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电影史上,像胡蝶这样的明星绝无仅有,她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电影人物,一生经历几乎贯穿整个民国电影史。胡蝶自1925年登上银幕,一直到1966年的41年间,从无声影片到有声片,从国语片到粤语片,前后拍摄的影片将近百部。各种角色,应有尽有。与她同时代先后的女星,大都星途夭折,张织云、杨耐梅晚境凄凉,阮玲玉愤然自杀,还有后来的陈云裳,也在成名之后急速地退出影坛,过起了相夫教子的生活。而胡蝶虽然一生遭遇了无数次险风恶浪,但都被她用智慧一一化解,她的身影始终在影坛闪烁。她是民国电影史上唯一一位三次当选电影皇后的电影明星,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应邵逸夫之邀,息影9年的胡蝶在李翰祥的文艺片《后门》中扮演了女主角,此时她已年过半百,该片获“第七届亚洲电影节”最佳影片金禾奖,而胡蝶凭出色的演技荣获最佳女主角奖,成为真正的“亚洲电影皇后”。1966 年,胡蝶在台湾拍完《 明月几时圆》、《塔里的女人》两片后正式息影。1975年,67岁的胡蝶移居加拿大温哥华,并改名为潘宝娟。1986年,台湾金马奖评奖委员会授予胡蝶金马奖, 以此表彰她对电影事业作出的杰出贡献。同年,在英语代课老师刘慧琴的帮助下,撰写《胡蝶回忆录》,给电影史留下十分珍贵的研究资料。1989年4月23日,胡蝶病逝于加拿大温哥华,临终前还说了一句非常浪漫的话:“胡蝶要飞走了”,告别了她传奇般的电影人生。

胡蝶已经去世多年,但关于胡蝶一生的事迹仍然存在着一些争议,这一点连胡蝶生前自己也感到相当无奈:“有时我也真对有些作者的创造性的报导感到钦佩,……甚至关于我的出身、祖籍乃至婚姻,都可以有种种完全不同的传说,有的甚至出现在我的《回忆录》已在报纸上连载之后。”①因此笔者认为像胡蝶这样有影响的电影人物,有些问题有必要予以澄清,故对她的种种事迹做重新考证,以还原电影史上一个真实的胡蝶。

一、胡蝶的出身与祖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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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1908年出生于上海,但她的祖籍是广东五邑侨乡的鹤山。

关于胡蝶的出身与祖籍,却一直有许多传闻。1938年,有个香港作者在当时电影圈最为有名的《电声》周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言之凿凿说胡蝶是旗人,而且姓崔。限于篇幅,摘其关键几段:

胡蝶的祖上是满洲人,原籍奉天,吴三桂称乱时,胡蝶的祖先为满洲的新军将军之一,明室倾覆,满清统治中国,胡蝶的祖先奉命率兵南镇北粤,驻守南海,享受当地的供养,从此世袭居此,便渐渐忘起了自己的原籍,不过在胡蝶以前,她的父,祖,曾祖等都姓崔,所以胡蝶的原姓实在是崔。

民国肇兴满清崩溃,满洲人更不愿承认自己是旗人,胡蝶的父亲便自称粤籍,父亲既以道地广东人自居,胡蝶自然也以自己为广东人了。

胡蝶生于上海,曾在北平颇久,当时犹姓崔,后忽改胡,原因是为了投身电影界抑尚有其他原因,则不得而知,但其原姓为崔,则千真万确,绝无疑问。②

该作者最后还一再声明,“以上所纪,乃系胡之世戚(现在广州)所述,这个亲戚原籍也是满洲,所以对于胡蝶的祖先,以及胡蝶原籍原姓知道得很是详细,由此关系所述当然可靠,现由笔者代为公开,以告影迷读者也很愿意知道吧!”③

作者说得很清晰,胡蝶不仅是旗人的后代,而且姓崔,还是由胡蝶的“世戚”亲口说的,岂能有假?这种说法流传甚广,《胡蝶回忆录》已经出版多年,为电影圈内研究人员所熟知,仍然有人坚持这种说法,尽管胡蝶一直表明广东鹤山是她的故乡。胡蝶在回忆录中多次这样叙述道:“我的祖籍是广东省鹤山县”。“九岁那年,父亲辞去了这个不大不小的京官,全家回到了广东。……鹤山是我的故乡,逢年过节也随父母回去祭祖。”④虽然有胡蝶的亲口叙述,直到本世纪初,还有影史学者依然坚持上述说法实在令人费解:“说起她的家世,还真有些来头呢!其祖先是奉天满族人,曾带兵镇守南海,并从此在广东定居下来。随着岁月的流逝,胡蝶的父亲自称是广东人,胡蝶自然也是广东人了。据说,胡家本姓崔,后改性胡。”⑤这位学者的观点,显然是受了当年《电声》周刊那篇文章的影响。

胡蝶是否满洲旗人的后代,是否姓崔?笔者也曾将信将疑。由于历史上战争与移民的原因,广东鹤山一带历史上确实有许多北方移民,比如历史学家已经研究出,鹤山龙口镇一带的源姓,就曾经是鲜卑人的后代。那么鹤山胡氏有否是满洲旗人的后裔?通过调研与查看胡氏族谱,得到的结论则是否定的。

胡蝶故乡鹤山古劳镇坡山水寨村的胡姓,是从鹤山雅瑶镇古蚕村迁过来的,而雅瑶古蚕村的胡氏却是粤北南雄珠玑巷迁来的移民。据《胡氏古蚕族谱》记载,胡氏一族曾住河南汴京(今开封)的珠玑里,宋徽宗重和年间,胡氏太祖公“知小人用事金辽,势迫度汴,不可守于是,为族决策,偕本房中子侄数十人而迁于南雄保昌,仍名其里为珠玑巷焉。”其实,胡氏一族迁于南雄只是权宜之计,还想重返汴京。那么,后来又为何迁至鹤山?因为“金辽势盛,兵戎四起,此南雄保昌亦非久安。岭南虽烟瘴之地,而鱼柴所聚之处,此为良耳,至以立籍安居宜以。”胡氏后裔蒙贞蒙谦兄弟因为“金辽势盛,兵戎四起”,决定不回汴京,向南方进发,虽然岭南为瘴疠之地,但生存还是有利的。宋咸淳九年,“蒙贞兄弟遂问关来广州,及后蒙谦公迁于白藤,而其子仲高又自白藤迁于古蚕。仲高公生三子,各以著济。宋播越赠以义官,荣耀一门,至今族繁且大。”⑥胡氏族谱说得非常清楚,鹤山古蚕胡氏俱为中原汴京胡氏的后代子孙,蒙谦一支先在新会白藤(今属珠海市)落脚,其子仲高后迁至雅瑶古蚕。古蚕建村距今已有880年。胡蝶幼年还随父母回来祭过祖,所以是鹤山古蚕胡氏仲高后人确实无疑,说胡蝶是旗人且姓崔,自然是无稽之谈。

胡蝶的父亲胡少贡是民国年间京奉铁路的总稽察,胡蝶生母因只生胡蝶一女,便劝夫纳妾,胡少贡后来纳的妾却是旗人,为胡家生下四子一女。胡蝶与庶母及庶母的母亲姥姥关系都很好,胡蝶一口京白就是跟姥姥学的。或许有人不知情,将旗人庶母一家与胡蝶混为一谈,至于庶母一家是否姓崔,胡蝶回忆录没有提及,也就不得而知了。

参考文献:

①胡蝶口述、刘慧琴整理:《胡蝶回忆录》,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第219页。

②我知:《胡蝶原籍满洲本姓崔》,《电声》,1938年,7卷第11期。

③我知:《胡蝶原籍满洲本姓崔》,《电声》,1938年,7卷第11期。

④胡蝶口述、刘慧琴整理:《胡蝶回忆录》,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第7、第9页。

⑤郭华:《老影星》,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53页。

演员朱琴个人资料,演员朱义简历

⑥以上引文均出自鹤山《胡氏古蚕族谱》。

二、在美貌幸运的背后

胡蝶后来的成功人们在肯定她的奋斗努力的同时,却总是把最主要因素归结于她的美貌与幸运。当然一个电影演员尤其女演员容貌确实是相当的重要,再加上自身的幸运与后天的努力,成功似乎是必然的。

胡蝶是幸运的,作为女性, 她拥有一副美丽之中透着聪颖、大方的容颜和丰满、挺秀的身材; 而作为演员,她的外形气质又造就了她那丰容华贵、端庄秀美的扮相银幕下和银幕上的胡蝶的“美”,既暗合着东方传统的审美观念, 又不乏时代特有的新的格调。正是这种传统之美与时代之美的结合,使她有可能得到各阶层观众的普遍接受和喜爱。胡蝶的幸运还在于, 她比任何一位同时代的女演员享有更多...成功机遇。当经受了初入影坛的磨炼之后, 她不仅得到了作为其时中国制片业“龙头”的明星影片公司的开怀接纳, 而且还受到了那个年代中最具威望的资深编导郑正秋和张石川的器重和培植。①

这似乎不是一位学者的观点。1928年胡蝶成为上海最著名的明星电影公司的一员,有学者对此这样评价:“胡蝶的加盟更是把原不宽敞的女一号地界挤得人插不进脚。胡蝶原属于天一公司,出道较早,在影界已颇有名气,她端庄娴雅,华贵天成,一笑更是梨涡动人,为人处世又四平八稳,加上工作态度诚恳耐劳,一入‘明星’,即为主要负责人郑正秋、张石川等赏识,成为公司力捧的对象。” ②

这里,似乎忽视了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胡蝶自身的性格与修养。其实,与胡蝶同时代的年轻貌美的女演员很多,比如阮玲玉,她不仅容貌美丽不亚于胡蝶,而且也先于胡蝶在明星公司工作,但阮玲玉却没有胡蝶幸运,并没有得到重用,一直扮演各类配角,最后黯然离开明星而去了大中华百合公司。还有比胡蝶更早进入明星公司的杨耐梅,张织云,甚至后来还出现一位容貌神情酷似胡蝶的演员貂斑华,她们个个天生丽质,也都曾努力过,但最后的结局都是非常黯淡与悲剧的。

1924年,当时还叫“胡瑞华”的16岁的女学生胡蝶,毅然报考中华电影学校,是下了很大决心的,因为“戏子”确实是被当时社会普遍认为不光彩的职业。胡蝶父母对她考入电影学校选择这种社会地位不高的职业倒没有多大异议,因为他们是广东侨乡文化熏陶的父母,只是母亲有些担心,一再叮嘱她要洁身自好。胡蝶后来回忆自己从艺的经历,其实她当时内心非常清楚:“曾有人问我,何以当年从事电影工作的人员,演员以广东人居多。我想可能因为广东地处沿海,跑外洋的比较多,思想上比较开放,并不认为当电影演员有什么不好。而在其他地区,尤其在北方和江南,虽然对从事电影工作的人员、尤其是电影演员十分仰慕,但在另一方面又仍存在着排拒意识,所以若有自己子弟从事这方面工作必定激烈反对,乃至反目。”③可见胡蝶在从影这件事情上受到广东文化的影响,因而比一些盲目想当明星的女孩子对电影圈有着更为理性的认识。

1925年, 胡蝶在大中华影片公司徐欣夫导演的《战功》一片中担任配角,是一个戏份不多的小角色,却是她银幕处女作。胡蝶后来先后在友联、天一等几家电影公司参加过无声电影的拍摄,最后投身于明星公司,三大巨头郑正秋、张石川、周剑云对胡蝶非常器重,胡蝶后来居上,确实是胡蝶的“幸运”,但与胡蝶的敬业精神及自律品格不无关系。其实,明星公司除了郑正秋是个好好先生外,张石川可不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张石川脾气暴躁,动不动就要骂人,甚至骂粗口,很多演员都很怕他。”④连阮玲玉都遭他骂过,但“张石川以脾气暴出名,却从未向我发过脾气,原因是他每次向我讲解剧情,我都细心听,并领会其精神。”⑤同时,对待郑正秋,胡蝶也同样予以尊重:“郑正秋身体羸弱,时常咳血,也正因为如此,他未能免去当时影剧界有一些人所染上的抽鸦片的嗜好。他常常迟到。我是习惯于遵守时刻的,常常是我化好妆,换上戏装坐在摄影棚里等他。几次过后,他不但不因此不快,反而自我检讨说:‘迟到是不对的,我希望大家都学胡蝶,认真演戏,不要迟到。’他说到做到,以后果然没有迟到过。他那时还称我为‘乖小囡’。”⑥

从前面母亲叮嘱她“洁身自好”看,可以看出,胡蝶的这种敬业精神及自律品格来自于一种理性的约束,这可能与父母亲的教诲有关,在她的《胡蝶回忆录》中,曾不止一次地提到父母对她的影响。

我父亲为人宽厚,性格开朗,爱开玩笑,很有幽默感。我觉得自己性格里有很多酷似他的地方,也幸亏是这种开朗的性格帮助我度过了人生的坎坷。(第7页)

父亲和母亲对我进入电影学校并没有太多异议。父亲对我是宠爱惯了的,一切由我,倒是母亲对我反倒更为严格一些,尤其是那个社会,传统的习惯对于从事戏曲、戏剧及电影工作的从业员总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小有不慎,非议纷起。因此母亲对我的日常生活很关注,并谆谆教育我要洁身自爱,要认认真真地演戏要认认真真地做人,她还说凡事要退后一步,不要抢前,我一生为人,自母亲的教导中得益不少,可说我至今处世为人仍然按着她当年的教导去做。(第14页)

母亲出生在大家庭,她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却很懂得处世为人,她慈爱但严格,从不因为我是独女而对我有所娇纵。我自己在以后一生中,在待人接物方面受了她很大影响。她常教育我:“你要别人待你好,首先你要待人好。”她没有说出长篇的大道理,但是这句含有哲理、朴实无华的话使我一生受用。当我步入影坛,小有成就的时候,她又告诫我:“凡事不要争先,要退后一步,勤勤恳恳地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所以,后来在拍电影时,我总是服从导演的指导,主角也好,配角也好,我总是尽我自己的能力去演好分配给我的角色。这种“尽职”的天性倒是从小养成。(第7—8页)

父亲给予胡蝶宽松的成长环境以及豁达开朗的性格,母亲无疑是胡蝶少女时代的人生导师,而她的母亲正是广东侨乡的女性,胡蝶母亲对女儿的教诲,与广东侨乡女性外表的温顺谦让与内心的执着刚强是一脉相承的,如影随形伴随并影响了胡蝶一生。正是受父母亲侨乡文化的影响,养成了胡蝶温顺内敛的性格与谦和坚强的品质,加上天生丽质与后天的努力,胡蝶进入上海滩最大的明星电影公司后,不仅受到明星公司三巨头的一致肯定,而且也为自己的事业撞开了幸运之门,从而在明星公司的众多女星中脱颖而出,后来居上,成为佼佼者。如果从“性格即命运”的角度去理解,胡蝶的成功与她的性格教养有关,而这种性格与教养的形成,与她直接受父母亲言传身教的影响不无关系。所以,在胡蝶的成长过程中,广东侨乡文化始终涵养了她的生存智慧,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

胡蝶进入明星公司后,拍摄的第一部影片就是上、下两集的大制作《白云塔》。是郑正秋、张石川为胡蝶度身打造的影片。“明星公司编制《白云塔》之动机, 起于胡蝶女士加人明星为演员之际。胡女士象貌昳丽, 举止安详, 以状大家闺秀, 于无数女明星中, 堪称首选。易钗而弁, 尤其玉树临风之致。于是辗转葸求, 乃决意摄制《白云塔》使饰主角秋枫子。”⑦该片上映后得到好评,观众开始被胡蝶所吸引。当时,明星公司还在拍摄另一部武侠大片《火烧红莲寺》,连拍3集观众还在期待,于是明星公司决定连续拍下去。于是,胡蝶从第三集开始,加入了这个剧组,扮演侠女“红姑”一角。《火烧红莲寺》一发不可收,连拍18集,结果,“红姑”这一角色红遍天下。虽然该片电影史上褒贬不一,认为其内容格调不高,但胡蝶的演技却得到一致的公认。该片之后,胡蝶又与郑正秋合作了《碎琴楼》、《桃花湖》、《红泪影》三部影片,均受到观众的如潮好评。1930 年秋,明星公司率先与上海百代公司合作拍摄中国电影史上第一部蜡盘配音的有声片《歌女红牡丹》, 该片仍由胡蝶主演,上映后当即在影坛引起震动。在美貌幸运的背后,胡蝶正是凭借广东侨乡女人的自律敬业与生存智慧,终于成为上海滩上最为走红的电影女明星。

参考文献:

①弘石:《胡蝶神话》,《当代电视》,1999年第4期。

②张伟主编:《老上海封面人物》,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第63页。

③胡蝶口述、刘慧琴整理:《胡蝶回忆录》,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第17页。

④胡蝶口述、刘慧琴整理:《胡蝶回忆录》,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第30页。

⑤胡蝶口述、刘慧琴整理:《胡蝶回忆录》,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第36页。

⑥胡蝶口述、刘慧琴整理:《胡蝶回忆录》,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第30页。

⑦痴萍: 《我心目中之〈白云塔〉》, 载1928 年5 月《电影月报》第2期。

三、逃离香港真实原因

1937年,日本侵华战争爆发,胡蝶离开上海去香港定居。先后在香港拍摄了《胭脂泪》、《绝代佳人》、《孔雀东南飞》等几部影片,还在由中国联合影业公司群星合演的《家》中客串高家大小姐一角。1941年12月25日,香港沦陷,胡蝶原来打算在香港定居的计划被彻底打破,最后不得不在大半年后悄然离开香港。

关于胡蝶离港的原因,一直流传如下说法:香港日军文化特务和久田幸助做胡蝶的工作,希望她能去东京做客, 顺便拍一部“保证毫无政治内容”的《胡蝶游东京》。胡蝶心中清楚这完全是侵略者的幌子,便以有孕在身为借口推脱, 暂时稳住了和久田幸助,随即将历年积存的财物装了30多个箱子,委托在香港负责秘密接送任务的杨惠敏帮自己运走,最后在当地抗日游击队的帮助下,胡蝶全家于1942年8月27日清晨逃离香港。日本人强迫胡蝶去东京拍电影的说法主要来自《胡蝶回忆录》,后来被胡蝶研究者一再引用。

和久田幸助虽说过保护个人的生命财产,但在约一年之间,家中较值钱的东西,都送给了不请自来的日本人,接着又提出了要求我与日本电影公司,到日本拍摄《胡蝶游东京》,说只是风景片而已,毫无政治内容。

我虽很谦让,但这是大事,绝不能让,绝不能让侵略军拿我作幌子,这是原则问题。……我们一面敷衍拖宕,我推说已有了身孕,不便拍片,只能等分娩以后再说。一面暗中做逃亡的积极准备。①

胡蝶这段话值得商榷,既然“家中较值钱的东西,都送给了不请自来的日本人”,何来后面杨惠敏托运30个大箱子行李之说?而且据说还是非常值钱的胡蝶历年积存。另外,有史料证明,这位日本人和久田幸助虽然是日本国派来的,但他却是个富有正义感的人,把和久田幸助当成“文化特务”,可能是因为他的战时特殊身份造成的,当民族矛盾升华为主要矛盾时,对立的一方无论是谁,都可能是另一民族的敌人。更何况和久田幸助确实负有“大东亚文化建设”的使命,他的特殊身份,使人望而生畏。但是,当历史的迷雾逐渐散去,和久田幸助人性的一面还是清晰可见,至少他是一个对中国人民充满友好感情的日本军人。他以独有的方式帮助了许多中国人,包括梅兰芳、胡蝶等人摆脱了战时的生存困境。他也曾因帮助中国人被日本宪兵队抓去坐过牢,还被遣送日本。抗战结束后和久田幸助没有沦为战犯,而成为中国人难忘的朋友。和久田幸助战后也经常来香港,与香港演艺界的朋友在一起团聚。

笔者找到一篇和久田幸助战后写的文章《梅兰芳胡蝶战时在香港》,里面曾提及他与胡蝶梅兰芳都是好朋友,甚至还帮助梅兰芳逃离了香港。同时,她对胡蝶也十分关照,战时物质紧张,胡蝶连口红都托他买,因为和久田幸助懂粤语,胡蝶有什么委屈都愿意对他诉说。和久田幸助的文章没有任何地方提到他邀请胡蝶去东京拍《胡蝶游东京》一片的事情。他的文章很细节化,如果有这件事估计一定会提到。和久田幸助倒是透露了胡蝶之所以逃离香港是由另一件突发事件引起:一位东京来的日本将军,想见胡蝶,并请胡蝶赴宴,便让一个参谋长派司机开车去接胡蝶。胡蝶也应邀前往,结果在途中遭日本宪兵队盘查。胡蝶“吓得用结结巴巴的日语、英语加上广东话”再三解释,那些宪兵不仅不听,还辱骂她。

可是对她的解释愈来愈生气的宪兵,用她听不懂的话痛骂她,不予宽恕,并加以处罚,命令她:“站在这里!”

她被罚站的地方,在油麻地渡船码头的前面,时间正在香港九龙人们往还最频繁的日暮时分,宪兵监视着这个盛装赴宴的女明星,四周筑起人墙围观。

“那是胡蝶呀!”

“发生了什么事情?”

……

人群中纷纷这么议论,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在这种情况下,她被罚站了一个多小时,并反复受那宪兵恶作剧的骚扰,好容易挨到“你可以走了”的命令。因为受了太大的羞辱,哭都哭不出来了,到此结束了谈话。据知,在场的参谋长的司机,则始终袖手旁观。②

胡蝶受不了如此奇耻大辱,决意逃港,而且还对和久田幸助说了,哭着请他帮助她去重庆。和久田幸助应允请给他一天时间,他要把闹事的人找出来严加惩罚。并对胡蝶说,如果你仍要去重庆的话,你可以完全自由行动。后来和久田幸助还在调查这件事,胡蝶已经不辞而别,悄然出走。和久田幸助为此得罪了宪兵队长,而对方则将胡蝶逃走的罪责推到他的身上。胡蝶也在战后曾经多次去日本东京看望和久田幸助,与他如老朋友一般在一起吃饭叙旧,显然她对这个日本人是充满感激之情的。和久田幸助这篇文章是最早正式发表在香港著名的《明报月刊》上的,相信所言不缪。

显然,胡蝶在回忆录中,没有提这节赴宴受辱的事情。胡蝶早就想离开香港这一定是真实的,否则就不会有后来托杨惠敏运送行李的事发生,但促使她仓促离开香港的缘由显然不是因去东京拍电影的事引起,胡蝶内心似乎在刻意回避什么。包括她自己后来在重庆的经历,她在回忆录中也语焉不详,以至于生出许多无端的猜测。可能她看过和久田幸助的文章,力图回避自己与日本人的关系,因为这关系到民族气节的“原则问题”,可能觉得“赴宴受辱”有损自己形象,而拒与日本人合作拍电影显得更有说服力吧。但事实证明胡蝶与和久田幸助是好朋友,战后还有来往,和久田幸助甚至对她去重庆都给予“自由行动”。在他们的平时交谈中,和久田幸助或许曾提出要胡蝶去东京拍电影的设想,但应该不是强逼,更不应该成为胡蝶仓促离港的主要原因。

参考文献:

①胡蝶口述、刘慧琴整理:《胡蝶回忆录》,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第189—190页。

②和久田幸助:《梅兰芳胡蝶战时在香港》,梅兰芳、马连良程砚秋等著《中国戏剧大师的命运》,作家出版社,2006年,第232页。

四、蝴蝶与戴笠关系质疑

胡蝶与戴笠的关系,曾经一度传得沸沸扬扬,至今仍是一个谜团。首次披露这个信息的是沈醉,他曾是戴笠的军统部下,上个世纪60年代初被特赦,他于1962年出版了《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可能出于那个时代“阶级斗争”的需要,一反他过去日记对戴笠的赞扬,而在书中竭力渲染戴笠的“丑类”形象,尤其在戴笠私生活方面,披露许多惊人内幕,特别是提及戴笠与影后胡蝶的一段关系,让胡蝶至今难脱干系。沈醉说与戴笠“同居时间最长的要算胡蝶了,从1943年以后,胡被为他所占据,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内。”①这本书中,还多次提到胡蝶,甚至还写到胡蝶为其他女人吃醋的细节。其次,就是为胡蝶离港托运行李,后来被戴笠关押近四年的杨惠敏,她于1967年在台湾出版的回忆录《八百壮士和我》,书中还忿忿不平地发泄对胡蝶的怨气:“我是天天以泪洗面,流不尽的眼泪!因为,胡蝶把我毁了,她毁了我一生灿烂的前程!”②杨惠敏当初为胡蝶夫妇托运30件箱子行李,她并没有跟随一起走,胡蝶夫妇走后, 香港还有许多人都来找她, 请她把他们带赴内地。她把难民们分批送出香港,在众人走后, 她自己才回内地。刚到广东惠州, 就听到胡蝶的箱子与难民们的行李途中遭到土匪抢劫。杨惠敏回重庆后,突然被戴笠关了起来,理由是有通敌嫌疑, 泄漏了军事机密, 要送军事法庭审理。杨惠敏是著名的抗日女英雄,曾在日本人占领上海的孤岛时期,冒着生命危险泅水为坚守上海四行仓库的国军“八百壮士”送去国旗的女童子军战士,宋美龄曾接见过她,她的事迹被多次搬上银幕。杨惠敏本来要去美国深造,突然飞来如此横祸,前途尽毁。她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为什么被抓。她不恨戴笠,后来却对胡蝶恨之入骨,据说胡蝶因行李被抢在戴笠面前告了她的状。既然如此,杨惠敏为什么当时不把矛头指向胡蝶?她完全可以在出狱后找胡蝶论理,或把胡蝶告上公堂以辩清白。但杨惠敏并没有这样做,说明她当时也不知情。一直到上个世纪60年代末写回忆录才旧事重提,或许也与沈醉的那本书有关,因为沈醉在书中提到几位与戴笠关系密切的人物时说:“如抗战时向困守上海四行仓库的孤军献过旗的女童子军杨惠敏(后因有人检举她偷骗胡蝶的行李被戴关起来)。”③委托杨惠敏送行李的事只有胡蝶知晓,胡蝶既然与戴笠同居,那“检举”她的人一定是胡蝶了,另外此言出自戴笠部下沈醉之口,不由人不信。所以后来这段情节又被演义成戴笠为了讨好胡蝶,按照胡蝶开列的失物账单,遣人火速从国外照单购买,然后谎说追回了部分财物。胡蝶虽心知并非原物,但考虑到这些物品价值更高,也就心领神会,不再追究了,胡蝶简直被描绘成贪图小利的女人。这些说法的根据何在,也不得而知。其实杨惠敏被抓,可能是另有原因。有评论者说:“逮捕杨惠敏还另有他因。据《黄慕兰自传》中回忆,‘杨惠敏被捕入狱。这真是飞来横祸,天大的冤枉,而由此又追查到志皋(赵志皋)和我,更是意外之灾。但是事后仔细分析,却也并不奇怪,想必是我和志皋在曲江以振委会的名义做了许多有利于加强国共两党团结抗日的工作,早就引起了国民党反共顽固派、特别是军统特务们的注意和忌恨……’可见,杨惠敏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国民党方面破坏国共合作、打击中共的牺牲品。”④黄慕兰是共产党著名的红色特工,她的话应该可信的。

应该说,戴笠与胡蝶都不是一般人,至于他们有什么苟且关系,国民党内部应该人人皆知,没有不透风的墙,是绝对瞒不过去的。另外,即使国民党为了维护戴笠形象,竭力隐瞒,但重庆当时还有中共地下党活动,如有此事,他们肯定会知道,并一定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揭露。因为国民党大员戴笠,竟敢霸占有夫之妇的一代名伶而且还是举世闻名的电影皇后胡蝶几年,这不是一般事件,可能会引起社会公愤。这样上头条的轰动新闻居然能在当时的陪都重庆瞒天过海几年没有人知,显然是不可能的。并且台湾后来也出了许多关于戴笠的书籍文章,没有一本(篇)提到戴笠与胡蝶的关系,目前也只有沈醉大陆上个世纪60年代出的这本书提及,至于沈醉几个交往密切的如黄康永、文强等人也帮腔过,但这些人在军统的级别都不高,无法了解戴笠的私生活,而他们所说的都出自沈醉的书中内容,还是应该属于孤证。而沈醉当时刚被特赦,求功心切,还有为写文史材料赚取稿费,不仅对戴笠有大量脸谱式的描写,甚至很多内容极有可能出自他个人的虚构与想象,他书中提到的很多事情后来已经证明是不真实的,确实有虚构的成分。如在提及杨惠敏这一段里,还写到与戴笠来往的女星中,有“当时重庆话剧名演员白杨,……电影演员陈云裳(为军统工作多年)。”⑤白杨因为沈醉的这句话,在文革中被关押8年,受尽折磨,结果完全不属实。上海孤岛影后陈云裳幸亏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去了香港,不然,她这个“为军统工作多年”的“女特务”一定难逃法网。实际上至今没有任何文史材料证明陈云裳是军统的人,陈云裳在大红大紫之际觅得佳婿后立即退出影坛,在家过起了相夫教子的生活,而且从来与政治及党派没有任何关系。另外,沈醉这本书写作态度极不严肃,包括戴笠死前的一些事情,沈醉在书中也是信口开河。说戴笠 “他还想先到上海,请唐生明给他为胡蝶办理与潘有声离婚的手续,好无牵无挂地和胡蝶过半辈子。所以他于三月十七日由天津动身,不直接飞重庆而先去上海,便是想和胡蝶见一见,住上一两天再走。” 戴笠随后飞机坠亡。这段话显然是沈醉虚构的,因为戴笠一向行踪诡秘,沈醉既不是戴笠的随从,如何知道他的行程安排?另外,戴笠已死,沈醉又如何知道戴笠当时内心的想法?而沈醉的这段话也成为后来流传胡蝶与潘有声离婚要嫁给戴笠的依据,被广泛流传,好像戴笠是因胡蝶而死,因而被演义成多种版本的传奇故事。另外,沈醉既然写胡蝶与戴笠同居,但胡蝶是有丈夫的人,于是便有这样对潘有声的描写:“胡的挂名丈夫潘有声很懂得明哲保身之道,自从老婆被戴笠占有之后,他在美人和金钱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决定宁可牺牲老婆,而利用这个机会发一笔横财。他知道不这样做,身上不知什么时候会被手枪穿几个窟窿。戴笠答应给他一个战时货物运输局专员名义,让他放手去做投机走私生意时,他便长期住在昆明,很少到重庆去和老婆会面。”⑥但这段话,沈醉在1980年再次出版该书时,却把它删去了,可见作者自己“编”的也很心虚。事实因为潘有声并不是胡蝶的什么“挂名丈夫”,他与胡蝶相濡以沫患难与共,是一对恩爱夫妻。“我和有声虽然辛苦,但也享受着夫唱妇随、同甘共苦、怡然自得的日子。现在回忆起那段日子,也仍然是辛酸中含着甜蜜的。有声是个爱护家庭的人,对我,对子女,克尽为夫、为父的职责。”⑦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抗战结束后,夫妻二人带着儿女在上海短暂居住后便去了香港,直到潘有声去世,胡蝶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

虽然沈醉对胡蝶与戴笠的关系言之凿凿,以讹传讹,几乎已成铁证,但他们“秘密同居几年”的传闻,还是依据不足,早有学者对此提出过质疑:“在沈醉所描述的胡蝶与戴笠关系的来龙去脉中至少有两点是值得推敲的:其一,胡蝶戴笠秘密同居究竟始于何时?沈醉说:‘从一九四三年以后,胡被为他所占据,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内。’甚至有人说,‘到一九四二年,戴笠又与胡蝶秘密同居。’这些都是不可能的,1942年。胡蝶尚在香港和曲江,1943年底方到重庆,1944年又参加了《建国之路》的拍摄,随外景队返渝后已是秋天,即使回渝后立即与戴笠同居,也不会早于1944年10月。其二,胡蝶与戴笠在重庆秘密同居历时多久?沈醉说:胡蝶和戴笠仅在杨家山公馆就‘住在那里几年’,后来还又移居神仙洞。若他俩开始秘密同居的时间不早于1944年10月,而胡蝶在抗战胜利后不久即1945年秋就返回上海,其间也就一年左右的时间,何来几年之说?”⑧实际上,胡蝶全家抵达重庆应该是1944年5-6月间。并且胡蝶当年参加电影《建国之路》的拍摄,是和蔡楚生吴永刚等人同行去了贵阳等地,还在湘桂公路拍摄外景时遭日军袭击。因为交通困难,与难民同行,苦不堪言。胡蝶欲坐党国的难民车回贵阳,最后被国民党官员借口“条件不合”而拒绝,改坐黄包车回贵阳。实际上,胡蝶是10月底之前出来拍电影,回到重庆綦江,已经是1944年12月中旬,并非前文所述的10月,这几个月颠沛流离,没有得到任何特殊的帮助,连坐黄包车的车费都是自己掏腰包的。这段史实,当年12月19日的重庆《大公晚报》均有记载。其实胡蝶抵达重庆已经是1945年初。如胡蝶被戴笠霸占,他会让她冒着生命危险去拍这种电影?而且有这样的靠山,连难民车也搭乘不上?戴笠恐怕早就派专车去接了。所以,胡蝶与戴笠秘密同居一说破绽百出,难以置信。

胡蝶晚年所写的回忆录,比沈醉的书出得晚,她应该看过沈醉的书。但她书中对她与戴笠的传闻未提一字,也未提到杨惠敏这个人,更不做任何解释,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关于这一段生活, 也有很多传言, 而且以讹传讹, 成了有确凿之据的事实, 现在我已年近八十, 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龄也算得高寿了, 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实是很短暂的, 对于个人生活琐事, 虽有讹传, 也不必过于计较,紧要的是在民族大义的问题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⑨胡蝶这段话,实际上是在否定她与戴笠的传言。胡蝶非常清楚,这种桃色绯闻越解释就越说不清楚,还会越描越黑,于是干脆不予计较。因为胡蝶在电影圈洁身自好是出了名的,她生命中结识的两名男性都属于平民百姓,最初的恋人林雪怀只是一个普通演员,而丈夫潘有声也是一个平凡商人,这也反映了胡蝶对待婚恋的态度。凭胡蝶当年红遍上海滩的身价,她想嫁达官贵人实在是小菜一碟,又何必在人到中年之时去趟戴笠的浑水,戴笠是什么人她应该非常清楚。更何况胡蝶在重庆不仅有老公,还有母亲孩子一大家子人需要她照顾,如何与戴笠秘密同居?依笔者揣测,胡蝶一家当时从桂林到重庆后处境较为困难,可能找戴笠帮过忙,并且在重庆两人打过交道。因为胡蝶也是国民党员,又是文化名人,战时在重庆少不了要参加一些活动,或许与戴笠有过逢场作戏的交往,但只是一般的关系,不大可能有“同居”关系。但后来被沈醉添油加醋的一番渲染,加上电影皇后与军统特务头目有染的桥段,比胡蝶主演的一些电影内容还要精彩,“以讹传讹, 成了有确凿之据的事实。”由沈醉“编导”的这出香艳而传奇的闹剧,让一生洁身自好的胡蝶无奈被成为女主角,而且名声受污还被许多后人信以为真,这确实是一代影后胡蝶的悲哀。

胡蝶无疑是智慧的,她对与戴笠的传言始终保持沉默,在她看来,这些都属于“生活琐事”,不仅不要解释,“也不必过于计较”。而与张学良跳舞的传闻却让她耿耿于怀一辈子。1931年9月, 胡蝶随剧组赴北平拍摄《自由之花》、《落霞孤鹜》、《啼笑因缘》三片的外景, 人尚在途中,就发生了“九一八”事变。胡蝶再次回沪后,等待她的是各种流言与责难。原来9月20日的《时事新报》上刊登了广西大学校长马君武作的两首打油诗, 其一为: “赵四风流朱五狂, 翩翩蝴蝶最当行, 温柔乡是英雄冢, 那管东师入沈阳。”这首诗讽刺张学良在东北事变时,因忙于和胡蝶等美女跳舞而根本无心抗日,一下把胡蝶推到风口浪尖。胡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 于是在1l月2日的《申报》上发表了义正辞严的《胡蝶辟谣》, 同时, 明星公司和胡蝶同赴北平的外景队成员也集体署名发表《明星影片公司张石川等启事》, 以证胡蝶清白。在《胡蝶辟谣》中,胡蝶大声疾呼:“蝶也国民之一份子也,虽尚不能以颈血溅仇人,岂能于国难当前之时与守土之责者相与跳舞耶?‘商女不知亡国恨’,是真狗彘不食者矣!”胡蝶以自己的理性与智慧,终于闯过了社会舆论这一难关。胡蝶晚年在台湾有人介绍她与张学良见面,都被她婉言谢绝了:既未相识就不必相识了。而逃离香港她则回避了“赴宴受辱”的情节,选择了一个更加合适的理由。因为这两件事情都与日本侵华有关,涉及到“民族大义”的原则问题,所以决不能含糊,一定要说清楚。

胡蝶的行为,正如她的回忆录整理者刘慧琴女士,在《胡蝶回忆录》前言《记胡蝶》中所写的那样:“她将‘人生如戏, 戏如人生’两者融合在一起, 她实在是个天生的演员。”⑩这种评价是非常恰当的。

参考文献:

①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群众出版社,1962年,第124页。

徐风:《杨惠敏的起伏人生》,《百科知识》,2007年第6期。

③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群众出版社,1962年,第116页。

④徐风:《杨惠敏的起伏人生》,《百科知识》,2007年第6期。

⑤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群众出版社,1962年,第116页。

⑥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群众出版社,1962年,第4页。

⑦胡蝶口述、刘慧琴整理:《胡蝶回忆录》,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第207页。

演员朱琴个人资料,演员朱义简历

⑧朱剑:《电影皇后—胡蝶》,兰州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39页。

⑨胡蝶口述、刘慧琴整理:《胡蝶回忆录》,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第197页。

⑩胡蝶口述、刘慧琴整理:《胡蝶回忆录》,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第2页。