔。

“下面火炕烤,上面身子焐,稻谷干得快一点儿。”爹爹躺在被窝里说这话的时候,牙齿打着战。

我们睡在稻谷上

我们在稻谷上睡了一个冬天。这是全家人睡得最踏实的一个冬天。我们每天晚上早早就躺在火炕上,用身子去暖那些稻谷。

每天早上起来,我都能看到爹爹的胡须上、妈妈和妹妹的发辫上,沾着细细的稻芒。

照镜子的时候,我还能看到细小的稻芒夹在我柔软的头发丝中间,它们就像是躺在稻草堆里那么舒坦。一个冬天,我们家的每个人身上都带着新鲜稻谷的香气。

我们每天看着邻居家的大儿子喀力哈孜用石头舀子捣米,他们家每隔一天就有一顿大米饭吃。那些稻谷躺在我们身子下面,我们一粒都没舍得吃。爹爹说:“炕上的这些种子,吃掉一颗,明年地里就要歉收一捧米。吃到肚子里的只有变成粪,种在地里的才能长成粮食。”

听了爹爹的话,就是看到有一颗稻谷掉在地上,捡起来偷偷含进嘴里,我都不舍得嚼烂,又悄悄把沾着口水的稻谷粒放进毡子下面盖好。我们硬是忍着,把一天三顿饭,减到一天只吃两顿,靠着喝玉米糊,吞高粱饼和吃地窖里的土豆、白菜,挨过了一个冬天。

冬天终于到了尾巴根上的时候,又一个弟弟降生在铺满稻谷的大炕上。本来睡在妈妈旁边的妹妹,把靠着炕洞和火墙最暖和的位置,让给了新出生的弟弟。

大炕上又多了一个娃娃,家里顿时热闹了很多。我家的门上还挂上了一根透着喜气的红布条,爹爹妈妈的脸也像五九过后的天气,渐渐暖和起来。

妈妈给小弟弟穿上妹妹刚出生时穿过的小棉袄,让我抱他到院子里看冰凌。屋檐下的冰凌吊得有三尺长,像透明的绳索垂挂在头顶上,滴答滴答往地上滴水。

“一九二九不是九,三九四九冻死狗,五九六九娃娃拍手,七九鸭子八九雁,九九加一九…………”邻居家的女孩儿穿了鲜艳的衣服,扎了漂亮的麻花辫,一边唱一边跳橡皮筋。春天的气息就从她们的童谣、花衣服和头顶的蝴蝶花,弥漫到了整个大梁坡村。

稻谷来到了春天

大梁坡村的春天,最先是沿着出去觅食的羊踩出的雪坑走进来的,深深浅浅的羊蹄坑在春风里一行一行变得水汪汪的。厚厚的积雪覆盖的大地泥土最先从那一个个小坑里重见天日,小小的羊蹄坑从村庄四周越走越远,向着村庄外更远的地方散开去。

冰冻了一个漫漫长冬的大地,就像是从羊蹄坑里解开了一粒粒黑色的纽扣,慢慢脱去了捂了一冬的白羊皮袄,一点一点露出了春色。

眼见着路边的杨树返青,河沿的柳树吐出苍绿的芽苞,结冰的渠沟在晴天里变得水汪汪的,春天的味道慢慢地从冰融雪消的田野上升腾起来。

清早,布谷的鸣叫从河坝那边飞过来,“布谷”“布谷”的声音在窗户上、屋檐上飞来撞去。这声音撞到谁家,谁家就像得着了神谕似的,打开仓房,开始清理农具和闲放了一冬的马车和驴车。

爹爹修整好拉犁铧的绳索,把它套在老牛身上,起早摸黑到稻谷地里犁了三天地,他说,这片地去年吃下了那么多粮食,肥得流油,今年根本不用上肥料了。

我们把稻谷从大炕上扫起来,堆到场院里,爹爹给马套上了石碾子。马拉着石碾子在场院里撒了大半天的欢,那些连着稻秸秆的稻谷,舒服地躺在碾子下面打滚。我们在被爹爹的铁叉叉到了一边的干净的稻秸秆上打滚,就像在铺了新褥子的大炕上打滚。

我们把妈妈扬好了的稻谷,用木锨和簸箕铲进大麻袋里,抬到了车上。

爹爹把驴车赶上了高高的大梁坡。

我和弟弟妹妹坐在摞得高高的麻袋上,村庄一下子变得很矮很矮。我们被装满稻种的大麻袋托在半空中,天上软绵绵的云、地上暖洋洋的风,向着我们扑过来。

从坡顶上远远地看过去,冬天被雪埋掉的那片稻地,已经被犁铧翻了个透,油黑油黑的泥土上,拢着淡白的水雾,日头照在雾气上,反出一道道、一圈圈紫蓝色的光晕,像虹一样。

弟弟和妹妹早已按捺不住,跳下高高的麻袋垛子,在翻得松软的泥土上奔跑。爹爹停好了驴车,卸下稻种,坐在新打的田埂上,卷上根莫合烟点着,美美地吸了一口,眯着眼睛看弟妹们在稻地里撒欢。

我问爹爹:“这么大一片稻田,这几麻袋稻种不够播咋办?”

爹爹捋了一把密密匝匝的胡茬子,对着稻地盘算:“就是种子播稀点儿,也得把这块地全都撒上种子。今年雪水这么足,这地里,播上一颗种子,就能活一棵苗子,说不定去年埋在地里的稻谷也能发芽。再等些日子,这稻地里就长满绿绿的稻秧了。”

爹爹说这话的时候,我看见他湿汪汪的眼睛就像是两大块水田,成片成片的稻子苗浸在他的眼波里,那些在爹爹眼里疯长的绿色稻苗,一下子盖满了整个大梁坡,连大梁坡上刮过的呼啦啦的风,都被爹爹眼睛里的光染绿了…………

帕蒂古丽:作家。著有《跟羊儿分享的秘密》等。

本文刊于《天涯》2012年第2期。

第12页 :城西之书 文 河

城西之书

文 河

沙河

沙河从县城西侧流过,所以这儿的人们就把这条河叫作西沙河。我住在城西地带,西沙河离我大约三里左右。黄昏,我向西行走,如果走得快些,到达西沙河,就会看到夕阳正好落在水面上,河里一片通红。如果走得慢些,夕阳就已西沉了,水面只剩下一片漠漠的暮色,好像这世界上很多东西都走了似的。这时,我就随便站在河滩边的哪棵绿槐下,静静听一会儿蝉声,然后在黑夜来临之时,离去。

此河在此地称之为沙河,流经阜阳即古颍州时称之为颍河,然后蜿蜒入淮,入洪泽湖,入海,云蒸霞蔚,浩漫不知所终。天下的水都是相同的,但天下的河却各个不同,水的命运也因此而千变万化。

2000年初夏,我从城东搬到城西,到现在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五个年头,我还没有想离开的意思。二十岁以前我认为这辈子应该定居在爱情中;三十岁之前我还没有放弃“生活在别处”的信念。我的四十岁还没到来,但三十岁之后我已哪儿都不太想去了,我只想静静守着一小片地方,守住生活中某些微不足道的东西。但有时我也想,也许是这些微不足道的东西拴住了我,让我无力离开。——这样的叙述,说明我是个内心充满矛盾的人。

2002年春天,我乘渡轮到河对岸去玩,过了长满杨树的行洪区,有一个小村庄,我相中了村后那片春天的荒树林子和林中野花盛开的青草地,村后还有一个长着芦苇的水塘,是村人取土烧砖挖成的。我当时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想在那儿租个院落生活个一年半载,每天写点儿什么,或者什么都不干,就那样闲着,静静面对着自己。这个念头当时很强烈,但对我来说当然不能实现,我只是想想罢了。在我的生活中,常有很多类似这样简单而又不切实际的念头,它们不绝如缕地出现,或长或短的持续一阵子,然后悄无声息地消失。

我已经说过,我已经在城西地带生活了五年,我不知道还要在这儿再生活多少个五年。好在我的一生还应该有好几个五年。我生活在这条河的附近,它不可能离开我,只有我可以离开它。有时,坐在它的岸边,坐久了,我曾荒唐地想,一条河,如果它能站起来,它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一棵树躺下,仍然是一棵树,一条河站起来,那就不是一条河了,也许是瀑布,也许是别的什么事物。一个人在一个地方是他,到了另一个地方,也许就永远不再是他了。——我总是不自觉地对我生活其中的世界做一些高于现实的测想和虚构。我向往某种生活,但在一个地方生活久了,就算有朝一日真的实现了,也许我反而不会适应了,我知道这点。我已经三十二岁了,我生命中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余下的岁月只能充满更多的物质意义上的事物。

慢慢地,我的梦想已不会比一条河走得更远了。我的梦想已变成了河岸上的一棵树,泥土中是向下扎的根,天空中是一摊水汪汪的绿。

我越来越感到生活中的一些事物让我无力离开,比如我无力离开这条河。这样,我就不得不爱上它了。我不得不爱它枯水期的清瘦,不得不爱它丰水期的丰满,甚至我不得不爱它的泛滥和污染。当我说,沙河,沙河,我仿佛是在叫着一个活生生的名字,它和我的生活之间已经没有什么距离了。

乡村教堂

教堂处在去西关纸厂的那条路的南边,两个铁大门就对着路。路是煤屑路,机动车一过,灰尘滚滚,经久不息。因为灰尘,我很少走这条路,也很少到这个教堂来。教堂前面就是一大片田野,长着很多小樱桃树,这些樱桃树其实还不能算是树,还没有树的骨骼和身姿,正处于生长发育期,只能算是树苗。有时,我从前面过来,穿过一个小村庄,到这个未来的樱桃园散步。黄昏,路边那几棵小杨树上总是落满密密麻麻的麻雀,把树梢都压弯了,叽叽喳喳一片繁响,仿佛是整个绿叶稠密的树冠在夕阳中生机勃勃的鸣叫。暮色沉沉时,一切都静下来,从这儿可以望见教堂哥特式的黄色尖顶,在天空亮闪闪的,仿佛世上最后一抹生动的光亮。有几次,我独自从教堂门前经过,向教堂望去,发现整个建筑很清冷。——不过,也许是肃静。

我的祖母信基督,信了十几年了。她平时住在老家,有时也喜欢到城里住上一段时间,星期天就到这所教堂做礼拜。她刚信教那年,我得了一场大病,双侧气胸,差点儿死掉,她一边祈求她的上帝保佑我,一边积极动员我以后和她一块上天堂。那时我还年轻,不理解她的好意,也不理解宗教,我不喜欢她那些每次吃饭睡觉前祈祷一番的仪式性的烦琐,也不喜欢她的信仰中的功利性,她信教的主要目的就是死后上天堂。有一天,她又在我面前谈论进入天堂的种种好处,要求我皈依上帝。那时我刚从医院出来,在家休养。她说,要不是我祈求上帝保佑你,你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她坚信不疑的样子让我感到好笑,我觉得这种宗教和我祖母的实用主义结合起来,显得有点儿不伦不类,这时的它与其说是一种精神的信仰,不如说更是一种世俗情感的寄托。我对祖母说,要不这样吧,你给我找本《圣经》,我先看看。她一听喜出望外,第二天就给我从她教友那儿拿来一本,我看了一段开头,浅尝辄止。也许是因为病后虚弱,我感到这部世界上最伟大的书实在太厚太重了,怎么也看不下去。又过了一天,我的祖母就对我说,这下你总该信仰上帝了吧,这个星期天和我一块做礼拜去。我说,我还是不想去。祖母急了,就说,你要是不去,上帝会生气的,还会让你犯病。几天后,我的另一侧保守性治疗的肺叶又漏气了,我还真的又住进了医院。这样一来,我的祖母对上帝的无所不能就更加坚信不疑了,她且忧且喜地说,瞧,这下让我说准了吧!

去年夏天,一场大雨过后,我到西沙河的河滩听蝉声,回来时路过这个教堂,一时好奇,就跑到那里面看看。教堂里面有点儿幽暗,那情景有点儿像英国后现代主义诗人拉金在其名诗《上教堂》的开头所写:“我先注意里面有没有动静,/没有,我就进去,让门自己碰上。/一座通常的教堂:草垫、座位、石地,/…………还有浓重而发霉的、不容忽略的寂静/…………”我从半开的后门进去,教堂内部非常空旷。一排排空荡荡的座位,整齐而有序,虽然没有人坐,却仿佛仍然还有什么在那儿静静坐着,在那儿静静倾听和凝视。我的脚步不由得也变轻了,我慢慢向前走,然后踏上通往布道台的红地毡,好奇地登上布道台,低头看上面那束红色的落了一层薄薄灰尘的塑料花。当我居高临下地向着下面一排排空荡荡的座位张望时,竟然突然有一种精神上的优越感,仿佛一位精神世界里的钦差大臣。我很惊讶自己的这种感觉。皈依是心灵对某种高于自己的事物的虔诚投靠,但也意味着心灵对自己某种权利的无条件的放弃。这一刻,我知道,也许我永远也无法在自己的内心培养出那种强劲的宗教感了。

我很快就从教堂里走出来,至今一直再没进去过。

教堂大门两旁有两棵粗大的木槿树,我一直把这两棵木槿看成是教堂密不可分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这也是我有关这个乡村教堂印象中的一个亮点。这两棵木槿当时密密开满了浅红色的花朵,还有许多密密的未开的花蕾,让人觉得美在时间中有着大量的储备,包含着更多的现在和未来。我喜欢这些充盈的繁花。我喜欢柔软的东西,比如花朵和女人,比如春天和爱情,比如某一阵黄昏的钟声。我身上一直有一种类似于流水般柔软的东西。我与现实世界的关系可以用秦少游的一句词来形容,那就是:“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是啊,我原本应该整个地属于这个现实世界,但我身上的另一个我却又与它渐行渐远,寻找着某种现实之外的东西。

教堂东侧还有个长满青草的水洼,一只白鹭在水边一动不动地站着,我经过时它并没有想飞走的意思。我想离它更近些,但当我走到能看清它在水中倒影的距离时,它却突然飞起来了,像一小团雪,向教堂的方向飞去。我看见它飞过教堂的黄色尖顶,忽然融化在一片虚空之中。我静静站着,再也看不见它了,只有一团蓬松的云,天蓝得仿佛要塌下来。

四月的花叶

植物的花叶是四月份最好,尤其是四月初。这时各种树木的叶片刚好长出型,尤其是杨树的叶子,非常好看。杨树林的梢头齐刷刷的,像雕刻在蓝天上。叶子映在西沙河的水面,晕晕的一大片影子,一实一虚,相得益彰。河滩上还有成片的油菜花,色彩浓得没有了层次,映在水里黄澄澄的。有小船驶过,后面便拉扯开一匹长长的锦绣。

西沙河有一处水面,长着几丛浅苇,芽尖有点儿像竹笋。芦苇的叶芽春天最好,芦花秋天的黄昏最好,要晴朗的黄昏,要有一丝丝瑟瑟的西风。有一次我看到几只野鸭在苇丛中嬉戏,就见天空中忽然掠过一团黑影,这黑影平稳、坚定、直接、明快地冲向其中一只野鸭。当时,我一下子就认出了这是一只雕,它的两只翅膀展开时约有二尺半长,我甚至看到了它钩状的尖喙。没有人知道这只雕平时伏在何处。平时雕是沉默的,但在冲向野鸭的那一刻,它的力量就全部展现出来了。

暮晚,大地静下来了。天上是一弯新月,青草香、绿叶香、花香,还有很多东西正慢慢沉淀下来。一棵长在屋角的杨树,影子映着清肃肃的天空,看上去让人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树那么高大,屋子那么矮小。

柳树的叶子长得最早,到了四月初,柳条上就起柳絮了。柳叶和别的叶子不同,三月初看上去才最美,四月的柳叶有点儿风尘气。不过,黄昏,夕阳隐没了,暮色还没到来,映着水面远远地看上去,别有一种风韵。如果星月之下看,倒有绰约之姿了。这里说的是垂柳,一般长在水边。我们这儿还有一种柳,叫旱柳,枝条刚硬散乱,一条条向上蹿,没有韵律感,也没有柔媚之气,但是枝叶浓密繁茂,也很奇特。这是北方的柳,有着北方的性格和骨气。

榆树的叶子刚长出来时是星星点点的,很冷很瓷实的绿。榆钱很大,一串一串,碧绿。榆钱可以拌上面粉蒸吃,也可以蒸熟后用油炸一下或炒一下再吃。只不过短短几天,榆钱就老了。老了的榆钱发黄发白,风一吹就纷纷飘落。

枣树发芽是很晚的,但四月初枣树也长出叶子了。曲曲折折又老又枯的枝上爆着点点清新的绿意,沧桑中透出生命的活力和韧性,看上去让人感到生命的悲怆中有着那沉着的一笑。

石榴树的叶芽一簇簇的,白皮石榴树的叶芽翠绿,红皮石榴树的叶芽绛红。五月,石榴花就开得如火如荼了。“浓艳一枝细看取,芳心千重似束”(苏东坡),那就不计后果地怒放一次吧。也许做个浪荡子,醉生梦死一番,也是好的。毕竟,生命只有短短的一次。

歌手地雷个人资料,名字里有雷的歌手

昨天下了一天一夜的雨。夜里打了几阵子雷,很响,倒像是盛夏的雷声。似乎天空一时有很多话要说。

早晨天晴了。天光大亮。我喜欢一起来就是一个好天气。

柿树的叶子大了许多,浅浅的绿,透明,每个叶柄处都打了一个小小的花骨朵。柿花本来就很小,乳白色,像玉,但是很多。再过几天,柿叶就更厚更大了,会变得很硬,绿得发黑。柿花也会开得满枝都是,每个绿豆般的小青果都顶着一个柿花。

橘树的青枝上缀满了淡白的又微微透绿的花蕾。橘叶很香,容易遭虫咬,不过现在虫子还不多,倒是来了两只白蝴蝶。蝴蝶骨子里是个抒情诗人,一个不可救药的唯美主义者。“菜花成荚蝶犹来”(范成大),蝴蝶对花朵的迷恋是刻骨的、身不由己的。

有一次,我还在路边的乱树林里看到了一树紫藤花。藤上满满缀得都是花穗子,花蕾都还没开,紫郁郁的。紫色很高贵,过浓的时候,还有点儿神秘。

桐花也开放了。桐花也带点儿紫色的影子,但没有藤花浓。中国古代有个传说——凤栖梧,这个传说实在很美。还有,李商隐的诗,“桐花万里丹山路”,我不知道这里所说的梧桐,是不是就是这种桐树。但对于美好的事物,我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

清少纳言的《枕草子》中也写到过桐树,她说“梧桐开着紫色的花,也是很有意思的,但是那叶子很大而宽,样子不很好看,但是这与其他别的树木是不能并论的”。从这些描写来看,我觉得和我们这儿的桐树很相像。不过,我倒是很喜欢桐树的叶子,一大片一大片的,树影又张扬又有气势,满地的绿荫也铺张盛大。

四月多好啊。风是清风,绿是新绿。百花齐放,万物生长。一切都不曾变老。

我感到自己必须在每一年的四月里爱上一些什么。爱上一些很细小很细小的,甚至很卑微的东西。从第一天开始,也许再也不会结束。

被风吹绿的笔记簿

年后立春,时值阴历正月初七。风细了、圆了、长了,丝丝吹着——穿过针眼儿,若有若无,仿佛来自灵魂的罅隙。阳历廿一号,上午,有阳光。阳光变暖时,便成了一种抚摸。在路边,我发现那株野海棠的枝条上爆出了芽粒,星星点点的,猩红。很红很红的颜色有尖锐感,像针尖。好些年了,它一直没有开花,不知道今年它会不会开。我看了一会儿,很愉悦,感到春天正一针一线地把我织进她的图案中去。

麦子还没起身——是那种待要起身,犹未起身的状态。但看上去明显比年前绿了。这是在双庙地界。双庙,一个地名,我曾在此生活过几年。因此对我而言,它已经超越地名,它是一枚灵魂的邮票。沿着黑茨河蜿蜒向南,在去神农药材厂的堤坝上,是一条杨树林带。从白龙桥到药材厂的这段距离,我看到了很多鸟巢,一个、两个、三个…………一共十七个。鸟巢很大,粗糙、简陋,有乌鸦的,也有喜鹊的。这些鸟巢无一例外都搭建在最高的树梢上,有的一棵树上甚至有两个。很快,这些杨树就会长满叶子,就能把鸟巢掩藏起来了,并且会慢慢把它们举向一个新的高度。这样,过不多久,鸟巢中就会孕育出幼鸟,林子里就会充满新的歌唱。从神农药材厂出来,在去王大庄的路上,我看到五六只乌鸦,它们在杨树上飞落。我总感到乌鸦是种孤独的鸟儿,这么多鸟儿在一起,只不过加深了它们的孤独。又过了一段路,在黑茨河滩上,我又看到了十来只喜鹊,溜河风把它们黑白分明的羽毛吹得有点儿零乱。我在风中一动也不敢动。

在早晨,沉默了整整一个冬天的花斑鸠突然叫了几声。是一只,在西沙河对岸的那片杂树林子里。或许从此,在以后的许多个早晨,它都会不停地叫下去。我怀疑那片树林里还应该有一只斑鸠,只不过此时还没鸣叫。阳光明净,早晨的鲜明的阳光。古诗“初日照高林”,写的只是事实,但在一个经验主义的层面上,却有着一种超越日常性的质朴的美感。我身边的这棵野石榴树的枝条变得柔韧了,树皮吹弹得破,充满了一种生命的力度。去年,这棵树结了七个野石榴,小小的,圆润的红皮石榴,像北斗七星。毫无疑问,今年,它会结得更多。天空会在它披纷的枝杈间降下一个更为璀璨的星群。沉寂中又是一阵斑鸠叫。我没有到河对岸去,我在河这边停了下来。我一直守着一条窄窄的理想主义的河岸。

从贾顾庄到西沙河之间的这条路,我不知道曾走过多少遍了。同一条路,我走得越多,越证明了我生活的单调。但是,反过来说,为什么我就不能通过对简单有限事物的反复描述,来使自己抵达某种繁复呢。从贾顾庄到西沙河之间的这条路,中间还隔着李营庄。李营庄西头的那片天空。去年夏末,下午,阳光白亮亮的,当我经过时,曾看到一大堆雪白的云。映着深邃渊静的蓝天,映着野地里那几棵绿叶郁郁的大桐树梢子,那白云显出极其强烈的亮度和雕塑感。当然,那片白云早就消失了。——过不多久就消失了。缘起缘灭,云聚云散。如今,只剩下一片空旷的天空。只有我知道,那片天空,曾有过多么壮丽的景象;只有我,一直对那片白云念念不忘。因此,每次走过那条路时,也只有我一个人感觉到那片天空有一种无法言喻的荒凉。李营庄西有一大片樱桃林,小小的猩红色花骨朵刚刚从枝条上脱颖而出——脆弱的美从虚无深处再次来到人间。我一直在某种极端的有限性中生活。是的,我要把同一条路,反复走,经常走,直到把它走成一种无限,直到用尽自己的一生。

那所乡村诊所在秦小庄东边,靠着一条砂浆路。一个小小的院落,三间出檐瓦房,青色的砖,灰色的瓦,白色的院墙。它的瓦很好看,半圆弧的小筒瓦,积满青苔,是小土窑烧的。20世纪80年代末期这种小土窑就淘汰了,因此,这样的瓦如今极少见了。现在的瓦都是红色的片瓦。一个小筒瓦就像一个半括号,这些半括号顺势叠砌,呈鱼鳞状,便有一种沉静典雅的韵律感。诊所有着古朴清凉的色彩,有着皖北平原特有的深厚滞重的宁静,也有着可以看得见,甚至掬在手中的清幽幽的光阴。我喜欢这个诊所的名字:一根针,一把草。这个名字有着传统中医的平和、沉稳和自信,甚至略微显出了某种简洁的意味。院子里种着何首乌、桔梗、大青根、麦冬、白芍、忍冬(这种植物的花朵在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中有着那么浓郁暧昧的气味)。还有几种药草,我叫不上名字。根茎最大的那株何首乌被制成了盆景,白芍刚刚冒出红艳艳的芽粒。一只鸟儿在极高的天空中叫了一声,像一滴饱满的雨水,在一大片青荷叶般寂静的天空中滴溜溜地滚动了好大一会儿,然后才突然笔直地落下来。生命在天地间流转着,波澜不惊。

在这片平原上,这些村庄其实都是大同小异的。有些零乱和陈旧,像被一阵大风突然刮成这个样子似的,并且永远陷入寂静之间。甚至在刮大风时,这些村庄也是寂静的——风把声音都刮跑了。冬天,这些小村庄就更寂静了,尤其是夜晚。寂静到极处,世上所有的声音倒仿佛又回到寂静之中了。这样,寂静反倒成了一种更大的声音。冬夜,一个小村庄就是住了再多的人,还是空,还是寂静,还是感到时空和岁月的无边无际。冬天的房间需要住上人,需要有灯光,熄灯后房檐上需要夜夜挂满古铜色的大月亮。风刮过来,刮过去,然后就刮到了春天。这时,风会把一些带走的东西送回来。风同时刮进所有空荡荡的房间,把色彩和温暖还给人间。风吹皱河水,吹皱女人的衣衫,还把一些人的心吹成涟漪。当然,风还吹动更多的东西。慢慢地,村庄在风中发生了变化。墙角的花朵在你看到或看不到的时候一夜之间就红了,然后在你看到或看不到的时候一夜之间有的就落了,有的就变成了果实。星星特别大,特别亮,挂满酸枣树瘦瘦硬硬的枝条。春天到来的时候,我经常在村子与村子之间游走,直到盛夏来临,绿荫重新把我覆盖。“村庄”,一个最绿的词。记得二十年前的暮晚,父亲曾让我到邻村杨桥去叫他的一个老同学喝酒。我很快就到了。整个村子静悄悄的,似乎空无一人。记得当时我想到:这整个村子的人都到哪里去了呢?这儿有种古朴、废弃和遗忘的气息。我感觉自己好像一下子来到了另外一个极其遥远神秘的地方。村口有个大水塘,塘里堆着菱角叶子,开满金黄色的小花,也许还有莲藕,一株粗可搂抱的大黑皮柳树斜卧在水面上。到处是撕裂不开的浓荫,铺天盖地,似乎把我的双肩都压疼了。浓荫中还有许多幽暗又闪烁的光线、光斑和光点,那种寂静、温煦、厚实的氛围(就像一个梦境)包裹住我。我怀着好奇而又虔敬的心情放慢了脚步…………那时我才十来岁,我还没读到保罗•策兰的诗句:“每当我与桑树并肩缓缓穿过夏季,它最嫩的叶片尖叫。”是那强烈到近乎尖锐的内心感受!那种感受我至今不忘——但至今仍无法完全清晰地表达出来。

我是去年夏天发现那道沟渠的,它在三河村西南角。那是一个早晨。我先是从老远的地方看到那个四围长满杨树的水塘,然后就信步走了过去,还没到那儿,就听到哗哗的流水声。那条沟渠从水塘向西沙河蜿蜒流去。刚下过一场暴雨,水积得很满。渠道两旁长满茂盛的荒草,几只鹌鹑突然蹿上天空。我顺着流水没走多远就返回来,因为草叶上露水珠子太多,把裤脚都打湿了。深秋的一个黄昏,我又去过一次。渠水变得又细又浅,几乎看不到流动。夕阳一片火红。枯黄的茅草在西风中发出极长极硬的声音,细细的,不绝如缕,像针尖,一下下扎在心上。白色的花絮漫天飞舞。我静静站了一会儿,走了。整个冬天,我一次也没去过,但我老是记着那个沟渠。有时我想,我应该再去看看它,但我最终没去。我第三次去的时候,已是春天。春天对我来说,更是一种信念。只有一无所有的人,才能看到更多的春天。这次,我顺着这条沟渠一直向前走。最细微的事物也能把我带走。我想,就算从这个水塘到西沙河这段短短的距离吧,也足够我走这一辈子的了。我走啊走啊,像个无助的孩子。

我第一次看到这些石楠的时候,并不认识它们。后来,我回去查了查资料,才知道它们的名字。以前我曾在勃朗特三姊妹的小说中读到过描写这种植物的文字,它们在哈代的小说中也大量出现。而这几丛石楠就长在刘关小学校园南面的空地上。厚墩墩的叶片呈暗绿色(它们的厚度很像枇杷叶,色泽稍浅,但叶形要比枇杷叶俊秀),叶片层叠有致。很多常青树的叶片只有等到新叶长出后才会脱落,而石楠的叶片则能经受好几个冬天。现在是春天了,石楠的枝头又萌生出了新的叶芽。这些小小的鲜嫩得不可碰触的叶片,阳光中闪闪发亮。当凝视着它们的时候,你会感到这个世界正在慢慢融化,正在慢慢融化成旋律、色彩、光芒。我早就想写一写这些石楠了。这最纯粹的生命。我看到了一些事物,如果不能把它们表达出来,我觉得这就是我对它们的亏欠。我必须浩大。我必须在死亡与永生中写下最动人的文字。

树篱

把一些小树棵子——桑、榆、槐、杨、楸、花椒、香椿——一棵棵身子紧贴着身子随便栽在房子周围,过段时间,这些小树棵子,有的死了(死了还在那儿站着,仿佛还要一死再死,一直死到完全消失为止),更多的活下来(活了就好好地活,就长出更多的枝叶,能开花儿的就开花儿,能结果儿的就结果儿,就尽量不让自己浪费掉)。这就是树篱。

有些树,长起来一点儿也不费事,呼呼直往上蹿,说长高就长高了,仿佛是在某个饱满的瞬间一下子长成那个样子的,没有一点儿生命的过程。而这些树却永远也长不成那种通常意义上的树了,它们的生存空间从一开始就被剥夺了。所以这些树从一开始就得使劲地长啊长,它们命运的种种艰难通通反映在它们细瘦扭曲的身姿上。

由于房子,树篱有了一点儿围墙的意义。

但树篱毕竟不是围墙,围墙总是挡住更多的事物。比如围墙挡住一些危险,也挡住了一些善意。每年围墙总是把春天隔开,墙里的春天不容易出去,墙外的春天也不容易进来,春天和春天脸对着脸,就那么眼巴巴地隔墙相望着,把满树桃花憋屈得通红。树篱是春天的一部分。春天,树木意意思思地发芽,树篱一点点变绿,慢慢地,绿的速度加快,到后来,绿色把树身子严严实实地裹起来。从下到上,一摞一摞的绿,一直往上堆,堆得真高。每天,房子里的人从树篱的豁口子里走进走出,就这样被春天的子宫反复孕育。围墙比树篱多了几分社会学的意义,树篱比围墙多了几分美学的意义。

这些树篱,把这个小房子圈起来,就好像怕这个小房子会到处乱跑似的。其实,就算房子会跑,房子又能跑到哪儿去呢,跑来跑去,总归跑不出脚底下的这片土地,总归跑不出自己这一身的土。人的心总是比人跑得远,有的人,他的心跑远了,那个人也跟着跑远了,再也不回来了,也不知那人有没有把他曾经生活过的房子带上;有的人,他的心被这一小片土地上的事物给牵挂住了,他的心不能跑了,那个人也就在这一小片土地上永远留了下来。

日复一日,那个留下的人深深陷在他的生活里,比一口井在土里挖得还要深。

一个个日子过去了,又一个个日子过去了,树篱越长越高。春天过去,夏天过去。秋天来了,秋天就窝在这儿。秋天的风很多。风一头撞在树篱上,风声就大了,荒荒的,风一下子就有了几千年的年龄。满天的夕阳和黄叶。风把树叶吹掉,树就露出光秃秃的身子。过大年,落大雪,天是白的,地也是白的,房子里的人就在树篱上挂几个红灯笼。

房子里的人老了。

有一天,他从房子里走出,从此再也没有回来,他什么也没带,包括他的房子。

也许一个人只有生活在土里之后,才算拥有了这世上的一切。

树根往土里扎,人往土里走,房子里的人在土里越走越远、越走越深,直到走出世上所有人的记忆。没有人住的房子也很快就老了,空空的。老了的房子寻找他的主人,于是它变成了一堆黄土。房子里的空间也消失了,消失在一个更大的空间。后来,黄土上面长出了野草,开出了水做的花朵,飞来了爱情做的蝴蝶。

树没有心事,树比人能活,房子里生活过有心事的人,树又比房子能活。人和房子消失后,也许树篱又存在了一段时间。一切在时间中变得有价值的事物,最终会在时间中变得毫无价值。到后来,树篱也消失了。

后来,在这一小片空空的土地上,又开始出现了生命的歌声和呼唤,又开始出现了生活的沉寂和流转。

文河:公务员。已发表散文若干。

本文刊于《天涯》2007年第2期。

第13页 :时间段落 江少宾

时间段落

江少宾

时间这个毁灭者又是时间这个保存者。

——〔英〕艾略特

旧书店

记不清准确的时间了。那段时间,吃过午饭,我时常要下楼转一转。最常去的地方,是一家逼仄的旧书店。不远,步行八九分钟的样子,向右一转身,就有一排排的书映入眼帘。

左首是一家琳琅满目的商行,右首是一家中等规模的香熏Spa。旧书店的门面,挤在正中间。它的逼仄是相宜的,像个小家碧玉,寻常的日子,便该是素面朝天,浓艳了反倒让人生疑。第一次,它的素净让我停下了脚步,左右两侧是两排高高的旧书架,中间是一长溜看相尚好的书。一步步地挪过去,安妮宝贝、韩寒、村上春树、金庸、安意如…………无非是一些时下流行的书籍,有些书不用看,就知道是盗版的。就在我准备抽身出门的时候,在一个不打眼的角落里,我忽然瞥见了一册《达利》。封面崭新,书页精美,厚厚的一大本,标价却只有五元。而在《达利》的旁边,还安静地站着一本《凡•高传》,标价也是五元。它们显然寂寞得太久,一些灰尘,已经钻进了书页之间。

书店空空荡荡。只有一个女人坐在一张小桌子后面,抽烟。是一个有些落寞的女人,二十五六岁的样子,一副大大的金边眼镜,几乎遮住了她的半张脸。地上,是一撮零乱的烟灰和一堆更加零乱的白色的烟蒂。她似乎不爱说话,自始至终,她也没有站起来向我推荐。结账的时候,她也一直低着头,长长的女士烟夹在指间,袅绕着一丝淡淡的香气。在她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一本祝勇的书:《旧宫殿》。

我指了指《旧宫殿》,问她这里是否有卖。她终于看了我一眼,摇了摇头,嘴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这个看《旧宫殿》的女人引起了我的好奇。大约是两个星期之后,我第二次踱进了这家旧书店。正是“五一”长假,旧书店里又只有我一个顾客。一切都还是两个星期前的样子,书架上的书,似乎也没有被大量销售的痕迹。那个喜欢抽烟的女人还是没有主动和我搭话,她只是站了起来,微笑着,指了指书架上的一个位置。正是在“达利”和“凡•高”曾经待过的那个不打眼的角落,摆着一本《凤凰•草鞋下的故乡》,旁边是祝勇的另一本书《西藏,远方的上方》和车前子的《中国后花园》。她对我似乎有了充分的了解,而且,她的微笑也是笃定了,我会满意她的推荐。我不能不在心里暗暗地承认,事实的确如此。我诧异地回头看了看她,她已经折身回了原来的位置。但她并不再看我,而是在抽烟,心事重重的样子。喜欢抽烟的女人并不少见,然而她的烟瘾实在大得离谱,刚扔了一只烟蒂,这会儿又接上了一支。

她的桌子上,这次摆的是《悲悯大地》。

渐渐地我便发现,每一次她看的书,她自己开的书店里都没有卖的,而她推荐给我的,全部盖着科教书店的印章,但价格却非常便宜。最贵的一本书,她只要了我十元,而那本书真正的售价,两倍都不止。这些小小的便宜让我对她心生感激,甚至不止一次地暗示过她,她没必要这么做,该买的书我还是会买的。但下一回,我还是会直奔那个角落,那个角落像埋藏着一个不能说穿的秘密,总能带给我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

淡淡地交往着,有书可读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那些我大多也喜欢的书,她看过了,便摆在那个角落里。我从来没有说破过这一点,我们之间,仿佛也渐渐地形成了一种默契。有三次吧,她推荐的书我其实已经从网上买过,或者并不十分感兴趣,但付钱的时候,我还是显得格外惊喜。

有段日子,因为种种琐事,我一直没空读书,也抽不出时间去书店,直到终于忙完了,已经到了旧历的年底。再次去旧书店的时候,店面已然装饰一新,耀眼的灯光映着一张脂粉堆积的脸。她,已经不在了,一个矮而胖的女人稳如泰山地坐在桌子后面。在“达利”和“凡•高”待过的那个角落,埋藏着秘密的那个角落,站着盗版的“于丹”和“易中天”。

我疑惑地掉转过身子,又探头看了看门面。上面是一张鲜红的喷绘:新知书店。

女人好不容易才站了起来,介绍道,买本看看吧,畅销书,刚进的。我看了看她,好半天才失望地说,我对畅销书没什么兴趣。她看了看书架,又看了看我,仰着一张无辜的莫名其妙的脸。

打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进过那家旧书店。但每次路过,我都会探头瞄上一两眼。我是希望能再见她一面,我是希望能亲口向她表示一下谢意。如果有可能,我还想奉劝她,别抽那么多的烟。

那家旧书店,我先后去过数十次,她看过的书,间接“赠送”给我的也已接近百册。案头,依然有一本未及读完的《中国美术史》。但在这一刻,我竟想不起旧书店当初的名字。甚至除了一副金边眼镜和一张时常落寞的脸,我也很难再形容那个抽烟的女人,她的身高,以及她确切的样子。然而就在今晨,我猛然间发现,在《中国美术史》并不特殊的某一页,有一道铅笔的深深的画痕,旁边还写着一行小字:“狗日的张西亮,你怎么还不死??”最后一个问号,力透纸背,而且,穿透了两页。

这是她的字吗?我想,应该是。披衣下床,从书架上抽出其他的书,在《中国后花园》我终于再次发现了“张西亮”这个名字。我吁出一口长气,像是解开了一道久久未能破译的谜。

在嘹亮的晨光里合上书卷,我仿佛又看见了她,孤单地坐在桌子后面,黯然的神情,以及抽烟时落寞的样子。

棉瓦房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曾寄居在城郊的一家工厂。宿舍阴暗、潮湿而低矮,面积只有十五六个平方。两幢陈年的建筑形成一条逼仄的巷弄(像南方的“亲嘴楼”),蛰伏在工厂的深处,连接着十几户人家。前后两排,外观几乎一样——破败的外墙爬满青苔,上面铺着一层薄薄的石棉瓦,隐约可见天光。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无法确切地描述它的方位,沉醉的夜晚,我不止一次地在巷弄里迷失了方向。

巷弄的尽头是一间开水房,夏天傍晚的时候,时常会出现排队打水的壮观景象。逼仄的开水房里,常年守着一个胖胖的中年女人,一张宽阔的脸,常年呈现出刚刚走出蒸笼的模样。她的嗓门大得出奇,午休的时候,我时常在她的嗓音中惊醒。侧耳一听,却并不是在和人吵架,更多的时候是在向人推荐她家的二姑娘。她就向我推荐过两次,第一次是一天夜里,她亲自带着二姑娘敲开我的房门,问过我的工作与具体收入,还耐心地询问我的双亲及其健康状况。屋里只有两张凳子,我只好傻傻地站着,在她的盘问里汗如雨下。如果她们带上了纸和笔,那一定和录口供没什么两样。她家的二姑娘成熟得太早,乍一看脸,她们俩像是一对孪生姐妹;仔细看看身材,还是非常相像。姑娘很听话呢,她不无骄傲地说,高中读了一年之后,还是听话地回头上了技校,技校毕业之后,便顺理成章地进了这家工厂。她自己,原来应该是在整装车间,在轰鸣的整装车间里,喜爱说话的人,久了嗓门都会变得非常大。

第二次是她一个人,记不清我们当时到底都说了些什么,但后来,她刚刚走出蒸笼的脸显得非常失望。我已经记不确了,隐约她是不满意我所从事的文字工作,但现在想来,应该是与我事后漠然的态度有关(她曾留过女儿的联系方式,但我一次也没打)。她家的二姑娘,后来终于嫁给了本厂的一名销售员,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呢,又是个独生子,果然比我强。六年之后,我去这家工厂采写报告文学,才听说他们的婚姻并没有维持多久,二姑娘冲破世俗的藩篱,爱上了一个半百年纪的副厂长,一时间传为佳话。

还是说棉瓦房。与开水房毗邻的是职工澡堂,锅炉盛大的热气,阴云一样遮天蔽日,在石棉瓦上四处弥漫,加剧了棉瓦房的潮湿与阴暗。邻居们为此多次提过合理化建议(那几年,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合理化”),但居住在这里的职工要么人微言轻,要么是已经懂得,有一些建议注定不被采纳。一些拖家带口的职工只好把房子廉价租出去,或者,想方设法地求人,重新争取一套住房。只有那些毫无办法的职工,才长年累月地卧在这里,像一股长途奔袭的暗流,到这里也就想歇息了,再也不想掀起一丝波浪。

比如左邻,住着一个年过花甲的退休老人;右舍,住着一对母女。我在这里住了三年,老人的腰就弯了三年:第一年,老人的腰大约还佝偻成120度;第二年,就成了110度;第三年,就已经接近于90度了。可见人一旦老迈,地球的引力就再也无法抵抗。老人很少抬头看人,也很少主动和人搭话,走路的时候步子总是急急的,像地上躺着什么宝贝等着他去发现。老人的确时常会有些收获,比如一枚硬币,或者一张食堂里的饭票,金额都不大。想再大,也难。

每次捡到什么,老人总要喊我们出来看,看的人一多,老人就拼命地昂起脸,那只泄了气的苍白的皮球,也只有在这时候,才散发出兴奋的红光。渐渐地,老人捡钱的频率简直高得不像话,天上像是在掉钱,让左邻右舍都养成了低头走路的习惯。有一次,老人捡到一枚硬币,“菊花”中间有个小孔;第三天,老人又捡到一枚硬币,“菊花”中间仍有个小孔。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面是疑惑,一面是惊讶。在围观的人群里,每次都有那对母女。母亲是个寻常的中年妇女,像个小媳妇,低眉,拢手,言语都是轻的。女儿只在十二三岁,黑而且瘦,胸脯扁平,看上去有些营养不良。一号门里的主妇似乎一直无所事事,又是个“大嘴巴”,最大的爱好就是散布小道消息,且往往言之凿凿,仿佛每件事情她都恰好在场。据她讲,丫头是个私生子,和她私通的那个男人是个车间主任,“能量大得可怕”。我有些疑惑,一个车间主任能有多大的能量?“她自己,原先只不过是个扫地的罢了!后来因为孩子,男人便安排她进了车间。——干吗?她还能干吗?只管拿钱就是了。”“大嘴巴”的神情透出对我的莫大的信任,似乎这个天大的秘密,她只告诉了我一个人。

棉瓦房泥土斑驳的墙壁,一点儿也不隔音。早起的时候,我总是能听见读书的声音、洗碗的声音、做早饭的声音。偶尔,还能听见母亲在大声地诅咒,子弹似的呼啸而出,恶毒而难听。这时候的她,再不是白天里的那个小媳妇,仿佛变了个人。这时候,我时常想起“大嘴巴”说过的那个秘密,心里久久无法平静。

具体的时间已经记不确了。总是在深夜,母亲的抽噎宛如天边隐隐的雷声,压抑而低沉。女儿始终没有出声,也许是睡过去了,也许是她根本就不能够懂得,究竟该如何安慰自己的母亲。在那三年的漫长记忆里,母女俩似乎一直没有好好地沟通过,紧闭的房门后面,她们的夜生活就是一段默片,无法揣测,也无人看见。

周末的黄昏,或难以安眠的深夜,我时常出门散步。穿过一条短促的小街,就是车流如织的二环路,往北是喧嚣的城市,往南是一个名叫南湾的城中村。村庄在城市豪迈的步伐里已经不存在了,成了一座等待铲平的空村。虽然蓊郁的田园早已日渐荒芜,然而黄昏或深夜的田园里,总是徜徉着一对对情侣,徘徊着一个个形迹可疑的南湾的女人。有一年,报上时常有关于南湾的百字新闻,一些无地可种、无业可就的女人只好发掘自己的另一片土地,毕竟对于有些人来说,生活才是第一重要的事情。

离开棉瓦房的那年春天,我照了一张相片。相片上的我坐在田埂边上,四周茅草葳蕤,点缀着夕阳的万道金光——背景真是美啊,只是,我瘦削的脸一片模糊,茫然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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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或一个头发乱蓬蓬的女人

一开始,我有些难以置信。哦,我是说,我见到了一个头发乱蓬蓬的女人。

她在河里洗菜,很吃力的样子,不时直起臃肿的腰身——是怀孕七八个月的那种臃肿,蹲下或起立,都让人担心。事实上,我差点儿就在她的起立里惊呼起来——她想叉一下腰,却因此失去了平衡。我之所以没有惊呼,是因为她终于稳住了前仰后合的腰身,也或许是因为我瞥见了她的眼镜。眼镜——这种乡下小村极为少见的物件,让我有理由相信,她仅仅只是个短暂停留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已经越来越多了,她们情愿或者不情愿地,随着某个男人踏进这个小村。她们已经成为小村最鲜活的风景,每一次在路上徜徉,总会黏住一些人的眼睛。

冬日的暖阳像老人绵长的回忆,在浑浊的河面上粼粼闪烁、波澜不惊。她终于回头看了看我,似乎还笑了笑,乱蓬蓬的头发像一头泡沫,镜片后面的眼神看不清内容。我注意到了她的脸,像满月一样圆——不!像满月一样胖,苍白,一股饱经沧桑的寒凉。她显然也没有经过任何修饰,刚起床的样子,看上去与一个暮年的老妇人相仿,所有的修饰都是一种负担。我们对视了十秒钟,而后,又各自移开自己的眼睛。

她重新蹲了下去,缓慢而小心。一堆湿溻溻的大白菜铺陈在她的脚下,水渍渍的绿光温文而黯淡。有那么一刻,灵光一闪,我感到自己仿佛在哪里见过她。但到底在哪见过呢?我无法猜想。一路上,不时有乡亲和我打招呼,的确有一些人,他们认识我,而我却只能礼节性地笑一笑,不敢过多说话。

再走,雨忽然就落了下来。这个暖冬,已然和春天没什么两样。小街尚远,我只好往回跑,躲避在路旁的一家小店。是家不大的烟酒代销店,前店后房的那种,中间连接着一道长长的走廊。许多人都挤了进来,逼仄的小店里一时间烟雾弥漫。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邻人交谈,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看店里的陈设以及默不出声的店老板。其时还是新春,该买的都买过了,一屋子的人都只是躲雨,店老板的脸色因此显得非常难看。我是认得他的,他的父亲当年是我的初中数学老师,为了能当副校长,先是写匿名信,后来便公开地告了校长一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几乎不可收拾的时候,校长忽然调走了,一场闹剧于是收场。他后来还有没有过类似的作为,我就不清楚了,我只知道,他后来一直干到退休,还是没能干上副校长。现在想来,他的数学一定教得很勉强,至少逻辑没能完全过关。

——这其实是一种言不及物的赘述,我说这些无非是想写写店老板。那时候的店老板比我高一个年级,因为父亲的缘故,他在学校里性情顽劣、气焰嚣张,而且时常和同学们吵架或打架。仅如此尚且罢了,然而他又成熟得太早,在女生们的传言里,他同时和学校里的四五个女同学搞对象。有一次还被门卫抓了个现行,那个倒霉的小女生是我的同班同学,名字叫刘晓兰。刘晓兰能和他搞对象,这让同学们大感意外,让老师们大感惊讶。刘晓兰的成绩虽然乏善可陈,但她的刻苦与努力几乎有目共睹、举校无双。刘晓兰上学或放学都捧着本书,一路走,一路看。看到初二上半年,就不得不率先戴上了眼镜;看到初二下半年,镜片的厚度已经像瓶底一样。可见,镜片的厚度,有时候与学问无关。

被抓了现行之后,刘晓兰只好退了学。退学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刘晓兰的座位就在我的前面,同学两年半,我们似乎也只说过三句话。第一句和第二句都是她骂我,因为我上课的时候在说悄悄话;第三句是我叫她。我还记得那个夏天的放学的黄昏,她的屁股上一片殷红,我好奇地跟在她后面,看着一片殷红在渐渐放大。我知道她一定在流血,可是她怎么会流血啊?于是,我满脸惊讶地叫住了她。

她的脸比血还红,嘴唇还动了动(今天想来,她那蠕动的嘴唇,说出的应该是“流氓”),尔后跑得像逃,追都追不上。那个夏天的黄昏,我忽然就活明白了,忽然就想起箱子里那卷雪白的卫生纸,以及姐姐拿纸时眉头紧锁的模样。我呆呆地望着刘晓兰奔跑的背影,一种莫名的滋味——仿佛是夜雨敲打着铁棚、炒蚕豆一样,在内心嘭嘭嘭地响。

有事没事的,我开始悄悄地注意刘晓兰。她的脖子,像一截精致的瓷器;她的胳膊像新生的莲藕,只不过,上面铺有一层稀疏的绒毛。我甚至破天荒地开始用功读书,那时候的小女生,都对成绩好的男生盲目崇拜。

我的学习成绩终于好起来的时候,刘晓兰已经退学了。每次一看见那个属于刘晓兰的空座位,小小的虚荣心忽然就高兴不起来。

我不知道,这究竟算不算初恋。我想应该是算的,初恋,原本就不是爱,而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但初恋的确是一种情结,就潜伏在时间的深处,像一束透明的火焰,飘忽不定、无可捉摸,甚至连岁月本身也难以泯灭。许多年之后我试着写一个容易受伤的女人,当我准备给她起一个好听的名字时,最先跳进我脑海的,竟是“刘晓兰”这三个字。然而,在我敲出这个名字之后,我忽然想不起刘晓兰当初的样子。

雨,还在下。雨,也不可能终止一个人的回忆。终止回忆的,是她。

她从走廊的尽头出现了,仿佛从天而降。她的头发湿漉漉的,比刚才更像是泡沫,比刚才更像是刚刚起床。她的身后挤着一个小女孩儿,一面走,一面呜咽,鼻涕拖得老长。我听见店老板呵斥了一声,是一句地地道道的粗话。她小心地站到他的旁边,仿佛一个小媳妇,所有人的笑容都堆上她一个人的脸庞。就在这时候,我终于想起来,她非常像刘晓兰,准确点儿说,是她的笑容与刘晓兰非常相像。

二十年了。她的笑容像一个开启记忆的密码,让我再次记起了刘晓兰。

我愣愣地盯着她的笑容,仿佛是想找回那一段不复再来的旧时光。她大约是有所发现,游移然而却是仔细地掠了我一眼。就在那低头的一瞬,我看见了她镜片后面的眼神——有一丝羞怯,有一丝迟疑,还有一丝慌张。

我居然浅浅地笑了一下,居然。

她的慌张已经接近于害怕。我静静地看着她匆匆离去,臃肿的腰身吃力地穿过了过道,踉跄的脚步踩碎了无数时光。对,时光!我仿佛看见二十年的时光都匍匐在了她的脚下,它们竟然已经浑然一体,像人家欢庆的鞭炮,在她的脚下依次炸响。

雨水下穿了白天,雨水也破碎了我最初的梦想。二十年,也像一场雨,一低头似乎就过去了,一抬头其实还在下。

后窗,或破碎的声响

是一个雨后的清晨。从后窗里望过去,雨后的城市和天空一样干净,和雨水一样澄明。这座名叫合肥的小城还在酣睡,除了远去的铁道,一切都像是一个没有尽头的梦。铁道和后窗之间的距离大约只在半里,我看不见铁道的样子,但我能听见远去的火车制造的轰鸣。

横陈于铁道与后窗之间的,是一家货运场。形形色色的车辆从这里出入,形形色色的民工从这里出入。时常,更多的声响就来自于他们。而在这个安静的清晨,一切都还没来得及复制成白天里的样子,除了一个同样安静的抽烟的男人。他比我起得更早,似乎是第一个从梦里醒过来的人。他靠在椅子上,一直在抽烟,双腿很随意地伸着,显得心事重重。他的身后是一辆满载的大货车,巨大的蓝色的车身仿佛一小片天空,而他则是一朵静止的乌云。我从来没见过他,从来没有。他有着一张迥然不同于其他民工的瘦削的脸,但脸色苍白,长发丛生。那个燠热的夏天,货运场里的民工大多剃着平头光着膀子,难得见上一个穿戴整齐且长发丛生的人。我还注意到他神情上明显的落寞,类似于失恋的那种。作为一个过来人,我有理由做这样的类比,尽管我无法看出他准确的年龄。从他的脸上看,二十、三十、四十,似乎都有可能。

(看不出年龄的青年男子一般说来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天生的娃娃脸,另一种是人为地遮蔽了真实的面容。他显然属于后者,许多人都属于后者。也许,对年龄的混淆和忽视,可以最大限度地蒙蔽自己的内心。)

我默默地注视着这个喜欢抽烟的男人。彼时我的电脑已经打开了,我原来准备记录一个很有意思的梦,但和虚妄的梦境相比,现实显然更容易把我打动。我看见他旋转着一根烟,心无旁骛地接燃了另一根,片刻之后,又如法炮制地接燃了第三根。他抽烟的凶狠和速度让我吃惊——我也是个烟民,最凶狠的时候,一天也能抽上三十多根。但我早上绝少抽烟,我喜欢空腹写作,事实上半饥饿状态也只适合运动和写作,而不适合做别的事情——有点儿类似于刚出牢笼的那种。我几乎没有见他使用过火柴或打火机,似乎他想最大限度地保持一个清晨的安宁。他一直坐在椅子上,没有起过身。我无法揣度他的内心,外表从来就是个蒙蔽,这个毋庸置疑的事实常常令我深感灰心。

他歪头看了看右侧的一排房子。右侧的那排房子是一幢上下两层的低矮建筑,下面的一层被分割成了一座座仓库,上面更为低矮的一层勉强可以住人。从三楼的后窗望过去,那一层逼仄的“盒子”类似于城市里低矮的鸽子笼。某个黄昏,我曾经看见一个高个子的民工像一只虾子,在逼仄的“盒子”里出出进进,脱衣、冲凉,头顶呼啸的电风扇让我一直在为他担心。现在,那排“盒子”一样的建筑仍在时光里沉陷,没有一丝声音。

就在他抽到第四根(也许是第五根)烟的时候,和他一样瘦弱的阳光刚好挣扎出云层。夏日清晨的阳光像一条条冬眠的蛇,有气无力地蔓延与苏醒。两棵意大利杨树安静极了,而货运场开始在阳光下沸腾。

他站了起来,趿拉着的蓝色的拖鞋扬起薄雾一样的轻尘。地上的烟蒂非常凌乱,若是注意看,还能发现地上的它们其实并没有彻底死亡,一缕虚弱的淡蓝色正在地面上相互缠绕、追逐与亲吻。想到这个句子的时候,我忽然无由地想到他的内心。也或许,是我自己的内心。

这时候,清晨过境的第一列火车再次发出兴奋的尖叫,剧烈而持久,一百年都没叫过的那种,仿佛是去赶赴一场旷古之约,急于把自己的幸福传达给更多的人。当然,铁道也会如期发出一阵痉挛似的轰鸣,除了“痉挛”,我想象不出铁道还能为何轰鸣。强悍的火车与匍匐的铁道是个粗俗的暗示,只有在铁道边生活过的人,才能真正听懂铁道痉挛的叫声(这样的痉挛其实类似于我们的夜生活,我一直不愿意说破这一点,正如我不愿意说破那个喜欢抽烟的男人)。

之后的每一个清晨,我几乎都能看到那个喜欢抽烟的男人。记忆里,似乎只有两次我比他起得更早,更多的时候,他已然从容地靠在椅子上,凶狠地抽烟,木然地盯着某个地方出神。直到,火车的轰鸣撕破一个清晨的安宁。直到,货运场开始在阳光下沸腾。

有一个清晨,我意外地发现他正惬意地吐着烟圈,一个、两个、三个、四个,慢慢地然而却是准确地呈螺旋形上升。他的烟圈吐得非常老练,让我恍如穿越了那个螺旋形的隧道,看见了自己年少时的面容。那时候我刚刚学会抽烟,却对吐烟圈有着不可思议的热情。我整天跟在街痞子后面混,还曾经用本来应该购买模拟试卷的钱买过一条“蝴蝶泉”(这是我想学吐烟圈所需付出的代价),但吐烟圈其实是一件很需要想象力的事,然而我一直就缺乏足够的想象力,结果可想而知。这最初的失败几乎影响了我整个的青春期,颓废、萎靡,弥漫着一种不可理喻的挫败感。这种挫败感事实上一直没有从我的内心完全撤离,许多时候我都为自己的想象力感到绝望,进而对自己的观察力产生疑问。比如在那个没有任何吉兆的清晨,我就无法想象,他何以就能那么悠然?他何以就能那么惬意?仿佛就在昨夜,他忽然就受到了神灵的眷顾,听到了神灵的谕旨。因此他完全有理由相信:服从于内心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刚刚从这个清晨开始。但事实,也许并不是我所想象的样子。我的想象力再次暴露出它的贫乏,但生活从来就需要借助于想象力,没有想象力的支撑,生活的细部往往会出现危机。这真是件令人沮丧的事。

因为想象力的贫乏,我纸上的生活一度营养不良、难以为继。每个醒来的清晨,我都搜肠刮肚,希望能从虚妄的梦境里得到些许暗示。结果往往一无所获,梦境一片荒芜,生活呈现给我们的,还是昨天的那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无数个这样的清晨,我总会跌进一个同样的陷阱,深邃、黝黑,没有一丝光明。那个喜欢抽烟的男人仿佛只是一个暗示,他似乎只是想让我看见,生活类似于一个人的脸,潜伏着暗流,从来都波澜不惊。

经年之后的今天,当我终于能够充耳不闻火车的尖叫和铁道的轰鸣,当我业已妥协于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我再次对那些远去的清晨产生持久的疑问。我已经记不确,那个喜欢抽烟的男人到底什么时候开始从后窗消失的,除了那双时常趿拉着的蓝色的拖鞋,我也已经回忆不起他的样子了。仿佛,他从来就没有真实的存在过;仿佛,他从来就只是我的一个幻觉。

但,这是真实的后窗。后窗外的货运场依然一片忙碌与繁荣,货车进出的喇叭声、货物与车厢的撞击声、民工们的嬉笑声…………繁荣从来都需要声响、见证,或者是表明。我还听见一种破碎了的声响,仿佛是流水远去的声响,又仿佛是一双拖鞋远去的趿拉声…………

江少宾:作家。著有《爱着你的苦难》等。

本文刊于《天涯》200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